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文章

啤酒文章(精选14篇)

奔客

文/杨思娟

火车,而且是普通快客,坐的次数多了,我慢慢喜欢上这种舒缓的感觉!

“啤酒、啤酒、啤酒4罐10块,4罐10块!”“豆腐干,鸡脚脚,5包10块,5包10块!”就在这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中,18车最后一名男旅客姗姗来迟!

一个胀鼓鼓的拉杆箱,一蛇皮口袋扎扎实实的棉被,一个红色的广告布袋鼓囊囊的,外加一脸红铜色,怎么看都是个久经沙场的奔客!坐下,脱掉外套,撸撸裤腿,搓搓大手,环视一下,打开放在座位底下的红布袋,掏出五彩包装的零食,再掏出一个盘了!最后从最底下抓出几粒花生放在桌上,小心翼翼的拿出小瓶,是酒,白酒,剩得不多了!把花生和小瓶放定,他又把零食和盘子轻轻地放回去,挪到座位底下!他开始品味他的白酒,和着香喷喷的花生!微闭双眼,泯一小口,嚼粒花生,嘴角、牙齿、舌头、下巴,没有谁会闲着。你见过牛反刍,就知道有多惬意!我可以断定,邻座的男人女人们一定都在幸福地咽口水。

“哐且哐且、哐且哐且……”火车穿过第一个隧道,远山层层叠叠,郁郁葱葱,好一派夏日的生机勃勃。

“啤酒啤酒,10块4罐,10块4罐!”这极具穿透力的叫卖声,犹如歌坛名将练过嗓子一般,充满诱惑!中年男子望了眼叫卖的妇女,妇女下意识地停下来掏出4罐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奔客迅速拿出皮夹子,一边掏钱一边自言自语,也像是在给我们这些同行者表白什么。

“你酒量真好啊!白酒、啤酒都不在话下哟!”观望已久,老公忍不住搭起话来。“买几瓶嘛,火车站10块一罐!我要坐20多个小时,搞得定!”奔客从容地整理满桌的食物,还热情邀请说“你们剥点花生嘛”。老公始料不及,摆摆手“违心”地谢绝了。

啤酒,从来都是用来“喝”的!要么大碗,要么吹罐子才方显男人的气质!奔客三下五除二解渴般喝光了一罐啤酒,可能觉得“品”白酒更显绅士风度,他又拿出一个营养快线瓶子,从漂浮的几粒枸杞揣测,那定是自泡佳酿。他小心翼翼地倒了一二两在啤酒罐里,那罐便自然演变成酒杯!花生下酒,已不完美了!于是又掏出刚才的盘子,天哪,这简直就是个百宝箱啊!他铺上两张干净的餐纸,从盘子里挑出两片香肠,两块鸡肉,好像还有腊肉,这完全是旅途中最具诱惑力的美食啊!

兔子是狗撵出来的,话是酒撵出来的!

“我这一天坐下来,酒也够喝了!菜都是我自己带的嘛,我家里的!”他悠闲地呷了一口,又抬眼望望我们,打开话匣子接着说,“我女娃子不让我走,她读书可能花了我30多万,现在每个月挣5千多!才给我拿了几百块钱呢!说要网上跟我订去青海的票,800多块啊,可能是飞机票!我自己赶火车,便宜好多嘛!”他拿起一块鸡肉,细细品味!“我侄女娃子也不让我走,看我票都买了,刚才开车送我来火车站的!德阳还是大,我侄女娃子的房子也很大,花了60多万,比我的搞得好!”

火车继续缓缓前进,旅客们尽情地享受着摇篮一般的安抚。只有我是忠实的听众,奔客讲故事的兴趣自然寄托在我这里。

“要上车的时候,我老婆也撵起来了!也不让我走,不让我喝酒,我说火车上没得事噻,到了工地上就不喝了嘛!我答应了给人家带东西过去,不去肯定要不得!我老婆比我年轻,1974年的,我明年就50岁!”说完,用一种让人羡慕的方式呵呵笑了!

“你到青海还要坐好久呢?”睡意朦胧的邻座似乎觉得不搭理人不礼貌了,明知故问。

“20多个小时嘛!硬座便宜,等会过了绵阳,广元,位置空得多了,我就有地方睡觉嘛。我在那边干的钢筋工,有时候加班30多个小时不合眼哦!我们管得严,上班不准喝酒,喝酒罚款!老板要管,带班的要管,小组长要管!不过我们老板人也好,休息的时候给我们买酒买肉喊我们喝嘛!他也晓得,我们工人才能给他挣到钱嘛。”他一边说,一边整理桌上的下酒菜。

老公在我耳边插话,“你看人家,工作的时候有组织有纪律,有惩罚有关爱,还有群众路线。生活的时候有年轻的老婆有孝顺的女娃子,有小酒美食,还有讲不完的故事。要不你代表谁问问他‘你幸福吗’?”说完,他坏坏地笑着。我追问,“你是在羡慕人家哪个方面呢?”

漫长的旅程,因为奔客的陪伴变得短暂而愉悦。

“绵阳!绵阳!绵阳的到站了!”我们习惯性地起身拿包。奔客见我们就要别离,急切地再次交流:“我看你们就走不到好远嘛!你们也是德阳的嘛,一看就是德阳老乡嘛,回德阳来耍。”“要得要得。老乡慢走哈。你出去多挣点钱哈。酒还是莫喝多了!”老公告诫我莫要揭穿人家的判断。

下了火车,我回望窗内,余下漫长的旅途里,奔客一定还会有精彩片段。其实,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来来往往,步履匆匆。有多少行走在路上的“奔客”,他们用勤劳维持生计,也用感恩和知足来收获幸福。

酒别

文/鲍尔吉·原野

我爸开始出外喝酒的那些日子,恰是携我游历的辰光。在故乡的小城里,他享有翻译家的美名,浓密的黑发向后背梳,豪爽侠气,俨然美丈夫。他把一些流行的小册子译成蒙古文出版,如《松树的风格》。有了钱,就找人喝酒。

我爸的酒侣都是军方战友,昭乌达军分区的那森泰、松拉扎布等人。对我来说,有趣的记忆是酒后相送一幕。当时,我爸用洋铁皮水桶盛了满满一桶生啤酒,远足十里之外的东大营(骑兵团驻地)找我妈的一位表弟喝酒。我爸体格好,大骨架子,拎着一桶啤酒抖擞前行,并不吃力。路途是一条从没通过火车的铁道线。两旁柔细的沙丘上覆落枝叶招展的绿杨。甫出几里,我爸又生创意,撅一根茶杯粗的树棍承担酒桶,我担他提。现在知道,啤酒在不密封的容器里晃荡十里,泡沫逸尽,味也薄了,但这只是“现在知道”,正如现在没有担着一桶啤酒步行十里邀人痛饮的父子了。

到了东大营,我那位上尉表舅欢喜不安。他个矮面善,手捧我爸的白府绸褂子与草编礼帽尊重地挂在高处,转身吆喝外屋的老婆:“炒菜!”我表舅穿军服,金色的肩牌缀三颗银星。他扣上大宽皮带,由肩至腰另有一条窄皮带斜挎,比小人书里的好看。酒后步出东大营,月牙儿已如吕布那杆画戟一般下弦,左右踱步的哨兵肋下枪刺在夏夜倏忽一闪。他们俩一高一矮横行,仍复行铁道线。两根静卧的铁轨在月光下如银链伸向丛林的交汇处,如蒙古妇人高髻上长长的银簪。黑黝黝的树丛像两队看不清面孔的送行的队伍。它们的背后宛如东山魁夷笔下的珐琅的清明之夜。

我爸和表舅先在枕木上走,间距局促,让人步伐小气,身态如穿厚底靴的满族女子,显见醉汉不宜。而后改走铁轨旁的小路,不时手拨遮脸的树枝。他们摇晃着,不觉间唱起歌来,当然是蒙古民歌。蒙古人总是如此,歌酒相随。表舅喜欢唱轻松细巧的情歌,如《万姐》——要说这海青色的绸巾,是海山哥哥在锦州给我买的。要说这金丝边的坎肩,是金山哥哥在盖州给我买的。他扭颈唱着,用手拽展军装的大襟,其拖腔成为“买的——唉”,极尽珍惜。我爸唱悲抑宽广的科尔沁民歌,唱时,他会无由地兀立荒草间不动,眼盯着天上的星星——榆树呀柏树,要是真的烂了根呀,剪子翅的莺歌鸟儿要到哪里去唱歌?心上的人儿达那巴拉今天动身去当兵,啊哈咳——留下金香一个人,瞅着谁的面庞过日子呀?

那时我父亲轮廓清晰的脸上一定分散着泪水。想家,想抚养他长大的奶奶和早逝的闻名百里的民歌手爷爷。蒙古歌的确是没有眼泪的哭声,是表面平静但暗涌奔突的河流。对蒙古人来说,从不担心无歌可唱,别说十里,就是走上五十里,歌声也断不了线。他们从小生活在美好而无尽的歌海里。这样,很快到了我家——盟公署家属院。稍事闲话,我爸起身送表舅回东大营,我仍追随其后,重新走上这条亮闪闪的铁道线上。又到了东大营,哨兵换过,仍对表舅敬礼如仪。表舅母睡下了,掩襟起身上茶。啜两口茶,我爸又戴上礼帽,说:“走啦。”表舅扣上大檐帽说:“我送。”他们在门口诚恳坚定地讨论送与不送的问题,兼有推搡较力。结果还是送。到了我家,他们复进酒菜。表舅辞行,我爸抬臂——“东大营”。这时我妈已由微嗔转入忍俊不禁,劝表舅住下。他正正皮带:“那不行!明天还带兵出操呢!”我妈对我爸说:“那你别送了,咋送不也得分手吗?”我爸怒目:“人家送我,我怎么能不送人家呢?”这就是他们互相送别的理由,依此理由他们将永远送下去。

淡酒年华

文/听晓

我小时候看到的父亲是最爱喝酒的,无论母亲给他做的是什么样的菜,他都会在饭菜上桌之前小品两口,轻押芬芳,饶有滋味。

父亲很多时候还会怂恿母亲和我还有弟弟我们这一大家子与他一起喝。他说母亲呢,不至于要做个海量的饮酒高手,而总是要懂得一点酒的。在说我和弟弟时,他就转变一种表情,说男人大丈夫出门在外那是一定要懂得喝酒的,并且还要喝好酒。没了,他会再送几口酒到嘴里,还要捯几筷子菜再嚼两口。等将菜香和酒香都品完了的时候,他才会不紧不慢的说,那个喝好酒的意思不是说要喝多好牌子的名酒,而是喝酒要懂得分寸。

有分寸的饮酒?呵呵,这样的劝诫对于那个时候的我自然是模糊不解的。然而对于父亲饮酒的模样我却深深的记忆了下来。

的确,父亲大半生都是好饮酒的。在我们家族里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父亲生平的两大最爱,唱戏,喝酒。唱戏自是不必多说了,如今村里的戏剧文化是一落千丈,就是戏剧昌盛的那几年父亲也是没逮到机会上台的,更不用说现如今了;父亲现在只是一个心的钟情于酒,喝酒,品酒。

父亲对我说的有分寸的饮酒这话,他自己也是特别恪守的。父亲好饮白酒,米酒,啤酒,但即便是喝他最钟爱的白酒时,他依然没有一次喝高过,也没有一次让母亲担心过。记得有一次父亲在他朋友家喝喜酒,也是以白酒配桌的。因为离家很近,所以父亲朋友的劝酒之势,极为凶猛。然而父亲终于没有喝高,他仍然是很清醒的回到了家。我记得父亲那次回家还给我留了一只鸭腿,但父亲到底是醉意熏熏的拿在手里忘吃了还是真特意带回家的,这个我和他到现在都没有讨论出个共同意见来。

父亲好饮白酒那是老少皆知的,但父亲又不是随便就喝白酒的人。按他自己的意思就是:白酒总是在比较正式比较开心痛快时才喝的,米酒是在早上才喝的,只有啤酒是在任何时候喝都没有问题。父亲是这样说的,他也的确是这样做。

我就没有看到他频繁的喝白酒,甚至连早上都没有见他喝过米酒,他唯一喝着次数频繁的还是啤酒。这或许是跟那时候的生活条件有关,卖白酒或者米酒的串门小贩总是十天半个月不来一次我们村的。恰好父亲又只爱一个叫做“老酒鬼”小贩的酒,只要那个小贩不来,父亲就宁愿喝着啤酒也不愿意将就着喝村里小店从城里进货而来的白酒。

父亲总说,那城里的酒,特别是白酒,是好不到哪里去的;它还不如我自个儿酿制的白酒呢。但我自个儿不管是多仔细酿制的白酒,又是无论如何比不上“老酒鬼”酿制的。所以父亲在后来养成了个习惯,每次老酒鬼的酒过来后,他都要多备几斤;他还要和老酒鬼约定下次的买卖时间。

但即便如此,父亲对喝啤酒的情愫仍是高于喝白酒的。这个中缘由,大概就是因为白酒量少,他没有尽兴所致吧。相反,啤酒就成了父亲口头谈及的最多的一种酒。

那时候我家门口就有一家小店,是邻里的夏方阿姨开的。夏阿姨知道村里的老汉们都爱喝酒,又多喝不起白酒。所以在她店里,看到的多是啤酒。虽然那个年代里啤酒的牌子不多,但进到他店里去能看到的最多的商品还是那一瓶瓶绿油油包装的瓶装啤酒。

印象里父亲喜欢让弟弟跑腿去给他买啤酒,那是因为弟弟听话,不会像我一样朝他要小费。但小费也只是几毛钱,买一小袋茴香豆或者几颗糖果,还有大大牌的泡泡糖。可我是喝不习惯酒的,父亲什么样的酒我都不喜欢。每次父亲喝酒的时候,弟弟都会凑着喝一小口,然后就猛然吃菜。我是一小口都喝不了的,我宁愿喝水,或者吃糖果。

有几次饭菜都上桌了的时候,父亲才发现前一天的酒已经没剩下的了。他就差遣弟弟去买,弟弟不愿意去的时候他才让我去,这时候他就绕不过我了,只能同意我的小费要求。

“跨出高高的门槛,跑向大柳树,再转弯,绕道,进夏阿姨的矮门槛。”这就是小时候的我经常跑动的路线。在我的感觉里,夏阿姨店里的东西是永远卖不完的。包括啤酒,包括茴香豆。

而父亲永远是带着酒味的,我不喜欢那种酒味。

但当如今,当我真正的开始怀念起那段我曾经并不欢喜的岁月时,我却有那么重的感情。也许,我怀念它本身就是像父亲爱的那些酒一样,因时光弥留越久,就越是淡雅芳香。

红酒,闻着像爱情

文/石开

若要问什么酒的气质最接近爱情,答案无疑是红酒了。

白的,自然不行。在中国的各类酒中,白酒算是异化最严重的,盛行于两个极端,要么是最上层的权力、利益往来,如一篇文章披露的,“在中国,没有任何商品与公务消费的关联度像白酒一样高。虽然喜欢每天小酌一杯白酒的人并不鲜见,但公务消费是支撑白酒消费的绝对主力”,要么就是社会底层嗜酒如命的酒徒了,据说“目前每天至少喝一次白酒的重度消费者有一半在45岁以上,44%属于社会底层”,有人预言,这一代酒徒死去后,中国喝白酒的人将大幅减少。因此,就白酒人群的分布来看,这俩阶层都离所谓浪漫所谓爱情,是最远的。

啤酒嘛,生来就接地气,一副深夜大排档的嘴脸。喝啤酒,最好仰脖一大口,腮帮须鼓起来,让人看见你的豪气和诚意,嘴角流下一线,拿手掌随便一抹,再在膝盖上一搓,再拿一串烧烤,尖着牙撕扯,这便是与啤酒最相宜的画面了。若再来一个响亮的嗝,无所顾忌,身体上下立马通泰,呼出中国啤酒专属的“马尿”气息,哥们当然是不介意的,但在爱情发生的最初一段时间,双方还在绞尽脑汁寻找共同点,恨不得在每句话后都加一句“我也是这样的”来证明互为有缘人的时候,也是假装没有身体、只有思想和灵魂的时候,啤酒和嘴角的泡沫和那些让你自个儿通泰让别人堵心的嗝,还是最好远离。

若硬要在爱情中植入啤酒,貌似最应景的倒是发泄莫名就成了前男友前女友的那一腔幽怨了。经常出现的影视桥段里,被出局的男人歪在昏暗的房间角落,猛灌啤酒,他身边的地板已经歪歪倒倒一堆空的易拉罐了,男的仰头灌完最后一口啤酒,丝拉丝拉把易拉罐捏扁,捏得指关节铮铮作响,最后猛地将易拉罐朝对面墙上扔去,还伴随一声不甘心又无奈的干嚎。

红酒,闻着像爱情,不说“它成功地创造了一个既柔软又细腻融入一种上升的力量又怡口的强烈的香草味道”这样的对红酒口感的梦幻般的描述,简直可以一字不漏移进同样如梦如幻的爱情,不说影视剧中大量相关场景的设计,以及“法国”、“巴黎”这类充满异国情调的意象的全面铺陈,早已让红酒贴上浪漫标签,成为无论高档酒宴中意男女眉目传情还是私下里调情的不二之选。最经典案例,莫过于邓文迪把红酒洒在默多克身上因此铸就的一段传奇了吧,尽管传奇早已落幕,沦为深夜大排档豪饮啤酒间隙的谈资,至少红酒是这个传奇的开始。

端起你的红酒杯

文/俞敏

10年前,我烟瘾很大,每天少则一包,多则两包,我戒掉它只用了七天。

至于酒,酒量一般酒胆大,啤酒、黄酒、白酒三种全会,我至今未戒也是有苦衷的,说出来不怕您笑话,理由很简单,抽烟是个人行为,喝酒是集体行为,人嘛动物性是抽烟,社会性是喝酒,咱不能脱离了社会,也不能脱离了集体,是不是这么个理?

随着酒龄的增加,酒精的发酵,潜移默化中悟出一个说不上对错的心得:酒如人生。

我没喝多。

这么说吧,学校毕业愣头青一个,参加工作,创业之初,就像喝味道辛辣的白酒,火烧火燎挺难受的,却有劲、过瘾。

接下来像喝啤酒,拼的是量,是规模。啤酒口感好了,解渴,却涨肚子,泡沫多了。

再接下来像是喝黄酒,没有了白洒的甘凛,没有了啤酒的泡沫,多了的是混沌,是诱惑。

等事业稳定下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就变成手中的一杯红酒,有酸、有甜,可以长时间品味:有回忆,已不那样惨烈;有思考,已不那样激情;有憧憬,已不那样贪婪。

李嘉诚有一句话:我是渔民出身,我只知道,涨潮出海,落潮修船。海有潮涌潮落,月有阴晴圆缺,把事业分成阶段,人生得以丰富;把握事业成功的规律,人生得以从容面对。

我知道,要度过黄酒时代,才有资格如绅士般地端起一杯晶莹剔透的红酒,淡淡抿上一口,那里有创业者想要的滋味:优雅、成功……

珍惜彼此

现在是21点50分,我在给你写信,桌子上放着4个空啤酒罐,还有个喝了一半的。不怕你笑话,春节过后来北京,我喝啤酒比水多。水只要了一桶,啤酒已经喝了好几箱。

你说的对,昨天是头七,我上午回家烧了头七,晚上的动车回的北京。老人家的葬礼算是告一段落了。现在我相信了,眼睛是可以哭瞎的。父亲的葬礼都过去几天了,我的眼睛还是很难受,每天要点好几次眼药水,否则就无法睁开。

从3月31日回家到昨天的18天,仿佛是一场梦。直到现在,我都不能相信老人家走了。烧头七跪在他的坟头,我仍然感觉他只是远行而已,不久的将来,他还会回来的。

陪伴父亲的日日夜夜里,我就是那样呆呆地看着他,想把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脑海里。经历过这次生离死别,感悟最深的就是一点:不再那么恐惧死亡,却更加地留恋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

谢谢你的祈祷和祝福,老人家在天有灵,定会像爱我一样爱你,祝福你

为了爱,我们都好好活着,珍惜生活,珍惜彼此……

飞扬的柳絮

文/澜潍布衣

昨上午风风火火的忙活,中午和主任喝了点酒,久违的感觉。

到了饭点,一口气喝了一瓶冰镇啤酒,疲倦、饥饿一股脑冲刷掉了,爽的心里美美的,只是忽然间从眼中漂过一丝遗憾。忽然间想起了在济南工作的这两年,陪我一起这么开心,疯狂的海哥,猴哥与猪同志。都说办公室里没有真正的友情,我们就是走到了一起。一年四季,无论春夏秋冬,好像从没有间断过。隔几天,练地摊,喝扎啤,盯着烈日喝冰镇啤酒与火辣辣的板面,通宵K歌。喝到可以抱着马桶睡觉,可以把牛吹到满天飞,一起出差,忙碌的连口水都老不着喝,晚上饭可以吃两顿,哥几个来上几瓶啤酒,一股脑的爽;猴哥婚礼,望着杯盘狼藉,哥几个轮上啤酒可以美美的干杯,一股脑的爽……这种美好的时刻,就那么镌刻在记忆中,每次的回味,也只能从脑海中,一幕幕的放映。如今,天各一方,对于我来讲,简直成了奢望。只是,晕乎乎的继续喝着啤酒。

越喝越带劲,直接把情绪给提起来了,主任大我2代,不知看着现在的我,是否会勾起他对于自己26岁的回忆,大侃特侃,聊业务,聊人生,聊我们的目标,只是一些看法竟意外的相通。想起了好多酒桌上的场景,五味杂谈,粗俗的,场面的,虚伪的……只是很珍惜这种真实的感觉,由心底而发的,不需要任何掩饰的,侃侃而谈。结果醒来后,谈的什么内容全部都忘掉了,不免叹息人老珠黄。以前再怎么醉,也都记得倒下前所有的情节,仅仅几瓶啤酒,就让我遗忘的这么快,总结了下,肯定是本人因素,身体素质在退化,慢慢的变老。这个倒不是主要的,怕酒后失言,一些不经意的话说了出来,是否会造成以后相处的尴尬,无论有意无意。冥思苦想,实在无能为力了,只能学阿Q精神自我安抚,人说酒品如人品,我人品不好,但还算的上是一个“正常人”。人说“好人”是利人利己,“正常人”是不利人不利己,“坏人”是损人害己,我的心是干净的,自然而然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是透明的。对于现在能意识到这样,还都是在康正医药出尽洋相,受人嘲笑后,脸没地方放,钻老鼠缝钻出来的。我的身边亲戚,朋友,以前客户,也不免存在好多这样的情况,酒后乱打电话,骂人,一副唯我独尊,舍我其谁的霸气,有时候也真想去跟他们沟通下,做一个品性兼有的君子,只是怯步了,对于这样本性的人,再怎么劝,如果没有内心的东西,也没用,只是我不要去添火,不要去惹事就好了,保护好自己。

谈到受人嘲笑,不免有点失落。现在身边人,当你有困难时会想尽办法躲避,当你有可以让人嘲笑的把柄时,都会隔岸观火,在一旁咯咯的笑,发小,朋友,亲戚,都如此……无法理解这一点。回想起那些琐事,幸亏只是做了过客,如果天天要面对,是不是要疯掉。家中的部分乡亲们,见不得别人的好,只会嚼舌头,到处诋毁你。不知是出于对别人的嫉妒,还是本性就不属于人类。经常性的面对,还需要糊里糊涂的去尊敬着,我们心里是明的,只是你们什么时候能够理解到,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实在是费脑筋,幸亏每个月回家可以呆几天,不然,我就成非人类了。

上午接到爸爸电话,赤裸裸的一句话,让我从来没有这么狠自己没用。冷静下来,想想,我有年纪的优势,我还有奋斗的时间,只是一步一个脚印,走稳,然后照顾好父母,照顾好我未来的爱人,让温馨充满整个家,就这么,平淡的,生活下去。

渐渐的摈弃杂乱的思想……

2012.5.20

东北记忆

文/徐生

经过36小时的颠簸,火车终于在1979年5月30日上午到达三棵树。第一次踏上东北的土地,眼前的景象让我们感到非常的新奇。

冰城哈尔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道外区有许多欧式建筑,据说是十月革命时期,大批白俄逃到哈尔滨所建。坐在公交车上,看见许多戴白色布帽子的回民,女人大多戴各种头巾,有些还用纱巾遮住面部,原本是用来挡风沙的,无意中形成了一种地域风情。

出发前老业务员告诉我,北方都吃杂粮,思想上要做好准备。当天中午招待所食堂供应的是大米饭和大白菜烧肉,虽然肉很少;晚上是白面馒头小米粥 ,第一次喝小米粥,我吃得可香了。当晚给家里写了封平安信,告知对这里的伙食很适应,东北的大米特别好吃——笑话由此产生,在东北半个月就吃了这一顿米饭,其余全是杂粮。原来我们到达的当天是端午节,只有过节食堂才供应大米饭。冰城的老百姓每人每月凭证供应七斤面粉,春节才配供一些大米。

当年冰城有新三怪:马路沾车带,上街提着裤腰带,买啤酒要搭菜。另外还有一怪:面包大得像锅盖。开始不理解,原来哈尔滨的马路夏天经太阳高温晒过会融化,沥青会沾自行车的轮子;北方没有竹子,百姓上街不带菜篮,而是提一个下面弧形用布缝的袋子;饭店买一个菜,才卖一升啤酒 。那个年代,南方喝生啤的很少,哈尔滨人酷爱啤酒,人均消费全国第一,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那里啤酒依然供不应求。为了体验一下,我们八个人要了八升啤酒,边喝边聊。服务员看我们不加酒,就说:你们南方人喝酒真差劲,一人才一升,看看人家喝了多少!我们这才注意到邻座的两个年轻女子,一问才知道她们一人喝了12升,却一点不动声色。其实菜也不是绝对一比一的搭配,只要不是干喝酒,菜差不多够吃,服务员也不强求。哈尔滨的商店凭票供应一种圆形黑面包,很大,像锅盖,需要切开上秤称着卖,那是老百姓的主食。

由于生活习惯不同,招待所里汉族和少数民族都是分开吃住的,有专门的民族楼。北方的饭店最醒目,门楼上都挂有灯笼,也叫幌子,蓝布灯笼是少数民族饭店。民族饭店千万不要自带食品进去,你得尊重少数民族的民族习惯。

灯笼的多少也有讲究,一到四个不等,挂一个基本上是小吃店;大多数是二个,表示有啥吃啥,备有原料可以现点现做;挂三个的是大饭店,只要是菜单上的都有,随意点;四个以上的那就厉害了,南北大菜都能够做。据说还有挂六个以上灯笼的,这种饭店一旦被挑出毛病,店家就得自己摘灯笼,那是很丢面子的。

我们都想体验正宗的民族风味,终于在加格达奇发现了一家刚开不久,挂二个灯笼的回民饭店。一排半落地的双层玻璃窗,又具有民族风格。店里客人不多,经理很热情,看我们是南方人,给我们推荐了手抓羊肉,木耳炒羊杂等几个有地方特色的菜,木耳是野生的,在镇江看都看不到,外加每人一碗羊肉汤。那天有点超支,人均花了二元多钱,但也是吃得最好的一次,不仅量足,而且味道非常鲜美,没有一点膻味,一大碗羊肉汤喝得碗底朝天,一个个只喊不虚此行。

当年北方菜给我的印象是大盘实惠,炖菜和油炸为主,尤以油炸居多,基本不分几冷几热几炒,汤汤水水的几乎没有。不是不会做,计划经济年代物资匮乏,漫长严寒的冬天什么也长不了,加上交通不便,也没有什么可做的菜。北方当地只有冬储的萝卜白菜和大葱。酒席上的蔬菜比较珍贵,已经发黄的炒蒜薹是稀罕货,还有切成小块的西红柿,装盘后上面洒些白糖,美其名曰“红红火火”。在新林,住在同一个招待所的人请朋友吃饭,也点了炒蒜薹和西红柿。我问他为什么北方人请客都要点蒜薹和西红柿?他说一个冬天过来,几个月都没有吃到新鲜的蔬菜了,这是最受欢迎的,南方也就这两样能够运过来。说新鲜其实采摘下来起码半个月了,但价格依然比较昂贵,因不产在这里它们就是上品菜。在东北半个月,几乎天天大白菜,赶上我在家一个冬天吃的。

一往而情深

文/纯臻流年

长这么大,喝过的酒不过就是红酒。什么啤酒、鸡尾酒,统统一滴也没有沾过。渐渐也喝了鸡尾酒,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在寒假的一次聚餐上,抿了一小口啤酒。味道怪怪的,不好喝。我一直以为喝啤酒很豪爽,开的时候会有很帅的起瓶盖声,哔嘶,但是没有。曾经想过,如果第一次要喝啤酒,一定要找那些在我的生活里来来往往但不熟悉的人一起喝,分享这有些奇妙的感觉。

之前看过九把刀在高中毕业时,一群死党吹牛要去喝啤酒,于是买了很多到江边。当时喝完第一口大家就默契地一直将啤酒握在手里把弄,太难喝了,后来有人撑不住了,才把所有啤酒倒进江里。最后他们好像成群去买了充满二氧化碳的百事可乐。所谓青春。

那天我一时兴起,给好友里的几个发去了陪我喝酒,回复不痛不痒。有让我别逗ta的,有问我是否失恋了的,居然没人问我是不是我。那些问我怎么了的,对我进行了疏导,后来就变成打哈哈了。是不是我就不是一个能认真起来的人。我是真想喝酒,最好还能大醉一场,我也想知道自己酒后要吐什么真言。但若是继承了我爸的酒品,该是几率很小了,最重要的是把握分寸。

有太多的人过得不好,只是,幸福是相对的。

那天遇到小学同学Y,三年没见过的一面,印象中那个沉默寡言乖乖的男生,如今也有着出众的头发,一种自信干劲的气质。我睁大双眼看他,他也定定地看着我。自行车骑着,脚走着。当他翻完记忆,找到属于我的位置,扬起嘴角准备和我打招呼时,我的自行车擦肩而过。我们终究错过。

有些人,注定在我的生命里匆匆,难以留下一丝痕迹。

不断看别人的故事,生出一些莫名的感慨。罗茜,一个坚持了十四年的女生。这种女生,往往生活中自信,有骄傲的资本,能干会成功。她既害怕自己失去自尊,又认为自己可以握着线,有底气。到最后,她不会很不好,相反常人觉得她更好,只有她心里满是悲伤和遗憾。也许,踏出一步就会不一样,至少不是从来没有过。“最后和你结婚的,肯定不是你最爱的。”罗茜尝试用十四年的时间来打破这一预言,却着实让自己痛得无法呼吸。她的家是一个逃避的地方,但人生不是用来逃避的;为一个人舍弃了很多,最后只能默默。幸运的是,她生活在屏幕里。生活不是电影,不是一句“哥们儿”就可以将十四年来的执着追求在一瞬间土崩瓦解,还有那个置于抽屉的相框。

我们停一停,坐下来聊聊这些年来的那些尘埃所谓。

“幸运”与“祸患”

双休回家,比较放松。父亲在屋边摘菜,母亲烧饭,爱妻炒菜,儿子电视,我呢,没事可干,就拿啤酒当水喝,这是惯例了。

因为没有开瓶器,所以,就在凳子沿上磕一下。不经意间,一声巨响,我以为是啤酒炸了,定睛一看,还好,没炸,只是这瓶啤酒的气比较足。但猛然间觉得脸上有点痛,伸手一摸,还有小许血流出来。母亲和爱妻早已过来查问什么声音这么大?噢,只是这瓶啤酒的气比较足,瓶盖弹到我脸上了,还出了一点血而已,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母亲早已在边上说,还好,还好,没弹到眼睛,要弹到眼睛,那就真闯祸了。爱妻却是嗔怪,这就是喝酒的下场!我只好说,中午的那瓶一点事都没有,这瓶的气咋这么足呢,世事难料呀。

事情早已过去,脸上被啤酒瓶盖弹到的,呈圆弧分布的四粒小疤痕也快退掉了,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后怕,让我对啤酒这玩意有点怕了,以后,还是不开啤酒瓶为好。值得庆幸的事是,没有弹到眼睛,一旦弹到眼睛,那后果就无法预料了。飞来横祸也好,无妄之灾也罢,都被幸运之神一一化解了。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的不确定,难道是被“幸运”与“祸患”撞了一下腰?其实,把“幸运”扩大化,人只会更幸福,更快乐,而将“祸患”最小化,也许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南方风雨

文/啤酒南瓜

(一)

啤酒很喜欢啤酒这个名字,这是她除了南瓜之外第二喜欢的东西。啤酒是个八岁的小女生,南瓜是她每天都要爱一下的老爸。为什么只爱一下呢?南瓜也这么问啤酒,而她眨着水晶一样漂亮的大眼睛还一本正经笑着说爱的多了要被阿童木妒忌的。

啤酒第三喜欢的是阿童木,他可爱又正义,会飞能上天还能回来。她有次趁南瓜午睡把阿童木玩偶立在他的大肚皮上,玩偶随着南瓜的呼吸一起一伏好不有趣。南瓜和阿童木究竟谁更厉害一点呢?南瓜是大人总是要比小孩子力气大的,可是阿童木会飞啊。

第四五六七八喜欢的可就不好说了,奥利奥冰淇淋、芭比娃娃、印着大麋鹿的睡衣等等。可是如果有妈妈在的话,一定是要排在所有这些之前的。啤酒没有妈妈,这是她跟班里其他小朋友不一样的地方。

啤酒弄明白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四岁了,当时南瓜正在进行一周一次的啤酒故事会:每周二晚饭时候南瓜会给小啤酒讲一个故事。啤酒从老师那里知道喝酒是不好的,总是想办法制止南瓜喝酒。一瓶啤酒一个故事,南瓜这样答应啤酒。

南瓜喜欢喝酒,以至于啤酒对各种牌子如数家珍:哈尔滨啤酒、百威啤酒、青岛啤酒、燕京啤酒……啤酒在南瓜介绍自己的时候,都会奶声奶气抢着回答:“我是南瓜啤酒!”惹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南瓜当过兵 ,皮肤黝黑的粗壮男人,笑的时候眼睛可以完全藏起来,两簇眉毛一挑一挑的让啤酒总喜欢伸手过去抓一抓。而南瓜在这时也会使用所有当父亲的人都会做的恶作剧:用下巴摩挲小孩子蛋白似的脸颊。啤酒假装生气,等南瓜停下来的时候再笑着跑到一边回身做鬼脸。

往常的时候南瓜会讲一些有趣的小事情,有他从书上看来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的历史故事,也有他自己经历过的诸如他小时候如何去抓野兔什么的。类似跟人打赌在零下二十度的冬天跳进河里这样的事情南瓜爸爸好像确实做的不少。

那天晚上南瓜破例给啤酒也倒了一小盅,对啤酒说进了学堂以后就是大人了,啤酒正两只手捧着玻璃杯努力用舌头舔着剩在杯底的酒,南瓜笑着又给啤酒倒满。发酵过的液体在透明被子里激荡,一汩汩牛奶白的酒沫争着冲向杯外的世界,啤酒给自己弄了一圈白胡子,再把机灵的小舌头放出来舔上一圈。

“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好的姑娘,她唱歌最好听画画最好看,她是我上辈子做和尚上上辈子做道士求来的”南瓜把自己逗乐了“当然我娶了这个姑娘,我酒量没她好,结婚那天是她扛我进洞房的……”

南瓜自顾自小声絮叨着,啤酒跳下椅子小脸晕红打着饱嗝走到阿爸面前努力沿着南瓜的膝盖往他怀里钻。“那妈妈去哪儿了呢?”

“她死了,不见了,不会再出现了。反正就是没了。生你那天我还在部队,08年甘肃也有灾情。我回来的时候医生把你交给我,然后告诉我说突来的台风天气,出了车祸……”

啤酒再没听到南瓜后边说的什么了,酒精让她脑袋昏沉沉的,听到的每个音节都像被拉面师傅拉扯过几十道,嗡~嗡~啤酒反正是知道了自己少一个妈妈,但也没有很觉得这是一件多么悲伤的事情“妈妈会很喜欢很喜欢我吗?就像南瓜一样?”

(二)

台风要来了,新闻上不停地在播报,学校干脆放了假。啤酒用鼻子蹭在大她好几倍的玻璃窗子上,还边把南瓜给她剪的齐刘海左右晃来晃去。窗子外边是几棵被细雨柔柔刷着的松树柏树,这天气是没有太阳的,不晓得路灯是不是坏掉了从早上一直亮着。

“这雨软绵绵的没有力气。” 啤酒认真思考着 “像小喵的爪子”,继续摇着头“更像它的耳朵。”

啤酒总是自我思考。阿爸不在家的时候,她大多时候自己看书,南瓜曾经指着西墙的架子自夸上面的书他都读完了。啤酒不服输也自诩一定会看完,所以没有上学的日子啤酒不是在铅笔家就是躲在书架前的书桌下边看书,刚才手里还捧着《追风筝的人》:阿里和哈桑要离开主人公阿米尔的家,阿米尔的爸爸哭了起来。“南瓜哭过吗?”啤酒自问自答∶“没有。”

“长大不是个好玩的事”啤酒作出总结性的评论。

铅笔是啤酒的同班同学上下楼的邻居,啤酒得出这个结论不单是因为书中的情节,与铅笔有关。

有次课上老师要求分角色朗读课文,当铅笔朗读到“……那么,亲爱的娜塔莎,你愿意跟我过活二十五岁之后的日子吗?”啤酒就需要回答“亲爱的先生,我懒得去做别的什么选择了……”啤酒脸红心跳地读了过去,然后偷偷看一下铅笔可爱的脸,又回想起平日里铅笔的眸子是那么明亮招人喜欢,不觉脸更粉红了。

可是上个月啤酒对铅笔生气的很,那天放学时候下起了雨,铅笔提着雨衣换走了啤酒手里的小伞。啤酒回到家的时候很不开心,她看到铅笔跟一个她不认识的女孩子撑着她的小伞走在一起。这件事让啤酒接连好几天不跟铅笔说话,可铅笔却跟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怎么会什么都没发生呢?啤酒在她小小日记本里写下“铅笔,我不嫁给你!”。

南瓜最近在工作上很忙,啤酒有了很多时间一个人呆着。她不看书的时候就喜欢现在这样婴儿式跪爬在书桌上,双手撑着窗台,把鼻子或者额头跟玻璃亲密接触。闭起一只眼睛盯着玻璃另一面的水珠迅速滑落直到她看不到的墙壁下面。啤酒眼睛偶尔瞥到灰洞洞的天空,原先洁白的云变成了敷着面膜扭来扭去的黑胖姑娘。阿童木会从天上飞下来吗?阿妈会从天上飞下来吗?

南瓜回来的时候看到啤酒蜷在沙发上睡着了,像一只慵懒等着人爱抚的小喵。

啤酒中间醒了一次,发现已经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了。从厨房传来了土豆鸡蛋的香味,夹杂着南瓜老爸自娱的歌声。

啤酒再次确认“长大

跟着感觉走

文/赵文汉

中午一个人在家,刚过11点,心里就开始盘算着中午吃什么。

这么热的天,自然不能自己做饭吃。做饭,付出的体力、精力成本太高,一个人的饭,做着吃划不来。

到小吃店里去吃格拉条吧?再要几个可口小菜,一瓶啤酒,还可以把鸡蛋汤省掉。想到那啤酒入口后的爽快感,哈喇子就溢满了整个口腔,不是控制得好,早就滴到地上了。

可是,最近,我的身体里湿气太重,这两天一直在吃“湿毒清胶囊”调整,啤酒肯定会加重湿气,不利于身体的调整,还是不喝的好。

但是,如果不喝啤酒,中午这顿格拉条午餐带来的幸福感和快乐感至少要减去一半。喝过啤酒,人就会有几分酒意,酒意再带来几分困意,躺在床上,看着《午间新闻》,不知不觉间就进入了梦乡。一觉醒来,满身的清爽,一个下午都活在了一种清爽状态中。一瓶啤酒是人从中午到下午幸福、快乐的催化剂,其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不喝啤酒是为了什么?为了身体更好。要身体更好干什么?活得更有质量。那么,什么是生命的质量呢?仅仅有一个好身体、活得长就够了吗?自然不是,生命的质量仅仅有长度是不够的,还得活出幸福感来。

不喝啤酒也许有利于我身上的湿气清除,但直接减去的是我今天午饭的幸福感,值不值?话又说回来,不喝啤酒,就没有其他可以替代的了吗?幸福不能光靠啤酒维系着啊!

今天中午到底喝不喝啤酒,是我从家到小吃店一路上一直思考的问题。虽然已经立过秋、处过暑了,但是中午的太阳依然像面前杵着块烧得正旺的煤球。到小吃店的时候,满身汗淌。

小吃店的空调开得很低,进入小吃店就像走进了冰洞,那种爽快感就别提了。点餐的吧台旁放着各种啤酒,旁边餐位上,一位哥们,满头汗水,拿起一瓶啤酒,瓶嘴对人嘴,“咕嘟咕嘟”几下,半瓶就下肚了,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他仰着头,眯着眼,用手把嘴巴一抹,发出“啧啧”之声,幸福写满了他胡子拉碴的脸。

服务生把我点的餐端上来的时候,居然有一瓶雪花啤酒,我自己都感到诧异:我点啤酒了吗?什么时间点的?怎么没有一点印象?一定是看到那位哥们喝啤酒的时候不自觉点下的。那个时候,人已经失去理智,完全处于一种感性状态,跟着感觉走了。

是的,人是一种感性动物,是很容易被周围环境感染的,被感染后就不得不跟着环境跑了。

既然点了啤酒,就不管它湿气不湿气的了。喝了再说,且享受今天午餐快乐的最大化吧!

唯其情最亲

去青岛,夏天最好。

也不是说青岛的其他季节不佳。春之和煦、秋之高爽、冬之妖娆,都是好的;而是说青岛有全中国最出名的啤酒。一到酷暑,那种金黄甘冽的渴望与飨足,对我而言,无与伦比。

更不是说青岛之外就喝不到青啤。国内不消说得,即便去近百个国家游览,都能见到那枚绿色岛塔徽标;而是说在青岛喝青啤,自有一番特殊的情味,那不是鱼入江湖,也不是鸟归天穹,而是一种极熟稔、又极新奇的欣悦,一份不是故乡、却胜似故乡的归属感。

那年夏天,我去了青岛,去了青啤博物馆。

青岛的夏天,实在当不得一个热字。三十六度的高纬,黄海永不稍歇的海风,使此地的最高温度止步于三十摄氏度。据说,这正是畅饮青啤的最佳气温。

下得车来,一路行去,啤酒吧、啤酒屋、啤酒坊愈来愈多,终于便如夹道欢迎也似,引我向前。鲜艳的招牌,散放的桌椅,巨大的酒桶,高耸的遮阳伞,更有系着彩色围裙的啤酒女郎笑脸招呼……其实不消她们开口,空气已告诉我——中国的啤酒之乡到了。

青啤博物馆的建馆宗旨,是“世界视野、民族特色、穿透历史、融汇生活”。这十六个字,划出了青啤百多年的发展轨迹。所谓“世界视野”,即1903年德国人创建的“日耳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1914年日商购买并改建的“大日本麦酒珠式会社青岛工场”;所谓“民族特色”,即1945年国民政府接收并改名的“青岛啤酒公司”,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青岛啤酒厂”。“穿透历史”,意为青啤诞生至今,不但从未停产,而且产量节节上升、销路连连扩大,初建年产量仅为两千吨,而今此数仅仅是全国日产量的三分之一。于是“融汇生活”之义昭然,无论何等时代、何等时期、何等社会,啤酒永是人之所需、人之所好,就连“文革”时期“左”到极点的造反派头头们,也是要打条子特批几箱来飨客自奉的。

人类普遍需要的东西,是理应不受任何打扰的。

博物馆融展览与生产功能为一体,游客参观与工人生产互不打扰,更可相得益彰;尤其是最老旧的机器与最先进的设备同时运作,愈发相映成趣。原始的麦芽发酵器,古旧的糖化发酵池,各时代的经典酒瓶及包装、广告……而镇馆之宝,是一台百年高龄的西门子电机。电机虽老,仍是运转自如。听说在它的故乡,因为战争,它的同辈已是荡然无存。为此,西门子公司曾试图重金购回,却被青岛人婉拒了。正因为有了历史的存留,才显得现今的意义,智者只需比较,便不难感知“变与不变”的哲理。据说本厂用水,主要取自不远处的崂山,那这座道教的仙山,更向这“变与不变”的哲理注入了“道与可道”的玄机。

留连许久,沉吟良多,不觉身上微汗、舌上发干,此时,恰好得到一小杯啤酒的原浆。这是粗加工后的啤酒,浑浊中飘拂麦芽的微粒,好比蝴蝶尚未羽化,荷花尚在含苞,虽还不是很熟、很完美,却是极真、极本色;更因保存时间极短,正是最难求的邂逅、最可寄期待的未来。一杯饮下,我的心顿时化作一条啜饮甘露的麦芽虫,不能发声却忍不住要高声欢唱、未生羽翼却等不及要振翅高飞了。

只惜原浆量少,加上酒味不足,只吊起了我这善饮之辈的馋痨。但这并不打紧,展馆最末的区域便是啤酒屋,有汩汩不尽的鲜啤可供畅饮。鲜啤甘凉爽透,不在话下;又有大粒山东花生并当地小海产等佐酒。青岛濒海,海蜒、鱿鱼和小螃蟹无不鲜香耐嚼,最能助兴。不消多时,两升饮尽,不免神思摇曳、浮想联翩起来。

论起啤酒制造工艺,并不复杂,入行门槛不高,竞争向来激烈。正因如此,一种啤酒能维持上百年而不衰,绝非易事。成功之道,源自人心。任何的物质或精神产品,只要经了人手、即是经了人心,必有道德高下存于内、言行优劣形于外。青啤早先有一条广告,叫做“好人做好酒”,此话犹如誓言,始终得以坚持。俯今仰古,许多人寻到了孔子,寻到了修身、仁义、诚信的儒家传统;由东望西,则有许多人寻到了德国,寻到了规范、严谨、认真的日耳曼精神。前者重人,后者重事,然而在我看来,一杯青啤,实为两种优秀精神相结合的产物。

人类共同崇尚的精神,是理应永远受到呵护的。

喝啤酒,青啤最好。

也不是说其他啤酒的历史不悠久,酒味不香醇,感觉不畅美;而是说,因为去过了青啤的故乡,品尝了青啤的原浆,知晓了青啤的历史,爱上了青啤的品质,我得了一种极熟稔、又极新奇的欣悦之享,有了一份不是故乡、胜似故乡的归属之感,自然生了一层他者亦好、唯其最好的亲切之情。

非为疏别季,钟夏自存因。

琴岛麦连海,崂山水蕴神。

青春百岁史,心意两番人。

欢饮一杯后,唯其情最亲。

父亲的木工箱

文/柳岸残月

父亲是个爱面子的人,有时候近乎于虚荣,这当然是凡夫俗子的普遍个性,何况身为木工的父亲,又是个相当平凡的手艺人呢。

父亲出生在县城南关,南关,曾经有过辉煌历史,上世纪七十年代前,一直是县城最繁华的街道。说繁华,主要指它是商贸集散地,这里居住的,大多是手艺人,木匠、篾匠、伞匠、鞋匠、陶匠、泥瓦匠、制衣匠、金银匠……每个手艺人都有自己的店面,因之而商铺林立;因为手艺人多,所以也就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众多小集市,诸如竹行、陶行、猪行、布行……等等。

那时在南关,谁家添了孩子,邻居会问:“生个啥?”

答:“崽子啊!”

邻居就说:“道喜呀,将来学一门手艺,娶妻生子,又是一大家子人家啊!”

因为父亲生在南关,因为祖父是个伞匠,所以父亲就学木工,成了一个木匠。

伴随着改革开放,工业产品日趋丰富,手工制品在没落,老手艺在没落,手艺人在没落……而南关,也没落了,繁华不再。

八十年代初,我家搬到了东街,不久,我忽然发现父亲有了变化:再有人请他去打家具时,总是让我替他背木工箱,送到人家去;活儿干完了,又由我去把木工箱背回来。而父亲呢,则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跟在我身后,相距十多米远的样子。

木工箱,是父亲自己做的,漆成栗红色,长一米,宽、高均是半米,推拉盖,带横梁,类似于古时候的食盒;里面装满了斧、刨、凿、锉、墨斗什么的。拿一根带有倒钩、半米多长的木棍,穿过箱子横梁,再把大大小小的木锯挂在倒钩上,往肩上一扛,全部工具就都背走了。

父亲是个非常讲究的人,每样工具,他都做得非常精细,手柄打磨得溜光水滑,我见过其他木匠的工具,感觉很粗糙,都没有父亲的精美。那个时候,我总是觉得我的父亲,是世界上手艺最精、活儿做得最漂亮的木匠。

我背着木工箱,走在大街或小巷,总会招来许多诧异的目光,人,是好奇心特强的动物,于是,就会有好事者拦住我,问:“你多大?”

我说:“十一岁。”

那人啧啧嘴:“这么小,就当小木匠啊?”

我翻着眼睛,嗫嚅着,不知道如何回答,便扭头看父亲。这时,父亲也停下脚,站在离我十多米远的地方,而眼睛,却看着别处。

我一直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让我背木工箱,上初中之后,我坚决进行了反抗,不干这个差事了。倒不是这活儿有多苦多累,主要是怕遇上老师和同学,尤其怕同学看见了,喊我:小木匠、小木匠、小木匠……

许多年后,我才明白,其实父亲是个很爱面子、自尊心很强的人。

在南关时,倒无所谓,搬到东街之后,街坊邻居全部是有单位者,谓之工作人员,而唯独父亲是个手艺人。那时候,能在单位里工作,无论大小好坏,都是件值得荣耀的事情,他们见面,总是很响亮地打招呼——上班呀?或者是——下班啦?

很有气势和派头的模样。

但父亲就不同了,他只有问别人“上班呀或下班啦”的权利,而别人遇见他,总是这么问——干活去啊?

父亲一直认为,在那些人的眼里,手艺人,就是个干脏活累活的苦力,没地位,不入流;其实在他自己的潜意识里,也是看不起手艺人的。这也是日后,父亲坚决不让我学手艺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让父亲受刺激、伤自尊的,还是一个邻居,姑且称之为甲吧。甲是某局的一个股长,某局是个肥单位,而他所负责的差事,也非常有油水;有油水就肯定不缺吃喝,从甲重达二百斤的身体上,足可以证明这一点。甲生得方面大耳,额头和脸颊一天到晚总是亮晶晶的,仿佛单位的那点油水,全被他擦在了脸面上,尤其他的肚子,胖如鼓,实在令人怀疑是得到了弥勒佛的真传;甲走路时,爱腆着便便大腹,昂首挺胸,目不斜视,浑身洋溢着富贵和官爷气息。

每次与甲碰面,父亲总是主动而热情地打招呼,而甲呢,高兴时,稍稍扯动一下面部肌肉,似乎在笑,算作回答;不高兴时,仅仅是用鼻子轻轻“哼”一声,算作敷衍。这,尤其令父亲感到没面子和伤自尊。

有一天,父亲气呼呼地回到家,向我们宣布:“从今往后,再也不跟甲打招呼了,他个鸟样,官再大,我又不求他什么!”

母亲说:“谁叫你搭理他呢,犯贱!”

父亲看着母亲,飞快地眨动着眼睛,不知说什么好。父亲眨了一会儿眼睛,便有了自己的计划。

我说过,父亲是个爱面子的人,有时候近乎于虚荣,在他看来,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有一副肥而胖的身材,是官相,是富贵和体面。于是,父亲便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那就是:让自己胖起来。父亲天真地认为,只有让自己胖起来,才像是一个在单位里混的人,这样,在社会上走动,便会赢得尊重和地位。

那个时候,我们小城里刚刚开始流行啤酒,听说喝啤酒能让人发胖,且会长出象征富贵的“啤酒肚”,于是,父亲买了两件啤酒回家。当时,啤酒是装在木板箱里的,一件二十四瓶,午饭和晚饭,父亲各喝一瓶。

一次,我见父亲正专心致志地喝着啤酒,便问:“好喝吗?”

父亲怕母亲听见,悄声说:“好喝个屁,跟马尿一个味儿!”

父亲喝了一段时间的啤酒,就问我们他是否长胖了。我上下打量了一翻,感觉他似乎真的有些发福,便说,胖了。父亲异常高兴。

这时,旁边的母亲“哼”了声,说:“长得再胖,你也是个木匠!”

母亲的话,使父亲遭受了最沉重的打击,这令他万分沮丧,兴奋的神情立时委顿下去。其实,他知道母亲这是实话实说,即使长得像邻居甲那般肥硕,也改变不了自己木工身份的。

两件啤酒喝完后,父亲没有再去买,又恢复了每顿饭喝几盅白酒的习惯。其实从骨子里,父亲还是喜爱喝白酒的。

虽然父亲的“胖身计划”就此以失败而告终,但是,他的另一个信念却异常坚定起来:决不让子女们学手艺。

我高考落榜那年,父亲的同行劝他:“干脆让孩子跟你学做木匠活儿吧。”

父亲断然地说:“不行,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他读书!”

不久,父亲便把四百元复读费递给我,当时,这不是个小数目,而我知道,这是父亲好几个月的工钱。那时还没有大票,都是十元一张的,我拿着那叠厚厚的、沉甸甸的钱,望着已有好多白发的父亲,心中忽地一酸,凄然欲泪。

随着时代的发展,手工制做的家具,逐渐被工厂生产的花样繁多的产品所代替,父亲几近于失业,只好把木工箱束之高阁,转行开了一个小杂货店。

许多年过去,父亲的木工箱渐渐破旧、损毁,最终不知扔到了何处,而我的父亲,身材削瘦的老父亲,穷其一生,也没有使自己胖起来,逝世前,又被病魔折磨得骨瘦如材,带着遗憾离去。

我一直保存着父亲的两件工具,一件是木锯;另一件是铁锤,我经常用它在墙上钉些钉子什么的。每次使用这把铁锤,我都会愣神,想:这是父亲用过的工具呵。

便不由自主地怀念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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