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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 初二自传日记
释义

初二自传日记 篇1

我出生于20xx年,名叫吴霖丽。为什么叫霖丽呢?也许爷爷是想让我长大后聪明伶俐吧!

小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很淘气,一点儿也不会照顾自己,经常受伤。

我七岁的时候,总爱蹦蹦跳跳,尤其爱跳绳。记得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跳绳,我提起脚尖,用力一跳,结果“哎呦”,好痛!摔了一跤。当时手上的皮也刮破了,流出了鲜红的血。经历这件事,我对跳绳有了敬畏之心。

十岁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去爬山,爬到山腰上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我兴奋地跑过去摘,结果脚一滑,不小心就摔倒了。好在只擦伤了手。朋友们当时急匆匆地把我扶起来,比我还紧张。这令我很感动。从那时起我就懂得了友情的重要。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很天真,幼稚。可这份幼稚现在不复存在着了。

如今,我已踏入了初中的学堂,一路上高手多多,想要进前十名,可真不容易呀!不知多少个夜晚,我握着笔,皱着眉头,安安静静地坐在台灯下写作业。墙上的钟一直在“滴答滴答”地响着。但我喜欢这样,因为学习使我充实。每当我翻着书、写着字时,我并不觉得孤单。因为有爸爸送给我的熊陪伴着我,我感到很快乐。

现在的我很好强,一直在为考理想的高中而努力奋斗着。即使整天待在教室做作业,很少出去玩,我也觉得值得。

我希望把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做好。比如写作文,我只要写不好就不舒服。虽然我的.作文每次都要被老师改动很多。但我这份写作的热情与日俱增。相信我的作文会越写越好。

这就是我,一个努力、勤奋、踏实的女孩。期待我下一次的自传更优秀!

初二自传日记 篇2

有位女孩,跟大家都长得差不多,但似乎不像社会所塑造的女孩特质,大喇喇的个性,是大家对她的第一印象,而那个“她”就是我——黄妤甄。

住公寓的我,突然有一次就想搬去大楼住,後来经过了深深的思考後,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大大的房子已经够填满我的小小身躯了,因此慢慢忘了这个住大楼的念头。爸爸是个里干事,掌管里大大小小的事,一有需要,就奋不顾身的去帮忙处理;妈妈是个技术员,上班时间固定,照顾我们变成主要的工作,只要下班就匆匆忙忙的奔回家准备晚餐;最後是姐姐,读高中二年级,遇到不知怎麽决定的时候,我会去找她,姐姐会给我极大的帮助。

从小就从幼幼班开始读起,那个时候强调快乐学习,所以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想想过去,真希望自己能重回从前。

我的兴趣是做饼乾、玩桌游,做饼乾虽然很怕失败,但是完成之後真的很有成就感,後来就会想要再挑战第二次、第三次………;桌游,我会喜欢的原因是可以帮助思考,藉由游戏,了解背後的意义。

到现在都还未确切掌握到自己往後的职业,只记得有一次特别的经验让我感觉更进了一步:国语朗读,虽然最後没有进到市赛,但是北区第三名这个荣耀,真是令我感到讶异,让我更有自信站上舞台,大声说出我想说的话。

国中课业压力繁重,对自己的未来茫然,只求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读书,爸妈希望我将来可以去当公务员,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挫折也罢,成功也罢,只要不退缩,不放弃,我相信再难熬都坚持到底,必定有好的成果,如果没有成果,那就是不够坚持不够努力。

初二自传日记 篇3

我叫陈一铭,号“车神”,我的属相是孙悟空的同类,至于年龄,我已经度过了12个儿童节。

我的爱好是汽车、篮球、科技,从小我就有一个愿望就是进入F1??赛车队当总裁判或赛车手,这个梦想会不会实现呢?这就要看我平时的表现了。

我的缺点远远超过我的优点,我下面给大家讲一讲我的优点和缺点吧!

优点:我的优点有坚韧不拔,积极奋进,有足够的想象力,有梦想,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我坚韧不拔的精神。

有一次,我在济源买了一个拼装汽车玩具,因为我从小就特别喜欢赛车,我就想今天一定要把它拼好,哪把废寢忘食我也要拼成,这一拼就是三个小时,到了十点终于拼成了,此时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肚子也跟着一块高兴,“咕咕咕”叫个不停。

缺点:独立性差,学习态度不好,胆小。下面我给大家讲了故事吧!

我从小独立性就很差,以前在公立学校上学的时候,也没有发现这么严重,自从来了新学道,我的哭着不住校,后来妈妈给我办了一个走读证,我还是不想一整天离开妈妈,我的找事,不是头疼头晕,就是肚痛,给妈妈找麻烦,唉!真不应该。

你们认为我的梦想能不能实现?先交个朋友吧!如果实现了,我会让你当了九品芝麻官,假如实现不了,我请你们吃冰榚。

初二自传日记 篇4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初二自传日记 篇5

在20__年5月15日,我来到这个世界,经过父母的养育,父母的教育,在他们的怀抱重长大,渐渐地我进入了我梦寐以求的中学。现在,我就读于金海中学0811班,今年15岁了,是一个遵守我自己原则的人,我在心里想着我每天要怎样过才快乐、才开心。

在这三年里,我学会了许多,看到我的不足,找到我自己的缺点;让我最满足的是我还交了许多朋友。

这三年的学习,对我也是一个训练。面对如此紧张的学习,让我懂得了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运用时间,不像以前,没有明确的目标,而耽误了许多宝贵的时间,丢下了许多重要的课程,这对我而言是一个杯具啊……

这三年中,我学的东西可能是有限的,但我知道学无止境,所以我会一直努力下去,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生活中。当然,这三年中也给我留下了不少深刻宝贵的记忆:由于同学下课嬉闹的;有上课不认真被老师批评的,当然也有一些被表扬的,等等。这些珍贵的记忆,握会一直留在脑海中,一直都挥之不去。

也许我以后并不会在重点中学读高中,但我会记住给过我初中三年美好生活的学校,也很感谢老师们含辛茹苦的教我们知识,让我体验了很多我从未接触过的事情,我永远也忘不了自己做过的第一个化学实验,业绩的自己连接的第一个电路,这些有趣的而精彩的机会都是老师们给的。

初二自传日记 篇6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初二自传日记 篇7

大家好,你初听这个名字,可能会惊奇,你会说,这个名字那是个人名,分明是个狗名吗?恭喜你猜对啦,我就是我的主人的爱宠,一只德国牧羊犬。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德国牧羊犬,我全身的主色调是黑色,只有脖子和我的小脚丫是金黄色的,看起来威风凛凛,我走到大街上,那回头率相当高!不是我自夸,保守也有200%但唯一不足的是我鼻子上有一道疤,那是我小时候,被蚊子叮了一口,又被万恶苍蝇“亲吻”了一口,结果发炎了。每到夏天,天一热,那块疤就开始疼。唉,我恨死苍蝇和蚊子啦。我发誓,不灭蚊子和苍蝇,誓不为好狗。

家里的生活很清闲,我没事就去抓抓鸟(但尽管抓不着),到河里swim一下,不过我更喜欢睡觉,一睡至少俩小时,不过也会被主人的妹妹吵醒十次以上。唉,我什么时候才能谁个安稳觉呐?

人们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我就是喜欢管这“闲事”因为主人家里没有猫,只好由我就写到这里吧,主人一会就回来了。拜拜。唉唉,忘啦告诉你们了,我可是一位婀娜多姿姑娘,不是小伙子噢,大家不要误解噢,再见。

初二自传日记 篇8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初二自传日记 篇9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初二自传日记 篇10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艺青年”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若是要谈到她,就不得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竟然眯着眼睛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有。被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带着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怎么一条鱼也没有。”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很!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一般人肯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什么会流那么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什么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得地看着她:这孩子怎么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人的胆子为什么会那么大,但是她这种遇事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很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么傻乎乎的了。现在的她,画风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要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要是熟知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这样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初二自传日记 篇11

我是一名15岁的高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着无限的青春活力。现实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人生,正如舞台上没有纯粹的喜剧,所以生活让我成长成为一个对人真诚友善,敢于承担责任,具备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青年。蓦然回首,在春的温馨、夏的热烈、秋的爽朗、冬的严峻中,我度过了自己灿烂的童年,同样也获得了不少的“称谓”。

我--女生公认的“好姐妹”

哎,别以为姐妹就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生组成,其实,男生在女生的心目中亦可成为好姐妹----我就是一个例子(说实话,我宁愿是她们心中的好兄弟,姐妹哎,怎么说都有点…。。)。“嘿,姐妹,记得明天把那本书拿过来,我有用处。”欣姐对我说。“哎,我说,你上次借我的书还没有还哎。”我无奈地回答她。“有什么所谓嘛,大家那么熟。”这是我之所以成为她们姐妹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吃得亏中亏,方为好姐妹。”其实也没什么所谓啦,即使知道自己是吃亏的那又如何?谁叫我这个“哑巴”就那么喜欢吃这个“黄莲”。“明明是你不对,怎么又赖在我身上啊!”我生气地对XX说。“是你不对!就是你不对!”XX还倒不承认错误。就这样,咱俩不欢而散。第二天一大早,“昨天的事情对不起啦。”不用看,道歉的那个人,肯定是我……怎么?是我不对?哎,谁叫我“心软”,舍不得不“怜香惜玉”,这是我之所以成为她们姐妹的第二个先决条件---别以为要好就不敢批评你,但也绝对不会记恨于你的过失,相互之间绝对会有吵架,但是吵过以后,道歉的总是我…。。开心的时候一起说笑,伤心地时候相互安慰,做错了能互相指出错误,即使性别之间的不同,即使性格上的不同,同样,也能成为知己。所以说,“好姐妹”这个称谓我是当之无愧的啦。

我--表哥信任的“好兄弟”

“今天晚上,我们去县府打羽毛球。”“记得到我家来,陪我。”“我很无聊,过来跟我去逛街。”-----这是我表哥经常对我说的几句话。说真的,看起来像兄弟么,怎么我觉得有点像“佣人”的样子。对于我表哥来说,我永远都是他的表弟,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手足,何必斤斤计较呢?

我每个星期天都会有一个习惯,就是与表哥谈心。很奇怪吧?只是表兄弟,却比亲兄弟还亲。呵呵,可能这就是缘分吧……在那么多个亲戚的小孩中,我与我表哥虽然相差几岁,但是完全没有代沟,每每有什么心事,事无大小咱俩都会不作隐瞒地谈天说地。对待彼此,永远惺惺相惜,咱们之间存在着比歃血为盟更为真挚的相濡以沫的情感,在与表哥相处的同时,我同样也学会了理解,学会了勇敢。我,并不是表哥的唯一一个表兄弟,却是表哥唯一一个最信任的“好兄弟”。

我--部员口中的“好部长”

在初中的时候,我进入了学生会,并幸运地当上了某部门的副部长。人家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在我看来,我这新官的三把火都被自己给浇灭了…。。对待部员,犹如自己的兄弟一样,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咱们是不同一个年级的同学、朋友,打球一起,聊天一起,完全找不着作为“上司”的那份威严。但工作期间就……“部长,这次就算了吧,下次,下次绝对做好!”咱部门的一位部员对我说。“下次?还敢有下次!我说了多少遍,工作时工作,玩乐时玩乐,要分清楚,不用解释什么,你做错事了就必须得接受惩罚!就…。。”----即使是亲兄弟也好,公私分明是我的做人的一条准则。所以,部员在我的“训斥”下也懂得公私分明,但在工作外的时间关系还是依然---朋友相称。他们给我的评价是:工作时,你是铁面无私的,所以我们都叫你“部长”,玩乐时,你却是跟我们玩得一样疯,所以我们都叫你“兄弟”,在我们的人生中,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部长”!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随和但不随便,友善但不伪善-,乐观但不颓废。正如毕淑敏形容自己一样----我平凡,但我很重要!

初二自传日记 篇12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初二自传日记 篇13

人生短短数十载,时间转瞬即逝,十五年也只是弹指一挥就过去了。我叫xxx,我今年15岁,我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和许多人一样上学读书,熏陶和升华自己。我在班上甚至在学校里应该算是出名了的吧,成绩普通,家境朴实但我却凭借着一脸青春痘,大象腿,麻子脸和肚子上的游泳圈“走红”我每天在学校都过的很煎熬,但是生为独生子女,我身上背负着爸妈的希望,所以我不能让他们失望……

又是崭新的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烦恼。我走进学校,耳边传来一些低低的嘲笑声,“哝,你看,这就是那个初二(4)班的xxx,长得可真胖。”我紧握拳头,走到了班里,班里的人都看向了我,不过并没有厌恶的目光,也没有恶心的辱骂声。我走到了座位上,那是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不过我挺喜欢坐后面的,那样就没人注意到我了。

第二节课下课,又到了我最讨厌的跑操,每次跑操1000米的时候都是噩梦,我开始跑,不知道为什么头有点晕,我向老师请假,老师不相信,他认为我是在逃避跑操,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跑。突然,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我们班的同学都停了下来,将我扶起来关心我,问我有没有事。我那一刻突然泪奔……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同学们,人生短短几十载,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会越来越好,让你们可以不用每次和别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挽救我的名声,让我能好受一点。

初二自传日记 篇14

人生短短数十载,时间转瞬即逝,十五年也只是弹指一挥就过去了。我叫xxx,我今年15岁,我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和许多人一样上学读书,熏陶和升华自己。我在班上甚至在学校里应该算是出名了的吧,成绩普通,家境朴实但我却凭借着一脸青春痘,大象腿,麻子脸和肚子上的游泳圈“走红”我每天在学校都过的很煎熬,但是生为独生子女,我身上背负着爸妈的希望,所以我不能让他们失望……

又是崭新的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烦恼。我走进学校,耳边传来一些低低的嘲笑声,“哝,你看,这就是那个初二(4)班的xxx,长得可真胖。”我紧握拳头,走到了班里,班里的人都看向了我,不过并没有厌恶的目光,也没有恶心的辱骂声。我走到了座位上,那是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不过我挺喜欢坐后面的,那样就没人注意到我了。

第二节课下课,又到了我最讨厌的跑操,每次跑操1000米的时候都是噩梦,我开始跑,不知道为什么头有点晕,我向老师请假,老师不相信,他认为我是在逃避跑操,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跑。突然,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我们班的同学都停了下来,将我扶起来关心我,问我有没有事。我那一刻突然泪奔……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同学们,人生短短几十载,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会越来越好,让你们可以不用每次和别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挽救我的名声,让我能好受一点。

初二自传日记 篇15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初二自传日记 篇16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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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