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散文

习惯散文(精选20篇)

习惯,一个人

文/鹰落

幸福是什么,简单就是幸福,听一首优美的音乐,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

在家里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和家人聊聊天

或者什么都不想

放下工作的繁忙,到大自然看树木,听鸟叫

简单就是幸福

沏一杯清茶,或一杯自制的热饮,打开喜欢的杂志,读读美文,从字里行间感受轻松和愉悦

身边总有一些人总是孤单的一个人

他们一个人站在公交站台前,等着公交车

他们一个人走在繁华的街头,听着一个人的音乐

他们一个人坐在两个人的餐桌上,吃着一个人的午餐

他们一个人躺在公园的草地上,感受着一个人的生活

他们总是看着那么的幸福,那么快乐

一个人的时候悲伤了,强忍着眼泪笑一笑

一个人的时候失败了闭着咬着牙心里念到要坚持

一个人的时候颓废了,对着天空呐喊,告诉自己要有理想

一个人的时候寂寞了,闭上眼听一首情歌睡过去

一个人的时候失眠了,打开电脑看着伤感的日志想着自己的故事

一个人的时候也算不是太孤单,只是有时候会觉得很寂寞

虽然他们只是一个人,但是你永远看不出他们的内心,他们的悲伤

你并不知道,他很想把快乐分享给他人,悲伤留给自己

你并不知道他们喜欢听他人倾诉,为他人分忧,把自己的故事埋在心里

你并不知道他们在别人的心里是那么的坚强,坚强到什么事都可以一个人去做

你并不知道,也许你的一生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时候会有些害怕,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人的生活才是尽头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有些难受,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苦可以和谁诉说

她,在什么地方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有些迷茫,因为在这个复杂的生活里,自己一个人可以走多远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会想起一些人,一些曾经陪伴过自己的人,想起曾经幸福的日子

幸福的有一些难

不清楚过了多久的一个人的生活,其实遇到过很多人,也错过了很多人

有些因为不珍惜,当想珍惜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有些因为没有勇气,当想起来的时候,那人早已离去

也许命中早已注定是孤单一人很久很久

一个人多笑一笑,会显得年轻

一个人多苦一苦,会显得成熟

一个人多悔一悔就会懂得珍惜

一个人多等一等就会幸福

一个人的道路再苦也要走再难也要坚持

一个人并不意味着脆弱,意味着等待那个值得他等待值得拥有的人

当你等到另一个人时 或许会不习惯两个人的生活

也许刚开始他会对你很冷淡漠不关心

也许刚开始他不会主动和你联系

也许当你遇到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珍惜他

因为他为了等你过了太久的一个人的生活

相信只要你好好的珍惜,你和他一定会幸福

相信总会有那么一天,他肯定会出现,不愿让你一个人

我们的变化

文/苏奕鸣

“晨风吹,阳光照,红领巾胸前飘。小朋友啊欢欢喜喜进学校,见了老师敬个礼,见了同学问声好:老师,您好!同学你早!”咦?这是哪里飘来的歌声啊?原来是我们暨阳实验小学三(1)班在开展“21天励志行动”之“我的招呼暖人心活动”呢!

养成一个好习惯可以终身受益。美国的经济学家约·凯恩斯说过:“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如果你不怎么受人喜爱,但你养成了很多好的习惯,也一样会受人喜爱。

以前,我见到邻居、妈妈的同事总不敢打招呼,一定要妈妈提醒。自从学校开展“21天励志行动”之“我的招呼暖人心活动”之后,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以前不主动打招呼的毛病。现在,我见到邻居就会主动大声地打招呼。早上,爷爷送我到校门口,我会对爷爷说:“再见。”走进学校,我会对值班老师、值班同学说:“老师早!同学早!”在学校里碰到老师、同学时,我会说:“老师好!同学好!”放学了,我会对胡老师说:“胡老师再见!”回到家,我会对家人说:“我回来啦!”可以说,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有着天壤之别。

21天,我坚持,我努力,我成功!让我们行动起来,养成一个又一个的好习惯!

迷糊成习惯

文/一鸣

我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找东西中度过的。每天最频繁的一件事就是在大包里翻腾钥匙和地铁卡,乱七八糟的东西百舸争流,我的半条臂膀像桨橹一样在里面正搅和呢。抓一把,松手,再抓一把,再松手。如果还是没像抓周似的把要用的东西掏出来,就得探脖子往里看。我的包啊,就如同一口深井,里面没用的发票、找的零钱散落在包底儿,怎么搅和怎么有。这就是包里的福根儿啊,掏不净,总甩在最下面。想找点儿什么,必须得像筛豆子似的,使劲抖,眯缝着眼睛看,实在不行,干脆义薄云天地找片儿没风的平地哗啦一下把包里东西全倒在露天,挨个排查。

昨天晚上回家的路上,看见不远处十字路口的地上蹲着个人。我心里立刻怦怦乱跳,虽然没到半夜,也含糊这种召唤亡灵的行为,我腿肚子一边转着筋,一边在心里默念各种能壮胆儿的经,走得越近我的经全背乱了。我跟那兄弟也就一步之遥,只见哥儿们把笔记本电脑包用俩手扒开,哗啦一下全折到地上,举着手机电源一边在地上的纸片里扒拉一边捏着耳机说:“王总,真没有,今天客户资料都在我眼前呢,没他的呀!”真急,都等不了到有亮的地方了。夜半的大十字路口,一男的蹲地上划拉纸片,要点把火,得来多少鬼帮他一起找那客户资料啊。自打从他身边经过,我立刻自信地挺直了腰板儿,打包里掏出包薯片,哗啦撕开,放一片在嘴里,脆劲儿把夜晚都崩圆了。

当我知道迷糊的品质并不止我一个人,我不孤单的时候,我就开始寻找同类。不找不知道,我的生活环境本身就那么人杰地灵。有一次王大硕接我去参加一档活动,她无数次地跟我提及这个活动的重要性,为了证明确实重要,还带我去了一个特别高端的地方化了个浓妆。她兴高采烈地问我,化完妆,你是不是都不认识自己了?我好歹活了好几十年,把我俩眼睛化成瞎窟窿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我还是淡定地接受百变的自己,人家老外不都爱这样吗?面对我的淡定,王大硕非让人家给我找身儿合体的衣服。对于合体当然也是有要求的,鉴于活动邀请的是一群有文化情操的嘉宾,所以王大硕理解为必须得穿麻布的衣服。

化妆师拉开一大柜门,哎哟喂,这地儿原来是承包白事儿的吧?那么多白色灰色黑色的麻布衣服,全都是宽袍大袖,就差往腰上系条麻绳了。文化的质朴全体现在孝子贤孙上了。竹竿上挑下来一身衣服,我换上了,下面是一条小麻裙儿,上面是一件疙瘩袢的小麻褂。当我焕然一新出现在王大硕面前,她摇了摇头,“怎么看怎么像金陵十三钗里的女同学,透着一股命运悲情。”她这么说,人家当然得给换一身了。把短打扮换成长及拖地的纯白大褂和阔腿儿裤。我站在镜子前良久,自言自语问所有人:“看我像个鬼吗?”王大硕在那接茬:“你想当鬼,还得把头发留长点儿。”

当我穿成无常女吊出现在活动现场,好多找我照相的,因为人家都像模像样地穿着休闲服,显得我特别不一样。王大硕想不起来活动的内容,她顺藤摸瓜地认为文化人的活动必须穿麻制的衣服,我一去就像吊唁的,连现场气氛都严肃起来。

当迷糊成为一种习惯,忘与不忘几乎就混为一谈了。每天无数次询问自己关门了吗,手机放哪儿了,他们要求什么来着?这些都是小事。我一个朋友送孩子上学,居然到学校发现后座上只有孩子的书包,孩子还没上车她就给油门儿了。我觉得比起送孩子、不带孩子的,我离老年痴呆还是有段时日的。

白米箩

文/王春凤

老王并不老,三十出头,田静在家里就是这么叫。

鸿怡广场有一场校园歌曲比赛,田静和老王坐在人群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样放松,田静伸展双腿,向旁边一瞟,看着两个女孩优雅地嗑着瓜子,闲散自如,毫无忌惮。她抱过坐在他大腿上的女儿,轻轻地说:“帮我去买一包香瓜子。”不料听到的是一声“不”。她再也没什么心情看演出,赌气回家了。

田静沿着河堤走,气不打一处来。乌鸡跌进白米箩里了,外界都是这样点评她和老王。她往往微笑着,似乎默认,或许因为老王给人的感觉是温柔、体贴的吧。一想到这里,她就觉得空空的,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填充。冬天寒冷的晚上,他不会主动搂着温暖她冰凉冰凉的双脚;当她在离家不远的单位打电话要他送衣服时,他也从来没有一次拿对过;也不知道闹别扭时她到底在气什么……她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日子就这样过着,连哗哗的水声都能忽略。到了这个夏日,天气出奇地热,日头白白的,不透一丝风。

胡易感觉出事了,田静哽咽的声音犹在耳边,电话里有些事情讲不清,就在十七英哩咖啡约见了田静。十七英哩咖啡门外有四张桌子,三三两两坐满了人。透过玻璃大门,只见灯光迷离,客人稀稀疏疏。田静一身印花黑裙子,沉静,难以察觉。她推开门,冷气有点低,上了二楼,拣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胡易到时,摩卡咖啡端上来,田静往胡易那边添了一勺糖,又往自己杯里添加两勺。

她轻轻地说:“一年前,还是两年前,我的生活中出现了另一个他。与他的相遇有点必然,而与他的相识倒有点牵强。不知不觉中,我们熟络起来,自以为是地熟稔起来。我的心蠢蠢欲动时,手指也忍不住按键,任凭虚无的电波连接彼此的倾诉。有时候会被一句话感动,有时候会共听一首歌,甚至有时候会把回忆当作习惯,明明知道这些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但当已经习惯做一些事情时,总会不由自主继续做下去,我甚至品味及乐于沉浸在淡淡的牵挂、真诚、动情与思念之中,就像吃了迷药一般,失魂落魄。同时,我也极力想拥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飞在天空里,看着他,也看着自己,尽情挥洒生命中的这段激情,感受着那属于自己的满足。”

“你想追求一种诗意化,情感化的生活。”等她抿咖啡时,胡易插了一句。

“故事不完美,它终结于雨中,在连续十多天高温后的一次雨中,就在那时候,就在雨中散步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时刻,我惶惑了。他好像要把一腔柔情蜜意像渔网一样撒下来。即使克制着,拼命克制着,我也觉得有几分陌生。我以为,我们这种亲密关系一直带有柏拉图式的色彩,仿佛只是纯粹精神的一种意念。”她接着说,“这些实质性的东西啃噬着我的平静,像洪水般淹没了我,心里时不时地涌上翻江倒海似的阵阵滚动。”

“或许你给了错误信息和不适当的举措。”胡易看看她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下捉摸不定。

田静几乎喊出了一句:“我的世界本没有太多的内容,我以为那是让我漂泊的心驻足的地方。”楼上的客人寥寥无几。

“你把它当成重要的事,按捺不住那颗心?想舞出生命的热情?而今有不便,有烦意?怕累,怕受伤了?”胡易忍不住责问。

“也不怕被你笑话,我依着心生活。”田静摸了摸食指上的铂金戒指。

“老王真正把你放在心上。你忙,他也忙,还得顾着你的情绪,这胜过多少甜言蜜语!我就见他从来没有阻拦你的追求,你知道吗,他给了你多大的自由,那是发自内心,没经过刻意装饰过的爱。”胡易见过老王许多次,在朋友面前也夸过多次。

“不要说那是跳进白米箩了。”

“还真是白米箩。”

田静在朦胧的光中似乎看到老王一晃躲到柱子后面,女儿双手往两边划着,她起身快步追了上去。

一只有了习惯的猫

文/刘昊琛

中国有句老话“习惯成自然”,一个单词背多了,就会记得很牢靠;一个动作练习多了,就会做得很熟练;一类事情干多了,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不会再去思考对错,照着惯性来,是很合理的选择。工作如此,学习如此,生活如此,我们都已经习惯了。

我家院子里有一只流浪猫,我叫它阿白,因为全身都是白的,洗干净了是很漂亮的,可惜它是一只流浪猫,没人经常给它洗,所以总是灰扑扑的。阿白非常乖巧,且聪明,自打在这个院子驻扎下来后,很快摸清了门道,知道谁对它好,谁会给它吃的,谁会陪它玩儿,比如一楼那个老奶奶,心情好时会给它洗个澡,门卫闲下来时会逗它玩儿,院子里疯跑的小孩子们也是它的好玩伴,而我是给它提供高品质伙食的人。

最开始,只是看这只猫好可怜,瘦骨嶙峋的,于是在巷子口的超市买了一袋猫粮,放学时叫它来吃。渐渐地,阿白会固定在我放学时间等在院子门口,一见我就默默地跟上来,跟着我爬上6楼的家,等着我给它喂食,就这样的,我喂了它一年多。今年过年期间,阿白不见了,我想可能流浪到别的地方去了吧。我还和爸妈感叹,不是说习惯养成了很难改的吗?阿白都习惯了到我这吃东西,怎么说不来就不来了,猫可能记性不好,呵呵。

上个月,我发现阿白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回来了。一只白的,一只黄白条纹的,小小的,瘦瘦的,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盯着我,依旧是守在院子门口默默地跟着我上了楼。幸好还有剩下的猫粮,我抓了一大把,母子三猫美美地吃了一顿,吃完后阿白领着两只小的继续爬楼,我很好奇,就跟上去看了一下,老天,它居然在七楼通往楼顶的地方修了个小窝,看来是定居在我们楼洞了。

问题来了,以前阿白只是不吭声蹲在楼梯上等我,而现在它领着两个孩子,天天蹲在我家门口,不停地叫唤,用我妈的话说“好凄厉”。我买了大袋的猫粮,没几天就喂完了,它们的胃口似乎越来越好了,总是吃不饱,喂完了,还要继续蹲守,过一会儿就继续凄惨地嚎叫。爸妈不许我再喂它了,说影响邻居,自家又太小,爸妈工作也忙,没法收养它们。这三只猫天天蹲守,天天没完没了地叫,邻居们果然善意地提意见了。也确实没法再继续了,于是,我果断地断了阿白家的粮食。有那么几天,我早晨出门,它们蹲在楼梯上,眼巴巴地看着我,跟着我下楼,送出去好远,看看没希望了,只好失望地停下。晚上我放学回来,不管多晚,听见我的脚步声,它们就从七楼窜下来,喵喵地叫,最后失望地爬回窝里。

我很难过。我想,阿白是习惯了我给它喂食了,如果我不喂了,它会不会饿死?

事实是,没有!前几天,看见它们,居然还吃得胖胖的,两只小的也慢慢长大了,不知它是在哪觅食的?

我突然想到,没生小猫之前的阿白无牵无挂,习惯了四处游荡,一猫吃饱,全家不饿。现在它有了子女,有了责任,于是不得不想方设法觅食,喂养下一代。以前的习惯使它拖家带口来找我,发现靠不住后也很快找到了别的途径,反正没有饿死。从阿白的故事里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习惯是可以养成的,习惯也是可以改变的,习惯当然还是可以消失的。这就是习惯的定律吗?

静已习惯沉默

文/凌冰小邪

(一)

我一路走着捷径,看到别人跨过了荆棘,依然高昂的头,而我只能循规蹈矩的在早已铺设平坦的小路上走下去的时候,我发现了自己是有多么懦弱。

懦弱的丢了自己,只能按部就班。懦弱到连自己曾想象过的生活也只能是想想了。懦弱着期盼,期盼若可以重新再选择一次,可我怕,懦弱的自己怕依然会是如此结果。

懦弱者不该有期盼。是该说,认命了现实,还是看透了现实。一昧的服从安排,最好的安排,或许会有人羡慕、不甘的安排。可似乎,除了你自己,所有人都认为是好的,没有瑕疵的选择。也唯独没有人,过问过身为当事人的你的感受。

所以,是的,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很多想法留在心里就好了,没必要也不应该说出来,不必要的难堪,也只有自己一个人想想就可以了。

别开口,千万别倾诉。一张嘴,说出来的不是你一个人的苦。或许,会有人无动于衷的表示可以理解,但我想,更多的是你的苦对别人来讲是一种毒。残害的不仅仅有你还有他人。

就像,你身缠万贯,买了一件价值成万几十万的衣服日常穿着,在你看来,再平常不过。因为你也需要穿着打扮,只不过因为因为平台好一点可以做出一些比别人更优一点的选择。而若你还是嫌这件衣服还有哪些不足,那在别人看来就是有些烧包、得瑟的意味了,这还算好的,更有甚者,会抨击反驳。

而其实,你只是发了一下对现状不满的牢骚而已。对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而言都无关痛痒。但事实,情绪的发泄从不会简单到你只觉得并且认为你只是打了个哈欠而已。

(二)

我也忙于生活。可时间多到我无法学会让自己怎样才能可以像别人那样合理安排。我也会觉得时间不够用,可是这还是在我时间空闲到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的感觉。

别人总是忙里偷闲,可我总在闲里找忙。我不知道在这一天里边我除了洗刷、吃饭、睡觉还能干些什么。可我知道,空闲时间多的用不完和没有空闲时间的概念是一样的。同样无聊,同样不知所措。而我也知道,目标是有多重要。可我更知道,找不到目标、没有目标才是最苦恼。

或许可以这样度过每一天让它看上去更有意义。看书、学习,要么玩游戏,都可以。但也或许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没有耐性,或者可以说是没有毅志的人,把它们一样都不能坚持。无论学习也好,或是玩游戏也罢。

总是过段时间就会厌烦现状的一切,然后重新开始焦虑,重新开始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循环往复的最后结果就是开始变得什么都懒得。

早饭么,懒得吃,除非心血来潮爱动了。起床么,懒得起,就算起来了又能做些什么,更何况,躺着呼吸更能舒服一点。电话么,响了又响有时候都懒得接,接了也没什么事,不接也不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旅行么,喜欢旅行,想去的地方太多太多,结果想来想去哪里都懒得去…

日子久了,除了思想不停,似乎什么都懒了。一天天也只有胡思乱想,自言自语才能更有一点存在感。我思,故我在。是一句很合宜那些喜欢安静,习惯思考者的话。况且,自己也的确很喜欢这种感觉。

明明也是一种很享受的感觉,可现实中总是会带着几种被人误解的色彩。或许是幼稚,或许是无聊,更或许是一种比较让人觉得更无聊的文艺。

不论哪一种,都不是它纯正的本源的思考。只是突然的觉悟而已,其实本没有那么多故事。而为何总会有人不断追根究底的不放过那一点点在他们的自以为是里的小聪明里的以为呢?

不理解的人那么多,又何必去一一解释些什么呢?而既然知道会有不理解的解释又何必去自生烦恼的产生那么多误解呢。

所以,想太多会毁了自己,说太多不如沉默。

(三)

他知与不知,不如沉默,能懂的自然明白。分歧那么多,不如沉默,没说那么多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一致。又何必去那么卖力的解析自己,读得懂的人自然了解,不必你去自我剖析,不懂你的人说再多他都不会明白。所以,不如沉默。

当你适应了这个生存空间,存在的够久,很多事物看得能够明白的时候,你会发现。什么都不如沉默。

有人说沉默是金。而我更觉得在有些时候,沉默早已都超出了智慧的范畴。它是一种准则。在某种生存空间中,它就是生存下去的规则。

此生一念起,此情一念落

文/篱落疏疏

一直梦想可以在某个临水的地方开个咖啡小店,不招摇,不繁闹。有一些古旧,一些单薄,生意冷清,甚至被人遗忘,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还有那么,那么一个客人,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将一个人爱到无心。那么就让我对遗忘的人事说一声抱歉,从此安然一隅,不被打扰。--文:篱落疏疏

我想你以后一定会有似锦前途,而我只希望你在想起我时,嘴角能有一抹笑,我便心满意足。如若有生之年我们还会再相遇,那我希望彼时我们都是独自一人。那样,不管那时我们有多老,头发有多花白,牙齿掉了多少颗,我都会有勇气轻轻牵起你的手。

很多时候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坐着,四周死一样的沉寂,我突然开始明白了,这样的沉闷,注定我们的爱也要随时间消散了,是不是因为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已经没有了当初耳热心跳的感,已经找不出当初缠绵悱恻的话语? 现在的我,真的想忘掉当初的幸福,爱与恨的纠缠,情与怨的交织,真的都想一笔勾销,从此不再有牵绊。蓦然回首,发现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才明白一个道理:原来不会痛的人,是感受不到离别的煎熬的,只有我这样飞蛾扑火痴心不断的人,才会受到痛彻心扉的煎熬。

有那么一丝怀念,有那么一丝牵挂,可惜沧桑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还来不及细细倾述,缘已尽灭。或许所有的事情缘起都只是一个偶然,在尘世之中与我们擦肩而过,想要回转身来,抓住那份缘时,却发现它早已消了踪迹。缘分这个东西,一如风捉摸不透,在繁华之地,在荒凉之时,不期而至。遇得见,是福分,遇不见,是无缘。万事不可求,顺其自然,仅此而已。安详淡然,或许才是最好的心态。

在曾经的满满幸福中,我们总是会被那份执着所感动。就是简短的一句关心,一句我想你,就让那忐忑不安的心得以安慰。彼此的位置不需要如导航般定位,只需要我忙时告诉你,清闲时记得你,就足够。时间没有让我忘了你,而是让我习惯了想你。想念成为一种习惯,牵挂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体谅成为一种习惯,包容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委曲成为一种习惯,心痛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而习惯,不知道习惯了爱还是习惯陪伴,有时候分不清因为爱才习惯还是爱以后才习惯,牵挂,包容,心痛,不知道是因你而习惯还是因自己而习惯。

一个人静静的品尝着沧桑,忧伤的文字,憔悴了我原本清晰的轮廊,一纸纸写满忧伤的词句,是我疲惫后余下的无助与绝望。原本携手向前,风雨同舟,很多时候却形同陌路,眼前是铺满悲伤的路,心中的爱却如甘泉般,你路过我的世界,却不能等我一诉衷肠。

一年一月,朝起朝落,悠悠红尘,行走在尘世这座池城里,那些遗落在指缝间的光阴洗刷了尘世的苍白。曾经是那么努力的找寻那些曾经,还有那些被时光冲淡的记忆,也总想在那些残存的记忆里摄取少许微薄的暖意。只是,光阴滑过之处,留下的还是悲凉伴度春秋。浮生想必也是如此吧,浮生里面的分分合合,再见与不见,最终都只不过是一缕清烟。

那些远去的过往,不是用来回首,也不是用来遗忘,只当作是简单的存在,不去在意谁曾来过,谁又曾走了,擦肩虽只有刹那,停留也不会是一生。世事渺茫,当年依稀的旧梦,早已化作落红无数。

倾尽思念的一朵相思花,有时候是一脉深情的无望等待,有时候就是思念的人,脸上露出一丝满足的笑容那么简单,清浅。以后的路,或许很长很长,我无法预知自己的未来,我感触不到自己的明天。

离开你去守着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或许会很孤单,但是当孤单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到我不用再去考虑下一个起点的时候,就算是心烦意乱,就算是没有人陪伴,我依然会坚定的走下去!去感受我一个人的精彩,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透过午后的那缕阳光,我沐浴在阳光下的那颗驿动的心,听到花开的声音。只愿在简约的四季里,穿粗布素衣和某个平淡的人,一同老去,相约白头。此生一念起,此情一念落。

篱落疏疏QQ:766314719

自自然然的一生

文/任惠敏

我写作的时候,很专心,就像眼前只有一条路,这条路将其它的路堵住了,惟它维系着我的脚步。实际上我不写作的时候做任何事情也是这样,比如洗衣服我不能一边洗衣一边做饭。比如看书,我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

我从来没有刻意阻止这种习惯,就让它顺其自然了。

露珠儿静静的我专注着看它的笑容,树叶儿微动着,我专注地看它不同的纹络。

在旧居的时候有一次我在桌子上放了一大叠硬纸,我想学着编一个菠萝。

厨房里有一盘下午做好的黄花鱼,那盘鱼被邻居家的大猫吃了,还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它是从走廊的窗户跳进来的,我竟没有发觉。又一想,还好,幸亏我没看见,因为我最怕猫,它肉乎乎的总是眯着眼看人,像个流氓。

还有一次我在家接电话,门铃响了好半天我还以为电话里多了一种音乐呢,姐姐进来后说一天到晚就是一根筋。

更超出一切的是我对朋友的专一,凡是交过的朋友,我都希望能够长期地交往下去,对待朋友我像对待亲人一样,时间长了如果没有联系我做什么都没有心思。我喜欢心地善良、厚道、不斤斤计较的人。我对朋友的情义就像一盘盘巨大的磁带,每天在上面缠着我的爱,时时转动。

人生多种多样,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自自然然便是真。

记得小时候我就是这样的性格,语文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理想。当时我特别爱吃冰棍,就写了一篇题为长大以后我要卖冰棍的作文。我把冰棍好吃得程度刻画得入木三分。老师表扬我写得生动,只是这个理想没什么出息。

记得许多年以后我工作了,有了点成绩后我去看望老师,送上了几本我写的书,并轻轻地签上我的小名,老师把我拥在怀里说:好学生。

我十分热爱自己的职业,我从不会与世争、与人争,它是那么自然地来到我身边。当然这是我每天蘸着血液在写作的结果。多少年来我每天与浪漫在一起,与甘苦在一起,与狂风暴雨在一起,我多像一个没有结局的人,然而我爱。

我的家也是这样,家中虽然较干净,但是我习惯把随时用的东西放在随时能见到的地方,这样就凌乱一些,但是我很方便。阳光照在枣红色的家具和地板上,影子全是我:蓬头垢面的我、睡裙拖地的我、懒洋洋卷在床上喝果汁的是我。

另外我还有一个习惯:我睡觉认床。冬天大床上有一床藕荷色的天鹅绒被,夏天床上有一条粉红色毛巾被,我从来不叠它们。它们软软地摊在床上,时时刻刻在为我享用。离开我的床,睡觉是很麻烦的。

我喜欢看白云在天空悠然地飘荡。喜欢看星星自然地灭了亮了。喜欢看你真实的哭了笑了。其实自然有一种大众定律:真实之所在。

我行走在真实的路上,幸福,疼,温暖,苦,我都愿意自自然然对待。

学会等待

文/陈静

这学期,我班新转进5名学生。这其中有个叫欢的同学,个子不高,黑黑胖胖的,这些都很正常。而“不正常”的是她的行为习惯,一点不像三年级的学生。

开学第一天,班里就她一个人没穿校服。我问她为什么不穿,她说忘了。连家校路路通上都发了信息还会忘记?于是我告诫她以后每个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都得记住要穿校服。

第一堂语文课,学写钢笔字时就她一个人愣在那里。我问她为什么不写字,她说钢笔没墨水。没墨水钢笔哪有用武之地?于是我从讲台里拿出我给孩子们准备的一瓶墨水来给她吸。

中午第一次吃饭,她的桌子上、地上搞得都是油渍和米粒,吃完饭后嘴巴也不知道擦一下。她的生活自理能力这么差?于是我提醒她以后吃饭也应该多加注意。

第一次记家庭作业,她三下五除二就写完了。我仔细一检查,还真会偷懒,把我写在黑板上的要求都进行了缩句。她回家后能看得懂吗?于是我让她重新写完整。

放晚学时欢妈妈来接,我终于忍不住向她发了牢骚,汇报了欢一天当中种种不好的表现。看得出***妈也很着急、很难受。为了让***妈引起重视,我又趁热打铁,向***妈敲起警钟:其实欢是个挺聪明的孩子,只是习惯不太好,但是如果再这样下去,就真的可惜了。***妈听了没有多说什么就把她接走了。我心想:欢妈妈怎么一点也不重视?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在家时就接到了欢妈妈的电话。原来她听了我的话一夜没有睡好觉,一直在想该怎么办。但她对女儿还是有信心的,因为虽然在女儿身上还有许多坏习惯,但比起以前她已经改了不少。最后她还说:“陈老师,请给我一点时间,给欢一点时间,我一定帮助孩子把坏习惯慢慢改正过来,请相信我。”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啊,我为什么那么着急呢?毕竟习惯是要慢慢养成的!我为什么不给欢和欢妈妈一点时间呢?毕竟开学才一天!我为什么不耐心点呢?毕竟欢还是个孩子!

我明白,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需要时间来慢慢改变。欢,我会给你时间的,也一定给我自己一点时间。

两个星期过去了,欢的行为习惯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上课基本能认真听讲了,放学时能自觉地记载好家庭作业了,各门功课的作业不再拖拉了,思想也要求上进了……虽然和其他同学比起来还有点差距,但我相信,如果再多给她点时间,这个“差距”肯定会越来越小的!

爱成记忆,思念成习惯

文/ynxwhy

窗外初夏雨的节奏,匆忙敲打着扉页的年华,散漫的思绪,时光的静怠似那久远不可拾起的追忆,雨的打搅曲的忧怨才恍若初起,时光亘古依旧,过往岁月无声鞭策着失落的灵魂,指缝的间隙,一个不经间的回眸,顺着那个时光的回路风声水起。

也许一个人久了会上瘾,习惯性去看水中生成的倒影,听着典雅的音乐,痛饮着寂寞的哀伤,任凭夜的孤独湿浸梦的清冷。黯然的站在时光消逝前徘徊举足无措,红尘摆渡,青春不在是完本,颜色在慢慢褪却,没有人能说得清世事的斑斓。兴许是习惯了安然,一曲反复滑动于心际,弹指芳菲幕,那些盛开的流年时光,那些不曾留痕的人生若只初相见。在某个角落忽梦初醒,看久了会感觉眼朦胧,不自觉流淌,等久了感到彻骨的悲凉。

或许习惯了孤独体味着寂寞,不经意伸手翻阅着许久的文字,记忆的痛点就像那些追逐落魄感性的文字一样,断了线的情丝却还那么直白,风干的岁月,永恒的止殇,孤独的行程,渐行渐远模糊着视线。那些不常拾起的尘封,许久以后的思念,在雨雾中撩拨着情怀感伤着思绪。

“等待一万年不长,只有终于有爱做补偿”,深情它滋润着万物同时也在催毁着一切,风雨兼程的日子,笑语欢言常伴随着泪腺交织而依。雨无情隐落夜的过客,深信着烟花的绽放比雨的薄凉还让人更寂寞。一个人走过陌生的街头,听过陌生的歌,路过陌生的风景,无情的从陌生人旁折过,匆促的脚步在行云流水间流淌,猛然间静下来发现那些遗失的似水流云,感动无处不在却只是刹那间的美,心里总带着一缕缕微凉的沧桑,但内心依旧坚强。

佛说,五百年前世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青春是一本太过潦草的书,来不及细读却已过半,岁月在无声的雕琢我们的灵魂。爱与疼之间慢慢磨砺着我们的意志,我们终将在这两者之间慢慢的逝去与变老。心向往着高处,脚却踏入万丈深渊,如若爱情可以解释,誓言可以修改,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完美纠缠而让人感怀神伤。

青春是追赶的旅程,一半是幸福一半是孤独。当伤口不在被缝和,灵魂不再需要慰籍,午夜孤单常用深醉来沉迷,绽放的烟火仍旧在恣意的欢腾,捻指一挥间那些迷茫诉说着曾有的美好年华。很久常逼迫自己忘掉那悲伤,那些不曾失去的旧光影,那曾疏离而飘渺的流水溢影。灵魂一次次被放逐,飞雪中一次次跋涉,繁华间悄然的转身离去的身影,眼里却多了几许迷离。漂泊人海留不住一丝尘埃,却会在心里浅浅留下一笔淡彩。

时光卑微着承诺,笔尖在风雨中轻柔的漫步,雪花终有消融的时候,等待总会被距离降温。雪花是美丽的,怀念里总是含着泪,脉膊止不尽浅浅的思念,不在纯洁的象牙塔里,梦境与残酷的世界,任性孩子们总在俗套的爱情里止步未前。也许世界上最苦的不是求不得而是求得以后,在心里无声感叹现实也不过如此,我们一直在体验着幸福却一直在抱怨,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性,永远去求结果,却常誋了用心去体悟着追求与等待的过程。

轻风拂过每个柔软的心房,慌乱的年华,生命的花儿在日渐枯萎,满眼的支离破碎,新生的心灵细数着爱的寄予情的奔涌,寂寞的烟雨那么绵长,流年你嵌入的生命魂锁,一滴泪顺势而滑,时光的牵绊,寂寞时的思念,情思易断,记忆化做相思泪,思念亦成一种习惯。

感受你的美

文/肖蕊凤

在中国西南方的某个小的角落里,几片亚热带水洗般明澈的碎碎阳光,不经意从叶缝间掉落下来。我站在远处默默地仰望着你,在分离的短短时间里,却仿佛隔了一个世纪。

这是一个不怎么样的地方。很小,很大;很脏,很美;很热闹,很繁华;很单调,很丰富……近距离的相处,我似乎看尽了盐津这个地方的丑态,似乎只是看到如山堆积般的垃圾;只是清楚地看到那破旧老屋上的一砖一瓦;只是知道那里所谓的繁华不过是盐津居民“大嗓门”造成的假象。从未曾感受到她的山清水秀,从未曾领略到她的自然魅力,更未曾感受到她的淳朴民风……总是认为她很小、很脏、很吵闹、很单调。

现在的我站在距离很远的地方仰望苍穹,突然懂得笔直宽阔的大道映出的不过是单调、冷寂,而盐津那狭小弯曲的小马路却是那么的丰富和神秘,盐津就是一片等待探索的蓝天,很大、很美、很繁华、有着很丰富的蓝天!其实早已习惯那里的大山大洼,习惯那里的吵吵闹闹;习惯望着那小小的天空发呆,习惯那儿的人们;早已习惯那里的一草一木,甚至是她呼吸的规律,旋转的频率……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点点滴滴都清清晰晰涌上心头,温暖着我的双眼。原来我一直深深地爱着那片大地,那片在别人眼中不怎么样的土地。

在那个别人眼里很垃圾的小旮旯,是她的双肩支撑起我的梦想,承载了我的喜怒哀乐。

习惯

文/浦景东

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一位没有继承人的富豪死后将自己的一大笔遗产赠送给远房的一位亲戚,这位亲戚是一个常年靠乞讨为生的乞丐。乞丐立即摇身一变,成了百万富翁。记者便来采访这名幸运的乞丐:“你继承遗产之后,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乞丐回答说:“我要买一只好一点的碗和一根结实的木棍,这样以后出去讨饭时方便一些。”

乞讨已成了他的生活习惯,禁锢了他的思维方式。虽说是寓言,但寓意却令人深思。习惯在长年累月中不知不觉地掌控着我们的行为,影响着我们的效率,左右着我们的成败。

我们在适应外界大环境时,又创造出适合于自己的小环境,然后用习惯把自己困在创造的环境中。因此,习惯决定着我们活动空间的大小。习惯虽小,但它往往体现出一个人的本质。比如,礼貌是一种习惯,走到哪里都能彬彬有礼的人一定会受人欢迎,没有礼貌的人则会处处碰壁;微笑也是一种习惯,可以预先消除许多不必要的怨气,化解诸多矛盾和争执,而老是板着面孔的人走到哪里都会制造紧张气氛;具有发奋向上、努力进取等良好习惯的人常常能超越自我,获得成功,懒惰而不思进取的人则往往一事无成……所以说,习惯连通着命运,决定着人生的成败。

习惯一旦形成,它就极具稳定性。但是,如果真能下决心并以恒心坚持,坏习惯还是可以改变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并非天生具有的,完全可以通过后天来培养。心理学巨匠威廉·詹姆士说:“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看来,我们在实现成功的过程中,除了要不断激发自己的成功欲望,要有信心、有热情、有意志、有毅力等以外,还应该搭上习惯这一成功的快车。

习惯就好

文/江雪白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往往这个时候,心情会变得很糟糕,生闷气、抱怨、谩骂、争论不休,甚至拳脚相向……这些可能会让你一时痛快,可事后想想,总觉得甚是无趣。

人生很多事,习惯就好。

开车在路上,遇到红灯,停下来等一等;遇到行人,停下来让一让;遇到堵车,停下来听会儿音乐。毕竟红灯总有变绿的时候,行人总有过完的时候,交通总有通畅的时候,凡事都会有个结果,习惯了,自然心平气顺。

每日要上班,到了办公室老板就给你分配工作,而且一件比一件难办,一件比一件棘手,一件比一件无趣,这种时候,情绪低落是自然的,觉得生无可恋也是常有的事,然而,工作还得干,毕竟薪水可以养家,可当你把事情干完了,回过头来你会发现,事情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办,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有些工作干起来还是蛮有意趣的,所以,影响我们情绪的不是工作本身,也不是老板多事,而是我们自己没有习惯于接受挑战,对解决处理问题畏手畏脚,想享清闲,玩会儿手机、打会儿游戏,甚至坐享其成,总觉得付出与回报不相称。其实努力工作也是一种习惯,习惯了一定会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与人相处也是这样,朋友中有脾气暴躁的,有急性子的,有慢性子的,有说话像吵架一样的,有温声细语的,有大方的,也有小气的,有大大列列的,有斤斤计较的,有喜欢八卦的,有闷头耷脑的……形形色色,不胜枚举,然而,每种人都会有三朋四友,闺蜜知己,因为大家相互之间处的久了,熟络了,也习惯了。习惯了也就理解了,无所谓了,便不再挑剔,一句“他就那样儿”,莞尔之间便烟消云散。

读书也是一样。有人从小就不喜欢读书,有人嗜书如命,有人上学时读书很卖力,长大后工作了书就撂一边儿不闻不问。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学问、有知识、有道理、有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人生,读的多了便趣味盎然,久而久之,成了习惯,一日不读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凡事习惯就好,喜欢吃辣的就多吃两口,喜欢喝淡茶就慢饮一杯,喜欢下棋便偷闲半日,喜欢绘画即勾描几笔,喜欢旅游多出去走走,习惯了一切都是好的。看不惯是因为修养不够,看不远是因为视野不阔,看不透是因为修行不足,看透了便看淡了,看淡了自然就习惯了,习惯了一切都是好的。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如意亦十之八九,一切皆在你的眼里,藏在你的心里,融和在你的生命里,习惯就好!

辛丑年辛卯月癸亥日

我,走在这条路上

文/詹文秀

每次走在这条路上,匆匆地迈着脚步,行走在如此多的人群间,突然不知道自己这么赶着,是要去干什么?也许是已经习惯,习惯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忙碌的人,习惯和周围的一切擦身而过,习惯将自己变成一道闪电似的弧线,划过了却没有痕迹。

不知从何时起,行走的脚步不自觉的快了,路边的人、路边的风景、路边的空气,都成了一道道无足轻重的摆设。我只是急急忙忙的赶着,总埋怨速度不够快,像是前方有很神秘的东西在召唤着,可前方还有前方,没有哪一次能看得清路的尽头。经常是高跟鞋伴着心跳的节奏,不断地交换着步伐,耳边轻吹的风,还有寒冷贴着面颊也加快了速度,我们一道紧赶着,向那若有若无的目的地进发。

如今,曾经的蓝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科技。而我依然继续行走在这条路上,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原来曾以为的沉重只是虚惊一场,那一点一点落脚的地方,都有我清清楚楚存在的记忆。大脑打开了思绪,那些美好的不美好的过往都在我的脑海里徜徉,只是这一次不再有失望透顶,不再有欣喜若狂,当过去像脚步一样慢下来时,所有的一切便成了云淡风轻的经历。

曾被自己忽略过无数次的风景、空气和人,像组成了一部慢镜头的电影,在我眼前放映。那一对对情侣牵着手,幸福快乐地走在校园里,将爱情向我们诠释,最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蓝购蛋糕店的馨香,赠给了所有的味觉和嗅觉一顿丰盛的午宴;凌乱而又喧嚣的蓝天购物广场,记下了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声音,形形色色的货物;一路上又多了很多盆景,像是把整个春天都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而那路边的大树,被密密麻麻的绿色笼罩着,却依然显得有些老态龙钟,让那展现生命的绿尽失意义。

这一次走在这条路上,像在书写一部意味深长的书,每一步都别有意味,路旁的互相牵着的手,互相挽着的臂,互相依偎的肩,是书中最朴实却最唯美的句子。因为有了它们,脚步便少了很多失落和寂寞,即使再慢,也会一路轻快的走着,像是两支拖着幸福和温馨的奖杯,慢并快乐着。

突然想把生命留在此刻,让时间逝去,因为我相信了一句话,“所有的美好都短暂如昙花一现”。很害怕哪一天或是哪一刻,这种心情又被时间打扰了,让我不自觉又加快步伐,去追寻那茫然不可知的地方;害怕再一次因拒绝不安、彷徨、迷惑、焦虑而急切的赶路,像只小鹿一样在城市的街道乱撞却总也找不到心的出口;害怕那种放慢脚步的平静与祥和被记忆留给了昨天。

回到学校的路上,我也依然缓慢但认真地交换着脚步,却并没有细数某种回忆,只是想将它变成一种习惯,就像曾经的匆忙疾走一样。突然能闻到空气的味道,像是发了酵的米酒一样浓郁芳醇,这个城市杂乱无章的建筑在我眼中清晰起来,像是少不更事的少年,用画笔在天空下画出的一个个不规则的几何图形,在空气中坦然的呼吸着。那伪欧洲古建筑式的巴厘岛咖啡店,那融合古旧和气派风味的交警局,还有那拥有现代醒目标志的国际展览中心,成就了我步行处最亮丽的景点,但并不是仅此而已。

路,依然是那条路,即使每天都重复地走着,也依然会走出不同的味道,有开心快乐也有伤心迷茫。幸福、甜蜜、厌恶、抱怨、痛苦、鄙视、欢乐……所有的心情便糅合成了生活,每一步都是一种原创,每一步都得真诚坦率,即使千万个不愿意,我也不能跳过,就像我不能跳过生命的起点和终点。

我,走在这条路上,微笑着,噙着眼泪;心微微的痛,脚缓缓的行……

让练字成为一种习惯

本是一时兴起,买了两本字帖想学习行书的,才惊觉上次练字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记得上小学时,老师要求我们用田字格的本子从横撇竖捺一笔一笔的学写汉字,那时我们一写就是好几页,却乐此不疲。

上了中学,我们将铅笔换成了圆珠笔或钢笔,那时练得最多的要数司马炎和庞中华的字帖,老师还会奖励写得好的同学,因此,同学们大多很用心的去写字。高中作业多了,钢笔也被水芯笔替代,为了赶作业,求效率,整个学校还坚持练字的人,恐怕也是凤毛麟角了。

如今,电脑手机成了我们生活的必备品,发微博评微信写日志,以及工作需要的一切文字材料,都在键盘上敲击,毫不夸张地说,大家除了签名几乎都用不到笔了。正因为习惯了机器打字,在提笔写字时常常会出现想不起字怎么写的尴尬。

俗话说,字如其人。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必定是让人羡慕的。于书桌前,摊开笔记本,提起笔来,静下心来细细梳理生活的每一个精彩瞬间,记录旅行中的奇闻异事,寄托对远方亲朋的思念……当我们将生活中的这些闪光片段注入笔端,再写在纸上时,那些美好的日子似乎定格在时空某个地方永不褪色。再回头来看时,也是对时间最美好的留恋。

趁着还有时间,把练字变成一种生活习惯吧!

读书,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文/殷海平

三月过去了,我读了四本书,还有无数朋友圈的碎片,以及公众号、微博、电子书的前几页,内心有惨烈的愧疚感。都说强身健体是顶要紧的本钱,但我觉得读书,也是另一项顶要紧的本钱,因为这会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我们头脑的引路者,它会带着你畅游历史,知晓许多你所好奇的“为什么”,找到你内心充实的答案。因为这种知识的补给,你会在做很多事,面对比自己棒的人时,一样有笃定的从容,和淡然自信的气质。

学历不高不可怕,可怕的是每天的生活,都是一种苟且与敷衍。没有任何新的收获,既掏空了你的岁月,又挖空了你的大脑,当你老去后,只剩下真正的躯壳。你看不到自己除了年龄以外,还有什么真正的成长。

而读书,却恰好可以让你一次又一次地看到,更多优秀的人或故事,你会学到很多不行千里路也一样能得到的人生感悟。

着名作家龙应台,在给她小儿的信中写道:“读书,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这句最朴实的话,无不道出用功去读书,你才会因为优秀而有更多选择的机会。就像我的父母那样,因为大字不识,他们除了做农民和苦力,他不能甩手说:“我还会写程序做策划。”因为他们没有读过这些书,也没有学过这方面的知识,他们只能选择不用读书就能完成的最基本的劳动。

越长大,我就越明白读书的重要。因为不读书,我们或许正躺在沙发上看泡沫剧;或许是三五朋友熬夜泡吧在KTV唱歌;或许逛购物网紧追各种促销;或许什么也不用干成天抱手机玩……

读书不一定改变命运,也不一定能让你走上人生巅峰,但一定可以让你优秀。你饱览了古书诗经,你读完了科普历史,你学完了专业课本,哪怕你看故事书读段子笑话……都不要紧,至少你还可以成为一个段子手,或是幽默风趣乐观向上的人。

你不会常常掉链子,面对孩子的“为什么”,只会“别烦我”;面对父母的“老年健康常识”,吞吐敷衍“别唠叨”;面对另一半的“情趣时尚浪漫”,只有看电影喝咖啡“懒得动”……读书,是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跟天天吃饭、睡觉、玩手机,同等重要。

我对女儿的影响

文/李卫星

女儿今年15岁,高一,就读于石家庄二中,是学校女篮队员。

入学以后她感觉训练和学习的压力还是挺大的。每天出早操,下午训练一直到晚上8:40左右才能回到学校,然后继续紧张的晚自习学习。临睡觉之前女儿还要写手账,而且已经坚持了好长时间。女儿会定期地让我看她的手账,这也成为了我俩沟通交流的一种固定方式。

我和爱人都是老师,工作之余都有读书的习惯。我对女儿从小就很注重阅读方面的引导,还有就是我平时也一直有坚持写的习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儿。所以女儿也就一路坚持着写了下来,先是日记,后是手账,到现在也有了相当的积累,算是小有成就吧!

女儿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要做一名有知识有文化的运动员。

从那一刻我就已经深深地感觉到女儿爱学习、爱读书的好习惯已经养成了,多年的积极引导终见成效,很令我欣慰。而且今年中考,在所有的体育考生里面,女儿是以文化课第一名的身份拿的录取通知书,当时女儿在开心地笑着。

在这里也祝愿女儿健康成长,学有所成,一路与书为伴,读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

时光中的一个人

文/黄昏一瞬间

时光,如此诗意,如此美丽,如此让人感怀。它,如一叶轻舟,从岁月深处缓缓驶来;它,如一把纸伞,留住清清的雨声;它,如一抹丁香,轻轻蔓延在草尖。不敢触碰,生怕惊醒;不能懈怠,唯恐流逝;只有珍惜,方能永恒。镌刻每一份欣喜,感悟每一道风景,留恋每一次心动,用心温暖珍藏,美丽心境,淡然前行!

----流浪使者764405725

人生,如一河静谧的阳光。从清晨到暮合,从微凉,热情到余暖,丝丝缕缕,缓缓流淌;从曾经到远方,从失去,拥有到奢望,闪闪烁烁,默默感伤;从视线到心上,从天真,奔涌到平淡,清清浅浅,细细过往。看不清,因为太近;搞不懂,是太用心;舍不得,是因生命。懵懂的,追求的,执著的,化作一张信笺,一道风景,一首歌谣,收藏在内心深处。

在内心深处,埋下一枚阳光的种子。徜徉岁月的牧场,那是一个人的风景;聆听时光的脚步,那是一个人的呼吸;品味生命的真谛,轻轻打开另一扇窗。

习惯独自旅行,只带一个简单的行李,一个美好的梦想;习惯沉默微笑,绽放一抹忧伤,一抹紫色幽远;习惯静中思索,揉碎一缕心事,一缕难言柔情。习惯素面朝天,不必刻意掩饰;习惯粗茶淡饭,不必烛光晚宴;习惯默然相守,不必山盟海誓。习惯一个人,想我所想,做我所做。

习惯慢慢看,静静听,默默想,让心与自然,与世界,与生命同行!

在一个人的时光里,静静守候一片海,一个世界。沙滩上深深浅浅的脚印,是一个人的寂寞,一个人的风景,一个人的心情。记忆中远远近近的曾经,是一个人的依靠,一个人的温度,一个人的奢望;心灵里纯纯净净的剪影,是一个人的色彩,一个人的思念,一个人的眷恋。

一个人,就是一行流动隽美的诗,一首忧伤入心的歌,一朵静默绽放的雪莲花。

淡然人生,用爱穿越岁月的风雨。人生并不完美,诸多辛酸,诸多幽怨,诸多抱憾;人生总也完美,诸多微笑,诸多美丽,诸多感动;人生终会平静,诸多历练,诸多感慨,诸多沧桑。只要呼吸,人生就自信;只要用心,人生就完美;只要有爱,人生就精彩。

遥远的,总会靠近;叮咛的,不会忘记;梦想的,就在心里!

时光,如一本宁静,恬淡,充满智慧的书。凝目阅读,走进章节,打开心门,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沉静在澄净的世界里,陶醉在单纯的快乐里!

已习惯有你

文/静伊诗婕

繁华落尽,满地荒疏,取一叶凄凉,沏一杯苦咖啡,咽下的,是寂寞,品味的,是苦涩。

当把记忆,慢慢的从地上拾起,点点滴滴,演绎,别样的人生,凄苦的心情。是谁,残忍的掐灭了希望的亮光,在那个粉红的世界里,丢下一片荒凉。

每一次的踏入,心如刀割,为何,却是为何,那蔓延的草丛,虽然还有,怀旧的镰刀在割。已扎入骨髓的草根,拔出来了,就粘带着一块,躯体上的肉,疼,痛,在心上,滋啦啦的。

习惯了那种习惯,习惯了某种依恋。当那种习惯,从键盘上逐渐消失,鼠标的行程,跟随着流水的方向,来回移动。梦一般的青春,花一样的娇艳,就这样,飘零,散落,在被人遗忘的角落,渐渐风干。

每一句话语,都永远的叠在,那不再延伸的页面;每一张甜美的笑脸,孤独的守侯在,无人光顾的旮旯;那一堆堆曾经辉煌的数字,显示着无奈。疑惑,焦虑,悲凉,谁又能知道,从何方突然射来的一箭,射穿它的心脏,让它如此的痛苦不堪,生不如死。

一阵秋风,隔窗吹过,撩起一绺,额前的发丝,轻轻的,飘晃。希望,夜风不要那么凉,心就不会受伤,身体里的,三分的热度,散个净光。打个冷颤,却不小心,把眸里的幻觉,搅个粉碎。

真的已习惯,有你伴随。从你诞生的那一刻,家的感觉,责任,就烙在心上,精心,陪伴着你的成长。你身上的,每一根血管和细胞,你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和呼吸,我都熟悉而掌控。

当这一天,我突然感觉到了迷惘,陌生,我眼睛里的视觉,是不是出了差错?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成了色盲,看到的,还是不是,那一处粉红。

困惑,处处躲藏在,缠满藤条的的脚下。为了生存,你只能拨开,勒住心脏的那根,避免致命。疑惑就象一群飞虫,弥漫了整个天空。

不需要语言,苍白,空洞。风不能确定,雨下到何时会停;云会不会挡住,星星俏皮的眼睛;忧虑顺着思绪,沿到了海边,想把眼泪洒进海水,怎知那一望无际的大海,早已被泪水灌满。所以,不再流眼泪,只有揪心的痛。

已习惯有你,生命里的血液,曾经因你而沸腾,兴奋,失眠,刺激过多少次大脑的神经。一瞬间,你让我变成了一无所有。每天提溜着个扫帚,清扫落叶。秋,依然凄美绚丽,灰尘,一层,一层的。轻轻的禅一下吧,别弄的尘土飞扬,让他人讨厌,让心更殇。

冷落,萧条,惨淡,往昔的欢声笑语,悄悄飞远。荒草蔓延,苟延残喘,寂寥,落寞,孤单,怎奈流水逝年,苦酒一盏。如此境地,聚,散,命中难免,谁也不能改变。习惯,不习惯,在变幻莫测中,都得慢慢的习惯。

一旦习惯就麻木

文/安黎

有三四年的时间,为了减肥,我一直坚持步行去单位上班。

我家位于城市的边缘,离单位十公里。沿着漫长的未央大道,我几乎一天走一趟。一个月,我所走的路程,差不多有二百公里。

走至中途,我总能看到一个卖报的中年男人,盘腿坐在一个乱糟糟的巷口。这个卖报者,与其他卖报者有着很大的不同。他既没有自己固定的报刊亭,也没有穿梭在汹涌的车流里使劲敲打车窗,而是盘腿坐在一堆三轮车中间,几乎要被那些横七竖八的三轮车遮蔽。卖菜的,卖水果的,炸油糕的,卷煎饼的,招揽活计的等等,人人都或骑或摆着一辆三轮车。如果不仔细瞧,根本发现不了他。但仔细一瞧,我却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遭到了截肢。

一个中年男人,为何失去了一条腿?是工伤事故所致,还是车祸引起,抑或因为得了某种疾病?我未曾向他打问过原委,因此便不知其详。我是因为买报才注意到了他,并且走近了他。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我与他的对话,没有超过五句。

他胡子拉碴,满脸褶皱,坐在一叠报纸的后面。那叠报纸的旁边,竖放着两条铁拐。一个失掉一条腿的人,没有匍匐在地上行乞,等待别人的施舍,而是通过自食其力,努力保持着作为人的自尊,单这一点,就令我心生敬意。

第一次,我掏出一块钱递给他,他要找钱,我摆摆手,他作罢。第二次,我还是掏出一块钱,递给他,他做出要找钱的姿势,我又摆摆手,他又作罢。第三次,我递给他一块钱,他干脆连找钱的姿态都没有了。我要买的报纸是《参考消息》,市面价六毛钱。也就是说,我每买一份报纸,相当于捐助给他四毛钱。

一路走来,我会遇到七八个报刊亭,碰到十几个游走的卖报者,但都对其视而不见,一直坚持着在他那里买报。习惯成自然,习惯了,也就麻木了,渐渐地,他大老远瞅见我,就抽出一份报纸,高高地捧在手里,等待着我前来拿取。收了一块钱,他再也没有过任何找零的意思表示,仿佛那张报纸的售价,本来就是一块钱似的。

令我好奇的是,在上千次的买卖中,他从未向我说过“谢谢”二字。

有一次,我没有零钞,只好掏出十元钱递给他。他接过钱,磨蹭着,只是眼巴巴地瞅着我。看到他无找钱之意,我掉头离开,但身后传来的,不是他的客气之言,而是得意的笑声。

三轮车夫揶揄他:跛子,你发财了啊!一张报纸就卖了十块钱,本事可够大的啊!他放声浪笑,说:咋啦?就卖了十块!你不服?不服不行!三轮车夫说:甭卖嘴,不是你本事大,而是你运气好,偏偏就碰到了一个“砍头子”(陕西方言,二傻子的意思)。

并未因被人视为“砍头子”,我就有所改变。我依然在他那里买报,依然多付给他钱。其间,我还给他买过两个肉夹馍,还把一小箱苹果塞给了他。

有人或许会问:你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是图名图利,还是要把自己刻意打扮成一个救世主?我的回答是:我不为别的,甚至不是为了救助他,只是为了安抚自己的良心。良心,说起来很抽象,很虚无,但它却真实存在着。良心不存,人就蜕变成了禽兽。我知道,人到中年的他,坐在巷口的风里卖报纸,其微薄所得,不仅仅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是有着更为紧迫的用途:为了孩子上学,为了给老人治病。

后来,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随着那一片区域的拆迁改造,他像那些游走的商贩那样,在驱逐与追赶中,像一缕轻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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