与法同行日记
与法同行日记 篇1
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因为有法律,我们生活的才安全,因为有法律,我们的世界才不会混乱!古人曾经说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会上有许多犯罪的人,他们都是因为一时糊涂,做了错事,所以才要被法律制裁。我们现在为什么能安心地喝水呢?因为有法律保证水质的安全。为什么过马路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因为法律要维护我们的安全。
例如网上的一则新闻说:“一位上过大学的`女生,亲手杀害了父亲。”这位女生小时候,父亲就和母亲离婚了。母亲含辛茹苦的把她带大,也给他找了个后爸。不久母亲便又怀了一个小男孩,一家人过得非常幸福。但后来亲生父亲又来找母亲复婚,母亲被感动了。这件事被后爸知道了,他当即就和母亲离婚了,并带着儿子走了。于是,母亲带着女儿来和父亲复婚,但亲生父亲已经找到了新的女朋友,把她甩得远远地。母亲悲愤欲绝。所以女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她用钱雇了几个人,把亲生父亲引到了家里,然后亲手杀害了他,最后法官判她死刑。”
法律就是我们的守护神,生活中不能没有法律,国家需要法律来治理,人民需要法律来帮助。
与法同行日记 篇2
人们常把我们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 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犯罪行为中最令人痛心、最值得社会关注的犯罪行为。青少年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说话做事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不计后果,如果受到不健康社会现象的影响,就可能逐步由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直至犯下不赦之罪。这难道不是充满暴力和血腥吗?难道不令人触目惊心吗?难道不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吗?人首先要知法,更重要的是守法。与法同行,才会幸福安康!,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
与法同行日记 篇3
每一天,清晨都将托起一轮崭新的太阳;露珠都将滋润着整个大地,法律的维护能使整个地球变得灿烂无比!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缺少了法律,可以想象,整个地球村会变得多么阴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是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法律也就是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不能存有丝毫侥幸的心理咨询,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一视同仁。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某班里,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有两位男生在说话,说着说着竟然吵了起来,一位男生不小心将另一位男同学的毛衣撕破了,这位男生气愤地说:“你看,你把我的名牌毛衣撕破了,你赔!你赔!”另一位男生也不甘示弱:“我不是有意的,你干嘛这么凶嘛?”接着打了起来,别的同学并没有阻止,而是为他们喝倒彩、鼓倒掌,只有一位女同学去报告了老师,当老师赶到时,这两位同学身上已经是这儿青那儿肿了。老师将他们带到了办公室,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并给他们俩讲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了他们俩“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道理。两名同学都感到了自己的不对,于是握手言和。
没想到,放学以后,又有几个男同学起哄说:“你们为什么又不打了,胆小鬼,刚才你们为什么打得那么激烈,现在谁怕谁了?”“谁说我们害怕了,打就打。”接着,双方拳脚相加。然而,同学们得表现更是不可理喻了,仍在那里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雪上加霜!这时,一位同学王亮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当到家门口时,终于昏倒了。他的母亲将他送往医院,终因失血太多、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时,王亮的母亲痛不欲生!
听了这则故事,你们是否有感悟呢?是否同情王亮同学,是否恼恨那班同学呢?是啊,是啊!事情总在不该发生得时候发生,总在不该结束时候结束!
你们可知道,打王亮得那位同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那些起哄得,有的是班长、有的是组长,这么优秀得学生成为罪犯,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为他们惋惜啊!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你会过得安定、幸福吗?不!我坚信,绝对不可能。所以,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威胁着我们纯洁、善良的心灵!同时,在我们同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如小偷小摸、强要同学钱财,更有甚者参与抢劫,触犯了刑法。还有更严重的,看到同班同学打架,却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
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着:法律终将成为德行的彰显,守法终将成为公民的信仰,国家终将走向法治之路,中国终将复兴礼仪之邦。我们不能只要求青少年“法在我心中”,更要从自身做起,使法在“我心中”!
与法同行日记 篇4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要学法懂法,做到与法同行,遵纪守法。但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就拿我妈妈乡里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来说吧:前几天,妈妈乡里发生了一件青少年破坏公物的极不文明极不和谐事例,妈妈乡里的“农民健身休闲公园”里被人故意捣乱:公园里的石桌推倒,石桌摔到地上摔成了几半;石凳从台阶上滚呀滚,被滚得面目全非,就像月球一样,坑坑洼洼;健身设施被破坏,其中一种体育设施的把手给弄断;绿化带里的花草被践踏蹂躏,全部枯死;还把计生文化宣传栏全部撕毁敲掉,实属不该。顿时,公园里的设施惨不忍睹,公园里的景象狼狈不堪。
后来,妈妈乡里的人发现了,马上报告给妈妈,妈妈马上带领了几个乡干部去调查。经调查,据目击者提供的一丝线索,妈妈他们找到了突破口,不久就找到了“凶手”——原来是一群五六年级的在校生和几名中学生、还有一名社会青年。妈妈他们对这些“凶手”进行了严肃深刻的教育,最后,这些“凶手”也觉悟了,非常地后悔。可是,错误已经造成了,妈妈说,现在,这些人至少还要赔偿损失8000元!!!唉——我为他们叹息——同学们,犯法是一种“自杀行为”,我们要与法同行,遵纪守法,守法等于保护自己。
与法同行日记 篇5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生命的安危,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的一种体现。“珍惜生命,安全出行”这八个大字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里。
有一次我和家人乘坐飞机外出,飞机上的公告一直重复着,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能在飞机上使用任何手机、电脑。我向四周望了望,发现在我们的旁边,有一个年轻人似乎没听见飞机上那一遍又一遍的`提醒,照样自顾自地玩着手机。我原以为他在飞机要起飞之前是一定会关机的,但是,离飞机起飞时间越来越近,他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坐在他旁边的人劝他赶紧把手机关机,飞机要起飞了。他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等一下就关机。”但是他说的这等一下,说不定还要等到飞机降落时才想到要收呢。过了一会,他旁边的人见他还是这样,连忙叫了服务员。在服务员的劝导下,说了种种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安全隐患后,他才不情愿地把手机关机收进口袋。
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让犯罪率逐年增长呢,让祖国未来的花朵受到摧残呢?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需要每个人的保护,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做一个真正的接班人。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同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