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世界故事 |
释义 | 世界故事(精选17篇) 乌镇之夜 文/赵春华 细细的雨,潜入了乌镇的白天,悄无声息。 游人如鱼,在伞下游,彩色的伞,如彩色的蘑菇盛开。 迷离,迷茫,如夜。太阳在夜的尽头升起来了,把七彩光涂上绿树浓荫下的弯弯石拱桥,晾在高高的木架子上的蓝印花布上,铺满爬山虎那斑驳的墙面、鸟巢般的大剧院、油纸伞店、老木头酒吧…… 市河里灯的倒影被乌篷船摇荡起满眼金灿灿的涟漪! 那些寻美的相机与手机睁着眼,一闪一闪,明亮了乌镇之夜。 古镇之夜,安静安宁安谧,却弥漫着现代喧嚣喧闹喧哗的气息!第一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刚开过不久,第二届便如期而至,五大洲来了,120多个国家2000多名嘉宾来了,他们来到了世界互联网永久举办地。 终究它有梁昭明太子同沈尚书读书处的六朝遗胜;踏上木楼梯发出吱嘎吱嘎作响的、推开楼上漏空的木格子窗可以看游船嬉戏清波的客栈;还有三寸金莲馆、婚俗馆、徐昌铭国画展……原汁原味的人文风味。 它的墙角参差;各家的水阁、瓦片、门槛高低错落;所有的房子、结构,哪怕一条小巷、一间民居,甚至一个转角,都来自乌镇老人的记忆,来自历史的记忆。而这一切都嫁接了互联网了,比如,2600多个点位覆盖WiFi,甚至囊括了每一个洗手间;连医院也赶上了时尚的“互联网医院”! 璀璨、明亮、艳丽、古朴、开放,乌镇的夜呵! 我的亲人我的爱—姐姐的世界 文/林中红花 人常说:结一门亲事,多几门子亲人。而我要说的这个姐姐,原本是丈夫的姐姐!她,一个不识多少字的农村妇女,却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婆婆当年先嫁了一个男人,生有一儿一女后,不知什么原因离了婚:儿子归男方管,女儿由婆婆带到了现在的公公家。公公家比较穷,娶到了婆婆很是高兴,后来婆婆给公公家生了两个儿子,这便是丈夫和他的哥哥,公公家更是乐开了花! 姐姐到了公公家,成了长女,她先是照管着丈夫的哥哥,后是看管着丈夫。听说姐姐小时候学习不太好,念了几年书念不动了便回家帮着大人们做家务,供着两个弟弟上学!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姐姐到了十八岁,先许给了一户人家,不久男方不知为什么退了婚。姐姐一时生气,钻起了牛角尖,竟趁大人们不注意,喝了瓶农药。药性发作时,她又想到了不能死要活着,于是挣扎起来,跑到家门外喊救命,幸亏一村人发现,送到了公社医院及时抢救,姐姐才活了下来! 后来,姐姐又说了一户人家,男方个子又高又大,人也比较好。姐姐很是高兴,不长时间,姐姐结婚了!一年后,姐姐生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又过了两年,姐姐又生了一个孩子,还是个女孩!这时候,姐夫家急了:因为姐夫是几代单传,家里很想生一个男孩。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回避着当时抓的很紧的计划生育,偷偷又怀孕了,待到怀孕五六个月时,找人做了个B超,检查为女孩,姐夫家硬是让姐姐做了人流,之后一家人还幻想再怀个孩子,竟被公家人查出来了,其中一方做了节育手术。后来,姐姐再没得生孩子! 听说这期间,姐夫家三番五次找姐姐的茬,轻则指桑骂槐,重则拳打脚踢,逼着姐姐离婚,不让姐姐进他家的门。姐姐不管姐夫家怎么待她,她都不肯离开姐夫家半步。后来,丈夫家知道后,从姐夫家拉回姐姐,要求离婚,要求男方赔偿。可姐姐好说歹说就是死活不肯离婚。 记得她当时天天说:我不离婚,打死我都不离婚!我不想我的孩子从小便没有了亲爸亲妈,我只想亲亲的一家人永远在一起!也许就是这个信念,打动了丈夫家人的心,也打动了姐夫家人的心,姐姐又回到姐夫家里! 此后的姐姐,拼着命做着地里活,又干着家务活,讨着姐夫家人的喜欢,全力抚养着两个外甥女长大。家里和地里成了她的全部世界!有时,她也回娘家帮丈夫家干活!那些年,考大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届生考上真是奇迹,补习两三年是很常的事,丈夫的哥哥上到高三,没考试便泄气的回家了;好在丈正夫为家人创造了奇迹,一年就考上了!这下,姐姐因有了上大学的弟弟而高兴万分,动不动就向人夸着自己的弟弟,并鼓励着两个外甥女想她们的舅舅学习,将来也考个大学! 两个外甥女学习不怎么样,可姐姐一心想让她们上大学。每到寒暑假期,姐姐就回到娘家,要求丈夫给外甥女补课。我看了都心有些烦,我常常认为:孩子是学习的料,就让他好好学习,不是学习的料,可以干些其他的,人间360行,行行出状元嘛! 可姐姐就是不乐意,她一根筋的认为:大人们苦些,已经苦了,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再受我的苦!我就是挣死,也不让我的孩子待在农村。这些听起来很固执的话语,真怕姐姐的这一点愿望不能实现!好在国家这几年高校一个劲扩招,大外甥女好歹参加高考,考上了一个三本学校;二外甥女中考都没考试,求爷爷告奶奶上了一个不看重成绩的卫生学校。姐姐心里乐开了花,干活更有劲了! 人常说:好事多磨;也常说,好人有好报。姐姐的那个亲亲的兄长大学毕业工作多年,但没有孩子;他们的亲爸爸,也就是婆婆的前夫前几年不幸病逝,这更拉近了兄妹俩的情意。终于,姐姐的那个亲兄长,托人给两个外甥女找了份比较可心的工作。姐姐到地里干活跑的更勤了! 如今,姐姐已是四十好几奔着五十的人啦,家里和地里成了他的世界!半辈子了,最远她就到过她们的乡镇和回娘家。而姐夫家因为两个外甥女的原因,待姐姐也好了许多,姐姐的日子终于迎来了阳光! 想着自己曾对丈夫说:你姐姐真是,和他人活热闹呢!现在想来很是惭愧。想罢,我们多少人不是和他人活热闹。一个人,真正成为名人伟人的有多少。正因为有了这些和他人活热闹的人,这个世界才增添了许多色彩! 一个人不在乎她有多么聪明,多么能干,关键看她对待事情的态度,而姐姐的这份对家庭对孩子的执着,让我惊叹不已! 我的世界 文/文清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题记 斗转星移,日月交辉。又一个10月16日,我和爱人结婚25年的纪念日。25年弹指一挥间,回想所走过的婚姻路程,一路走来,虽经历坎坷,但也不乏洋溢着温馨和幸福。 下班时,爱人在单位门前接我,一起去一家火锅店吃饭。因为东北此时的天有些冷了,便选择了一个吃饭能暖和一点的地方。走进火锅店,热气腾腾与香辣之味扑面而来。在靠近火锅店最里面挨着窗户的地方坐下,能看到窗外的路灯和路上的来往车辆,也能看到对面的鲜花店摆放的玫瑰花。火锅店这个位置一般是情侣才坐的地方,坐在这里真有种浪漫的感觉。这种浪漫的感觉好久没有了,也许因为年龄关系,好久不来这样的地方了,而少了这样的感觉吧。 今晚吃饭没有找任何朋友,连自己的女儿都没找。女儿记得这个日子,下午打电话来说要请我们夫妻吃饭,我推脱说晚上加班就婉拒了可爱懂事的女儿。与爱人面对面坐在火锅店的长桌两边,想着这25年有平淡,有激情,有幸福,有辛酸的婚姻生活。感觉我们的生活有时候如满族乌拉火锅的清淡无奇,有时候就是充满了酸甜苦辣、给人刺激的麻辣火锅。看对对面的爱人,我说:“我们的婚姻生活就像这道火锅,五颜六色,酸甜苦辣。火锅如婚姻,火不能急也不能小。火急了,沸汤四溅,空气污浊,易伤人,汤的味道煮不下来。火小了,食物不易煮熟或因火慢而久,使一些菜丧失了应该的营养和味道。”爱人笑了说:“别设想了,老婆,为了结婚25年,干杯!” 沸腾的火锅,汤雾缭绕。看着火锅里的红浪翻滚,我感觉到面前的这盆火锅,容纳了人间饮食的百物百味,也容纳了婚姻生活的酸甜苦辣。仔细想一想,婚姻生活中的五味杂陈和彼此的人生履历,何尝不是集百家故事、融社会洪流呢?无论生活如何酸甜苦辣,无论人生如何集百家故事,我们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平淡进行着。边吃边聊,时间过的很快。晚饭后我们依旧是手牵手回家。一路走着,回想着25年前今天的情景,回想着女儿小时候一起送孩子去托儿所时的情景,回想着两地分居时的相思……仿佛一切就在昨天一样。真的不敢相信时光老人的步履匆匆,会这么快的走过25个春秋。 回家后,和每天一样,为爱人打上洗脚水,打扫完房间后便坐在电脑前敲打着今天必须要书写的文字,25年前的今天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眼前。25年前的10月16日,我穿上了嫁衣,与爱人携手走进婚姻殿堂,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在当天晚上的日记中,我把汉乐府民歌《饶歌》中的一首情歌抄录在日记本上:“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时如流水,一路走来,25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用爱心建成了一个美满的家,一个温馨的港湾。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海誓山盟。有的是相对无言,有的是眼波如流的默契,有的是生活的平平淡淡。也许我们的生活真的如歌中所唱的“平平淡淡才是真”一样吧。 守住属于自己的一份平淡的生活,就是一个幸福的人了。只要你坚信平淡生活之中也有爱情,那么这份爱情能让你的生命因此而光彩照人;只要你从这份爱里得到的是快乐而不是忧伤,那么你就得到了一份适合你的爱。虽然生活平淡却正是生活的本质,这么多年我们简单而又平凡的生活着,为自己的梦想一步步努力着,虽然辛苦却幸福着。“龟蛇虽寿,犹有意时”,人总是要老的,横竖不过几十年,能和自己相爱的人从青年走过中年再步入晚年,慢慢地一起变老,“少年夫妻”变成“老年伴”,的确是很惬意很美好的事情。结婚纪念日感恩的言语仿佛更多,在这样特殊的日子里,我想说的还是那16个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比较喜欢简单的生活,喜欢自自然然,平平淡淡。其实,我也清楚我的能力,我不是那种精力充沛、能力超强的人。所以,我就甘于平淡而真实的现状。我是个简单的女人,与其在欲望的驱使下拼命赶路而忽视观看一路上美好的风景,还不如就学会满足,用心享受平淡生活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我永远记得一句话:知足者长乐。在我知足的生活中,我非常珍惜我的婚姻,珍惜我的家,爱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我的世界,有我的爱人,有我可爱的女儿,有值得我爱的人。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我的天堂我的世界…… 家,何为家?家就是夫妻共同经营的,编织着梦和苦辣酸甜的窝。家是一个感情的港湾,家是成长的摇篮,家是一个灵魂的栖息地,家是最能让自己放纵的地方,家是一个精神的乐园。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我的天堂我的世界。在我的世界,在我的天堂,在我的家,爱人,选择了你,我从不后悔,相爱滋味两人慢慢体会。最初的诺言在心中准备,一生面对长相随。你要的我用心去给,把每一段日子都留住吧,慢慢变老再回味…… 执子之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与子偕老,近在咫尺平淡无奇。25年的风雨同舟,25年的相濡以沫,记载着我们夫妻共同走过的25个春秋。携手相伴,从洒满青春靓丽的朝霞走向夕阳西下的金色黄昏,无怨无悔,今生相伴共续来生,一起来演绎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写于2012年10月16日与爱人结婚25年纪念日。 通向世界的路 文/赵自力 女儿读初中了,比起小学来,作业要多很多,而且周末还要补习,压力自然大了不少。 女儿放学回家,常常背着个大书包,鞋子一换就去房间写作业,一边写还一边抱怨,“今天又有很多作业,读书好苦啊。”当我发现女儿经常抱怨读书苦时,觉得有必要和她好好聊聊,不然无形中她就给读书贴上苦的标签了。 一次我带女儿去图书馆看书,一直喜欢看书的女儿很快看得入迷。“你觉得看这些书苦吗?”我趁机问她。“不觉得苦啊,我觉得看这些书挺有趣的。”女儿说。 “其实读书也不苦,里面也有很多乐趣”,见女儿疑惑地望着我,我耐心解释着,“每门课程都值得认真学,读书就是学习本领的过程,让将来的自己更有出息。你喜欢写作,却忽视了语文课本里那些文章都是千挑万选的精品佳作;你喜欢交流,却忽视了英语能给你带来更多的机遇。学习并不是唯一的目的,而是为了将来做更好的自己。” “我也不是觉得很苦,只是感觉累,每天都有没完没了的作业,而不能抽时间看自己喜欢的书。”女儿说。“做作业就像雏鸟学飞一样,得反复练习,才能有展翅高飞的那天”,我继续跟女儿谈心,“苦读书,才会觉得读书苦,可以尝试快乐读书法,为每一点滴的进步而高兴,因为今天又学到新的本领了,这样慢慢积累,你的知识就是一口池塘一条河甚至一个湖泊了,现在吃苦积累的每一点水量,说不定以后突然就能发电了。”女儿莞尔一笑,“怪不得老师总是说吃苦是一种资本,我现在才稍微明白了一点点。” 通过那次谈话,女儿慢慢变乐观了,好像看见很远的东西后,就对眼前的小困难不那么在意了。 女儿在挑灯夜读时,我常常和妻子也在陪着她,妻子看书,我写稿子。我们是想用行动告诉女儿,没有什么不辛苦,但为美好的未来吃苦是值得的。 我在孩子的书桌上写了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孩子,不要抱怨读书苦,那是你通向世界的路。” 岳父托梦 文/唐晓健 某日睡下,梦到眼前白茫茫一片,很远的地方有一片灰白色的云雾,很是诧异,不由得往前走,越走越近,定睛一看有我岳父大人,当即探身问讯,缘何在此?今住何处?岳父说随我来便知,亦步亦趋,在迷雾中穿行,不一会来到一山下,抬头望去,半山中又一小屋,窗户透出淡淡煤油灯光,岳父背着手一声不响沿着婉延小路走,不觉来到了小屋前,驻足观望,门口可看到屋内有米袋,有些青菜之类,一土砖砌的灶,其上有一口大锅,岳父见我不动有些迷惑,赶紧招呼我进来,说你最喜欢吃我炒的蛋炒饭,我给你炒一份,饭瞬息而就,边吃边聊,岳老子你这是干嘛?答曰在开快餐店,我说要我帮忙不?说不用,你去干你的好些,嘴一撇说有人帮,顺着方向一看,去另一房间门口蹲着一人,大慨二十多岁,穿着一件白衬衫不吱声一直看着我,不由的大惊,吃完告辞,岳父送我出门,走出门十几步,怎么感觉太黑,回头一望,小屋灯光等倏然不见,惊吓之余忽然意识到岳父己死了一两年,一下子吓醒了,弄醒老婆看了看时间,凌晨3点,念及父亲生前点点滴滴的好,半夜无眠。问老婆才知道她下面还有一个我未谋面的已逝去的弟弟,大慨他们在那边相聚了吧。 话说93年结婚,和岳父母住一起,岳母住楼下,岳父住我和老婆的隔壁房,男机械女教书,膝下有一爱女,其日平平,其乐常常,某日岳父咳嗽吐痰发现有血丝,不敢怠慢直上湖南湘雅医院检查,花壹佰大洋在号贩子手上买了个第一名的专家号,这位女专家就用手头上的工具瞧了瞧,大笔一挥,支气管炎有少些出血,没事。在有如春运火车站买票的药房大厅买了肆伍佰元药急急回了家,过了十多天不见好,再上湘雅说肺癌晚期,您说冤不冤。 68年生的我,长在红旗下,学的是唯物论,无神论,此梦后我觉得:非也。一定有另一个世界,是各种神话的天堂与地狱,是物理学家讲的宇宙平行世界吗?不得而知,信矣!唯愿我们的亲人在另一世界安好! 写者云:人生如梦,去可托梦,来生亦梦,执子之手话托梦,却说人归处。 窗外的世界 文/西雅图不下雨 独自一人坐着火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大学,让孙边云显得十分失落,但与此同时,内心又有一种呼喊,“你又自由了”,“你又重新开始了”.其实孙边云的家离学校并不太远,但他还是选择做火车,他觉得火车就是自由的象征,她可以带你去国家的任何地方,让说走就走成为可能,这次将他带到了人生的下一站--大学。不错,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孙边云无限期待,他走在宁静的湖边,回忆起这几年自己走过的求学之路,暗自神伤,正是因为那段时期的不堪,或许造成了他自卑,冷漠的性格。孙边云至今仍然记得初中时的辛酸以及高中的无奈。刚进入初中的第一个晚上,教室坐满了人,但他一个人也不认识,旁边的三三两两的聊天,让敏感的他暗暗同情起自己来了。关于他自己的初中记忆,他也不愿多提,他选择了逃避。这也是他从小就学会的,每次爸妈吵架,或者他们向他发脾气,孙边云就一个人跑到家里附近的小树林,独自看着竹子发呆,等到他们消气了,再慢慢的走回家。 顺感是一座小城市,民风淳朴,经济也欠发达。孙边云就喜欢在这样的城市读大学,认为最佳的学习环境就是封闭,简单。或许这就是心理暗示的作用吧,孙边云一来到学校,就觉得学习氛围浓厚,每个人都很忙碌,大家看起来都非常友善,孙边云看来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接下来的军训让孙边云叫苦不迭,原来没训练几天,教官就不要他了,理由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他觉得自己动作很标准啊,这件事也勾起了他对高中军训的回忆,原来高一的军训,孙边云就没有顺利完成,反而每天晚上都去隔壁寝室打扑克,认识一些无关紧要的新同学。但是大学毕竟不同,会不会没有学分呢?孙边云什么担心,时间很快证明他的忧虑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学校没人在乎这点。 大学的第一堂课也就这样过去了。如果客观的评论孙边云的外表的话,应该属于中等吧,他皮肤很白,身高也不错,他一直有种感觉:总有一些女孩子对他有好感。但孙边云从来没有把握过,他没有谈过真正意义上的恋爱,不是别人看不上自己,就是他嫌别人太难看了。其实孙边云自己很清楚,这都是他自己的原因,他就像一个弱小的刺猬,总是小心的看待他人的靠近。这逐渐成为一种习惯,让他变得孤独,总是独来独往。 他一直想寻求改变,改变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命运。孙边云觉得大学是最好的机会,这也是他对大学最大的要求。其实孙边云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他喜欢阅读,特别是村上春树的小说,他笔下所描述的画面,美好而又带有忧伤。让孙边云崇拜不已,他的最爱当然是《挪威的森林》了,他不止一次提过,绿子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但是他也不禁怀疑起来,这世界上真有像绿子这样的女孩子吗?她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毫无顾忌,彷佛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吓到她。特别是她三个月没买过内衣,就是为了存钱买一套自己喜欢的厨具。很少有人这么做吧,孙边云觉得这样的人才配和自己过一辈子。“生在普通家庭,长在普通家庭,一张普通的脸,普通的成绩,想普通的事情。”这句话简直是孙边云生活的写照。 关于他所在的这个学校,孙边云没什么好抱怨的,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他最喜欢的还是图书馆。图书馆依湖而建,与湖水交相辉映,仿佛是沙漠中一股永不干涸的泉水,就像一颗闪耀的明珠,罩着整个校园 .孙边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四年的大学生活将有一大半时间在这里度过。图书馆两边高度对称,从外边看,就给人一种神秘感,两旁高耸的屋面板让图书馆更有层次感。里面也有很多阅览室,但是有很多房间都长久没开,二楼的卫生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紧闭。学校其他地方就像中国大部分城市一样,日日夜夜的施工,到处都是混凝土,吊车。孙边云向别人开玩笑道:这学校给了我们安慰,以后肯定不愁找不到工作。原来孙边云读的是土木工程,这也不是他的选择,他一直对建筑不感兴趣。这一切都是他父母的决定。 大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大家都知道人际关系的重要性,都认同“出门靠朋友”这句老话的实用性。孙边云更清楚了,这些他爸从小就对他说过,他一直有一种感觉,他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都没有。 孙边云决定加入学生会,凭着他自我良好的面试表现,以及别人的“不屑”,他还是顺利的成为他们的一员。他还记得大家第一次见面,那天他第一次遇见了赵泽,赵泽让人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身上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光芒,把他与别人分隔开来。“你是什么部门的?”赵泽这样向孙边云打招呼,他露出了一排整齐而又洁白的牙齿,显得什么自信,沉稳,好像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这让孙边云羡慕不已。两人便聊了起来,无非都是那些话题,什么你是哪里的,什么专业之类的,但孙边云很快对赵泽产生了一种好感,觉得他与众不同。赵泽也很喜欢孙边云,觉得他们两人有很多共同之处,都喜欢阅读,甚至对一些事情有相同的看法,比如当时什么热门的钓鱼岛,“什么啊,大部分人懂什么,根本不会思考,还有什么自己的看法,都是媒体煽动起来的,他们怎么写,局势就这么发展,就这么简单。”孙边云也什么认同,他内心有一种观念:他遇到的大部分都没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价值观,是不健全的人。所以他对别人都很排斥,不愿与他们深交。 两人在教学楼也见过几面,只是打个招呼而已。逝者如斯夫,大学时间过得很快,每天也很平淡,孙边云大部分时间就如他收想的那样,呆在图书馆。而其他人呢?每天都呆在寝室,所以很多大学生最好的朋友都是室友,但孙边云和室友的关系不怎么样,他总感觉他们每天谈论的话题是那么的无聊和低俗。当然,这其中都是他的心理暗示罢了。他只是偶尔敷衍一下,也不愿和他们太生疏。但有人说道《挪威的森林》这部电影很垃圾时,孙边云还是心生厌恶,开始讨厌他的室友了。他现在唯一的寄托就是书籍了,并且每天拼命的阅读,已经读完了《唐吉可德》和《大卫科波菲尔》,并且有很深的感悟,光读后感就写了好几页。 孙边云一直觉得大学生活有三部分组成,图书馆,兼职和旅游。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发传单的兼职,至于旅游,他还是有很多时间的,与此同时,他也存了一笔钱。西藏是他心中的圣地,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是一生必去的地方。其实孙边云他去过很多地方的,他认为旅游是最好的投资,可以开阔视野,丰富阅历。他们为一家小型的补习机构宣传,无非就是发传单,做做活动。孙边云还是比较喜欢发传单的,因为你可以什么都不做,只是到处转转,还有机会认识一下别人,就这样,他遇到了李婷,一个十分开朗的女孩子,也和她最谈得来。每次去发传单的时候,他们都会到公园里坐几个小时,孙边云很快了解李婷的基本情况,不过有一点他很吃惊,就是李婷的年龄大的出奇,他自己不禁尴尬起来,但是李婷对此毫不在意,孙边云就不放在心上了,但觉得李婷有不太寻常的经历。两人就经常一起吃饭,朝着恋人的方向发展。走在宁静的小路上,在灯光的配合下,两人接吻了。孙边云后来回忆到,那感觉不怎么美妙,反而因此看到了彼此的缺点,两人便渐行渐远,后来就没有了联系,孙边云也没有试着挽回,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李婷。 顺感没有柔和的微风,有的只是让人害怕的狂风,不管在校园的哪个角落,你都能听到风声,这也成为孙边云生活的一部分。他不喜欢风,觉得那是上天的咆哮,是在发泄的愤怒。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是一段痛苦的回忆。小的时候,孙边云很调皮,有一次哭的不停,他爸就把他一个人关在门外,他害怕极了,那天晚上也是狂风不止,他不记得什么时候回到床上的,只是从此之后,孙边云再也没哭过,在他身上,也出现了一件怪事,就是他一吹风,脸上就整个乌黑,虽然没什么痛苦,但也影响了他的性格,影响了起风时他的心情。 那个时候,“英雄联盟”成为了很多人的精神寄托,也让“天之骄子”们沉迷其中,孙边云寝室里就有几个,他基本不玩游戏的,只是偶尔玩一下“三国杀”,这种游戏也让孙边云将《三国演义》读了好几遍,他最喜欢的还是赵子龙,因为赵云有勇有谋,特别是救阿斗那一章,他崇拜不已。觉得赵云是个真男人,而且整个蜀国,就他的结局最好。他们寝室有一个人完全上瘾了,每天饭可以不吃,课也不上,就呆在寝室玩游戏,连游戏都控制不住的人,还能有什么作为呢?结果一天晚上,孙边云还是和他吵起来了,差点大打出手,经过一个学长的劝告,这件事就没下文了。但孙边云和其他人关系越来越差,他索性就不在这个寝室住了,搬到对面一栋和赵泽一起住了。 “生活就像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动。”叔本华的这句话看起来悲观无比,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但孙边云还是很同意的。他的生活变得单调了,每天就上上课,看会书,彷佛回到了高中。大学的课堂与高中有很大的不同,一个笑话形象的说明这一点。两个人用手机聊天,高中生是“快上课了,不跟你聊了。”大学生是“下课了,下次再聊。”有几次老师点名,孙边云都没回答,这让他的同班同学很诧异,一部分觉得很有个性,很多则认为他有病。孙边云也不理他们,和同学的关系也日渐生疏了。 孙边云很信任赵泽,什么都对他倾诉。他也渐渐了解了赵泽,还有他的女朋友。她叫王初美,并不是那么漂亮,当给人一种精致的感觉,完美的发型,完美的脸庞,让人觉得她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孙边云很快发现,王初美简直是赵泽的奴隶,他俘获了一个圣女美丽的心灵。王初美很会打扮,不是那种随便的搭配,孙边云也说不清楚,就是让人觉得她很聪明。孙边云对赵泽更钦佩了,他应该永远敬重赵泽。其实赵泽和王初美是高中同学,而且在高二的时候,两人便做爱了。这是后来一个晚上,赵泽无意提到的,孙边云当然很感兴趣,便刨根问底,两人聊了很多。 “没什么感觉,就像一起吃饭一样,非常自然。”赵泽这样谈论了他们的第一次,还提及有一天晚上,他在王初美过夜,没想到***提前回来了,他就在床下躲了一晚上,还有什么动作啊,她的表情啊。孙边云听着直流口水。他也知道,其实他们的成绩很不错的,完全可以读更好的大学。“这没多大的区别嘛,只要自己努力,在哪里都一样。”孙边云还是同意的,他有一个表哥,在重点大学读书,听他说,他的同学也有整天不上课的。他知道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毕竟大学太封闭,自由了,而且没人在乎你,没人管你。还有一点,这个学校赵泽没有其他的高中同学了,也就是没人了解他的过去。 孙边云其实对性还是比较开放的,从小就接受过一些性教育,平时也喜欢看一些日本“教育”电影,这也让他养成了自慰的习惯。他一直有一种性压抑,这让他很痛苦。他发现了学校附近一家“皇冠”面包店的店员很好看,衣服就像日本电影的一样,孙边云就三天两头的去买面包,有时就把那个漂亮的店员当做性幻想对象。他也向赵泽说过。“这么大的人了,还好意思自慰了,我把初美给你享受一下吧。”赵泽开玩笑道,虽然是笑话,但孙边云觉得赵泽并不爱王初美,至少没初美那么爱他。他有一种感觉:赵泽有不可告知的过去。 闲的无聊,孙边云找到了一份灌煤气的工作,每星期工作两天,工资还不错,就是环境有点危险,打交道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每天说着荤段子,孙边云也不是很反感,也就坚持做了下来。每天就是两人一组,和他一起的是一个叫王康的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他的话太多了,孙边云这样觉得。王康似乎总想讨好别人,总是找机会夸孙边云,孙边云就有些讨厌王康。王康是河南人,在学校认识很多人,整天说什么妹子,说哪个好看,孙边云也不愿多聊。“今晚在教一有模特大赛,一起去看看吧,应该有很多美女,说不定还有比基尼看呢。”孙边云对这些活动一直没什么兴趣,学生会的安排他也不积极,部长对他也不满意,孙边云知道他在学生会呆不了多长时间。 但还是忍受不了王康的软磨硬泡,还是答应一起去。晚上的比赛很成功,观众热情高涨,但孙边云没什么感觉,最后的时候,他发现了熟悉的面孔--王初美。“这个妹子不错。”王康看着王初美的时候感叹道,孙边云看着他的眼神,心生一阵恶心。“别人是有男朋友的,”“怎么,你认识啊?”“当然啊,她男朋友是我们寝室的,很帅的。”孙边云这样打击他。但此时王康的表情让孙边云感到害怕。 “孙边云,你认识王康吗?”赵泽几天后问起,“是啊,怎么了?”“没什么,他向我提起过你。”“你怎么认识他了?”原来王康真看上了王初美,花费了一番功夫,知道了她大部分事情,连她喜欢紫色都弄得一清二楚。这都是王初美室友的功劳。王康果然很有心计,知道从她喜欢的人入手。但赵泽可不是头脑简单的人。“你觉得他为人怎样?”“还好吧,他到底怎么了?”孙边云大致了解了怎么回事,但还是忍住没告诉他。王康很快就和赵泽形影不离,自然也和王初美熟悉了。 他们三个人之间的事,孙边云没多大兴趣,他觉得自己是自己,别人是别人,没有必要让别人理解自己。在一个没有太阳的下午,孙边云惹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那天他闲着无聊,就去发传单了,结果和一个女生分为一组。当他载着那个美院叫刘美栋的过马路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赵美栋的左腿轧在了后轮里,流血不止,当时孙边云很镇静,毕竟那不是他的脚(这么说有点冷漠,但当时他是那么想的)。但刘美栋吓坏了,说自己头晕,还说要晕倒了,孙边云不停的安慰她,但心理也有一丝害怕。他们还挡住了别人过马路,甚至还招到了一位老太太的谩骂。所幸附近有一家医院,孙边云便连抱带背的把刘美栋送到了医院,关于那次在医院的细节,孙边云不记得多少了,只知道当一个男医生要为她打屁股针时,她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尴尬。这让孙边云觉得刘美栋好可爱。 回到学校后,孙边云自然担负起照顾刘美栋的责任。此时的阵阵的微风吹走了夏日的炎热,人们似乎还没感觉到,都穿着短袖。没上课的时候,孙边云就陪着刘美栋打针,换药,两人自然彼此熟悉了。原来她还有个同时出生的哥哥,至于为什么有个像男生的名字,刘美栋也说不清,只知道是她爷爷取的。两人也聊了很多,孙边云知道了一个三省交界的小县。刘美栋想要为孙边云画幅画,“随便画些什么吧,我对画画没什么了解。”“这怎么能行呢?一幅画可以表现出很多东西来,那你喜欢什么?”孙边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那就画‘桑普森一家’吧”,孙边云很喜欢这部美国动画片。那幅画很快画好了,孙边云很喜欢,他至今还留着。这时他有点喜欢刘美栋了。刘美栋其实有好多优点的,如果别人帮助她的话,她会很不好意思的,她从来不想为他人带来麻烦,这点很像日本人,孙边云最喜欢刘美栋这一点,他觉得这才是文明人的标志。孙边云觉得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很好,衣着得体,而且性格温顺。他想和刘美栋走的更近一些,于是有事没事的约她出来玩。 其实学校附近没什么好玩的,无非就是吃吃饭,然后就去唱歌。千篇一律,孙边云早就厌倦了,他大部分的安排就是先打打台球,然后在学校走走。他想起了初中一起打台球的好朋友--陈学能,他们几乎每天中午都会打一会,陈学能是孙边云中学时期最好的同学,此人脸上动作怪异,经常惹得同班同学大笑不止,觉得他是说相声的,孙边云从来都不觉得好笑,几年后,陈学能死于一场交通事故,那时他的女儿刚出生。之后孙边云就从来没打过台球。 不过那天和刘美栋一起玩的时候,两人很开心。刘美栋虽然脚还有点不方便,脚上也没穿袜子,但紫色的上衣,加上紧身的牛仔裤,让她显得更加妩媚动人,孙边云彻底对她着迷了,看着刘美栋红红的嘴唇,翘翘的屁股,孙边云有一种性冲动,很像过去抚摸她全身,亲吻她那薄薄的嘴唇。孙边云幻象大学生活时,觉得大学生性十分开放,认为和别人发生性关系很简单,但是现在觉得该保守的还是那么忠贞,他一直对性有一种渴望,大学来更强烈了。他真想提出和刘美栋去开房,但内心的胆怯阻止了他,那晚他看着麻生希的电影,发泄着自己的欲望。 之后他和刘美栋也没多大进展,每天也没见面,也没有多少共同的话题,关系也就渐渐冷淡了,孙边云为此后悔了几天,觉得自己错过了迄今为止最适合自己的女生。 孙边云最喜欢在图书馆的窗户旁边,看着外面走走停停的人,让他有一种感觉,他和他们就像两天平行的线,永远不会相交,就像两个世界,没有世外桃源,都有各自的痛苦和欢乐,但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学校的生活依然平静,除了日夜赶工的体育馆,没什么变化。但家里有一些不平淡了。他感觉到他爸妈又吵架了,这一次让孙边云想起了很多。其实起因是件非常小的事情,虽然这次争吵很快过去了,但让敏感的孙边云还是有很多感触。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要找到那种非常和睦的家庭还是很难的。孙边云家里经济条件一般,谈不上很穷,至少孙边云自己出来没有为学费担心过,但这一切的矛盾都与钱有关,孙边云这样觉得。如果有足够的钱,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或许常年一个人在外打工,孙边云的父亲脾气越来越暴躁,在钱的方面也显得小气,反而教育子女要为人大方,这应该是掩饰内心缺陷的一种方式吧。孙边云***没赚多少钱,但在村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所以也很强硬。孙边云一直都觉得,***为这个家付出了最多,家里大部分家具都是***买的,但是他爸没有觉察到这一点,似乎对他一个人赚钱有点不满,也因此责怪起孙边云***,而***自然无法忍受,总是向孙边云和他姐哭诉,告诉他们俩要努力学习,靠自己的本事,不要指望别人,否则永远抬不起头。当孙边云看了香港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时,想到了***说的话,剧中的四川女孩张静初经受了那么多折磨,最终落得如此下场,都是因为他要依靠别人改变自己的命运。有这些经历,孙边云变得更加独立,学校放假也不回家,就在学校做兼职。 孙边云对于婚姻,总是有一种悲观的情绪。他从小到大的体会让他觉得大部分家庭都不幸福。他的亲戚每次聚餐总会彼此抱怨,说什么“这辈子没为自己做过什么,也没顾到老的,全是为了儿子”这样的话,难道自己不争气就要下一代为你活着,为你付出他们的一生?他有时候有一种想法,离开家里,找一个不认识自己的地方,永远不再回来。 坐在空旷的教室里,孙边云内心充满了沮丧,但它很快调整心态,把上课当做一次考试,训练自己的内心,让自己能够忍受无论多么无聊的事。还好孙边云还有赵泽这样的朋友,王康也加入了他们的小圈子。有几次,他们四人一起在图书馆看书,这种情况孙边云无比尴尬,但他们三人则十分自如。大部分时间孙边云都低头看书,而王康毫不顾忌的盯着王初美,赵泽对这视而不见,王初美看起来认真地看着毕淑敏的书,但孙边云感觉到,这一切都在赵泽的掌控之中。有一次,只有他和赵泽两个人,孙边云很奇怪,因为大部分时间王初美都和赵泽在一起的,“今天怎么没看见初美呢?”我问赵泽。 “这个时候应该和王康练舞去了,他们在为晚会排练节目。”赵泽心不在焉的回答道,他接着问“你觉得有完美的谋杀吗?就是没留下证据的杀人。” “应该不会有的,所有的杀人案件在现场会留下很多信息,而处理尸体就很麻烦,照你说的,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嫁祸给别人,让他‘成为’凶手,这样就能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孙边云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多想,因为他们两个都喜欢看推理小说。 “孙边云,你有没有感觉到我们是同一类人,不喜欢和别人交流,喜欢独处,讨厌和别人有身体接触,这也是我为什么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你和我如此相像。我们是一体的,无论做了什么,都能相互理解吧。” 王康和王初美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了,孙边云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但他选择沉默,直到有一天,“你知道吗?我昨晚和王初美开房去了,她真厉害,而且身材真棒,特别是她大大的胸部。”王康向孙边云炫耀道,这时孙边云发现情况发生变化了,“你不会告诉赵泽吧?不过也没关系,他就是个傻瓜,什么都不知道。”看着王康恶心的笑容,孙边云真想打他一顿,但他还是忍住了。他还是把这一切告诉了“傻瓜般”的赵泽。 “这我都知道啊,而且是我的主意,只不过说服她还是费了不少口舌。”赵泽的回答让孙边云不知所措,觉得赵泽真变态,对性有这种偏好,“什么啊,我对这种事情可不感兴趣,何况又没偷看他们做爱。”“那你为什么这么做?”“只是做一个实验罢了,顺便让这一切都毁灭掉。”孙边云看着平静的赵泽,觉得他很可怕,他那以前神圣的光环消失了,现在变成了魔鬼和流氓的化身,那样邪恶。 之后孙边云从来没见过王初美,赵泽也很少呆在寝室。孙边云不禁担心起他们来,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直到有一天,人们找不到王初美了,室友说她几天没回来,打电话到她家去,她家人也不知情,因为王初美很少和她家里联系。学校老师当然找上了赵泽和王康,两人都说不知道。学校最怕这种事了,就报警了。警察也没有什么进展,这件事也就淡出人们的视线。 王初美的尸体找到了!几天后有人在图书馆二楼的卫生间发现了她,一提到这点,孙边云就可以想象到那种情形:房间密不透风,有一股浓浓的甲烷般的气味,王初美的尸体已经腐烂,美丽的脸庞变得恶心不已,手被绳子绑着,嘴巴塞满了书本的碎片。发现的过程也是偶然,有一个学生闲着无聊,或许他初次去图书馆,走进了那个房间,一股恶臭味迎面而来,当图书馆保安打开门时(那时锁还是完好无损的),首先就看到了王初美,警察经过简单的检查,就断定是谋杀,死者生前被人绑着,导致饿死,而且身上有伤痕,经DNA检测,警察锁定了王康,马上就逮捕了他。在他图书馆的储物柜里发现了绳子和小刀,还在他寝室搜出了王初美的内衣,还有两人的聊天记录,都对王康不利。后来的事孙边云也不得而知,只知道王康因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被判死刑。赵泽则选择休学,到他爸的公司工作。孙边云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黯然无光,大学生活也变得堕落,空虚。每天玩游戏到2点,下午则睡一下午,他仿佛变了一个人。 孙边云毕业后在一家县城的水厂工作,他觉得自己的一生已经完了。一个炎热的下午,赵泽打来了电话,说希望两人聚一聚,孙边云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在一家普通的小餐馆碰面了。赵泽穿着浅蓝色的西装,很有活力,相比之下,孙边云显得颓废无比。 “好久不见了,还好吗?” “恩,你怎么样?”孙边云回答到,但他不敢看赵泽。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我把所有的大学同学都忘记了,找你来,就是想告诉你初美真正的凶手,是我杀的。这都是我计划好的,当我第一眼看见王康的时候,就觉得他是完美的试验品,我要初美和他上床,还把初美的内裤给他,图书馆的储物柜其实原先是我的,我故意给他用,当然我留了一把钥匙,事后也毫不费力的将他的那把拿来了,让他无法把东西拿出来,那天按照计划,在图书馆,我要初美和王康断绝关系,王康当然很气愤,我知道他肯定会打她的,那个自卑而又自私的混蛋,初美怎么可能喜欢他,初美身上的伤痕就是最好的证据,接着我在三楼旁边的楼梯绑住了她,那时她还拼命挣扎,还好那天图书馆没多少人,不然就麻烦了,二楼卫生间的锁我早就可以打开,那是最佳的犯罪现场,没人在乎那个角落,我将她锁在里面,我锁上门的时候,她看着我的眼神,永远在我脑海里,没有怨恨,还是那么温柔,好像她愿意那么做,这也是我无法释怀的。我马上要移民了,阿根廷,永远不会回来了,告诉你这件事,只想让你为我分担,我是不是太自私了?”赵泽很快就走了。 孙边云浑身无力,他觉得这个世界他已经无法明白了,无法看懂他所经历的一切。但他又恍惚觉得,这一切都与他有关,他和赵泽是一体的,他也是凶手,现在他已经完全忘记初美的相貌了,忘记了与她初次见面的情景。孙边云看着窗外,产生了一种幻觉,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一场梦,但这梦醒不来了。 完美世界 文/涂途 涂星星满意极了她所在的世界。 在这里,人们可以沉溺于打游戏,不用担心养不活自己,国家会定时送来食物衣物等物品;可以一直躺在床上睡觉,没人会骂你,甚至还会夸你懂得享受;可以在学校课堂上做任意自己想做的事,老师不会阻止,反之鼓励。 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世界,没有人不喜欢这里。 这日清晨,闹钟刺耳的声音在不大的空间里回荡。 涂星星伸手关掉闹钟,眼睛都不曾睁开。 今天困意凶猛,她也不想战胜这只猛兽。 行吧,不去上学了。 老师会理解她贪睡而不去上学的行为的,毕竟,每天都有一半以上的同学因为这样的原因没去上学。 困意这只猛兽在中午才堪堪离去,在她睁眼前,肚子倒是先咕咕叫起来。 穿了鞋出房间,餐桌上,本该在公司上班的爸爸妈妈正各自玩着手机,电视不要钱地开着,正播放一位女孩背着书包出宿舍的场景。 见她出来,两人笑得和颜悦色:“星星睡累了,快来吃点东西吧,这该饿了。” 涂星星过去吃东西。 她吃了很多,也不担心长胖。 因为在这个世界,越胖的人就越会享受,也就越受人喜爱尊敬。 “爸爸,送我去看电影吧,今天不去上学了。”涂星星吃完饭,也没动,就望向自己正在打游戏的爸爸。 “星星,自己去吧,爸爸这局没打完。”涂爸爸头也没抬一下。 行吧,自己去也行。 走路是不可能的,反正自己都成年了,可以去领车了。 对了,在这个世界,不用为买车买房而奋斗,只需要成年了去排队领就行。 出门,外面的天地十分热闹。 来到车行,有不少人在排队领车。 其中不乏许多涂星星这样的学生。 不过他们比她差点耐心,等不了一会儿就急了,先去玩其他的了,涂星星便趁这溜儿抵上去,很快领到自己的车。 说来奇妙,她没学过开车,但是却能在第一次开得如鱼得水。 这也是这个世界赋予人们的与生俱来的能力。 开车无聊,和朋友定的影院有些远。 涂星星便打开了车上的小电视。 翻来翻去的都是些看惯了的剧,她便随意点了个少见的,正好是刚刚家里那个没人看的电视里播放的剧情。 一边开车,一边瞥两眼。 电视里的主角是一位女生,正在学校里认真上课,能看出她面上疲倦,却还是振作精神做笔记。 “嘁,好稀奇的剧情。” 涂星星喃喃自语。 很快,到了影院,与朋友汇合。 这个世界的电影院,不用买票,也不用纠结选哪个。 只要进去,就是十几部电影在巨型影幕上同时播放,想看哪个就看哪个。 涂星星与朋友一早就选定好目标电影,来了巨幕前也很快锁定。 看得眼花缭乱? 不会的。 涂星星从小就这么看电影,即使注意力分成几十股,也总还有主要看的一个嘛。 而不过多久,她觉得无聊了。 将注意力平均分散在这十八部电影上,十七部都千篇一律。 涂星星不得不把大多注意力放到剩下这一部。 恰好是她在车上看到的那位女主角,此时正坐在车的主驾驶上,副驾坐着一位严肃的男子。 那男子似乎在骂女主角,“刹车刹车!你想撞死我啊,我真是从没教过你这么笨的学员!” 很快,男子又夸赞:“不错不错,挺聪明的。今天就学到这儿,以你的能力,很快就能过了。” 女主角笑了一下,“可惜我还没工作,什么时候才能赚到钱买一辆自己的车啊。” “大学生嘛,很快了,努力努力就来了。” 看到这些情节,涂星星觉得简直异想天开。 怎么会有人还要去学车的?怎么会有人傻到不去领免费的车,而是想自己工作赚钱买车的? 这女主角是蠢货。 “女主也太蠢了。”身边朋友嘀咕一句。 涂星星转头看她,指着巨幕上最角落的地方,“你也在看这部?” 朋友眉毛轻抬,“是啊,这不其他的我都看腻了嘛,就看看这部,没想到编剧是个脑残,谁会想到这样的情节哈哈哈哈。” 两人看着对方共同笑起来。 “走吧,去吃甜品。” 涂星星和朋友开车离开电影院。 或许是越脑残的情节越吸引她看,涂星星车上依旧放着那位女主角。 女主角学完车,此时回了学校,背了满满一书包的书,去图书馆。 “背这么多书不嫌重吗?我都服了这编剧的脑洞,非给女主找不快。”朋友在一旁吐槽。 涂星星简直不要太赞同。 到了甜品店,随处可见比她们更胖的人。 店里有很多小电视挂在墙上,据说看剧时吃东西会不知不觉吃得更多。 涂星星和朋友选了一个角落,不为其他,只因为这里的电视放的还是刚刚那位女主角。 此时的女主角回到了宿舍,正捏着肚子上的肉向室友自嘲,面前摆着一盒小小的水果蔬菜。 “这不如叫女主受难记吧,哈哈哈哈瞧她过的什么日子?竟然住宿舍,嫌自己长得胖,还就吃那么点。”朋友一边吃奶油蛋糕,一边连连摇头。 “是挺受难,不过好像挺新鲜。要不,明天我们去上课看看?”涂星星笑着,隐隐觉得往日香甜可口的奶油有些腻人。 朋友笑骂她发神经,但还是答应了。 次日,涂星星早起去了学校。 教室里,没几个人。 朋友很快就来了,挨着她坐下。 国家派发的AI老师正在兢兢业业地讲课,但没人听他的。 一位同学在拿着手机打游戏,另一位同学在吃烧烤。 涂星星和朋友觉得无聊,打开了教室里的电视。 还是那名女主角。 女主角正在努力克制自己的瞌睡,眼睛快要闭上,就自己拍了自己巴掌,接着又继续做笔记。 下了课,这女主角又赶去另外的教室,接着上课。 “这也太蠢了,自己折磨自己。”朋友出声,面上有些不忿。 涂星星觉得自己该和朋友一样观点的,却隐隐有一丝不同,说不上来哪里不同。 “上课太无聊了,星星,我们去商场玩吧。”朋友搂着她的手臂,摇了摇。 涂星星莫名地生出一丝不想,她有点想看这位女主角,接下来要做什么。 于是婉拒。 朋友离开了,连教室里另外两位同学也离开了。 偌大的教室只剩下她、AI老师以及电视里的女主角。 下课了,无论是电视里,还是现实。 她看到那女主角去了运动场,沿着红色塑胶跑道慢跑起来。 反正也无聊,不如她也去运动场看看。 涂星星坐在运动场两边的阶梯上,毫不意外地看着空荡荡的运动场。 她的学校里也有很大很新的田径场、篮球场,什么运动器材应有尽有。 可就是没人。 或许人独自处在一个很大很空荡的环境里,总会多想些什么。 至少涂星星想了。 既然都没人来,为什么还要修建呢? 何止运动场?甚至这个学校,没几个人来,来了也没有学习,为何不直接取消掉呢? 涂星星过去二十来年的日子都在自己享受,这一刻是她头一次产生疑问。 不过她不想费脑筋。 离开运动场,回到家里。 爸爸妈妈估计各自出去玩了,她便自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里,播放着的还是那位女主角。 涂星星也不知为什么,反正就想看。 女主角回到了寝室,坐在自己狭小的桌前,开心地打开电脑看起剧,手边还有些洗干净的水果。 宿舍呀。 宿舍她从没去过。 要不明天去看看? 第二日,涂星星打电话约朋友去学校。 “学校?什么东西?” “就是我们上学的地方啊。” “星星你疯了?我们什么时候要上学?哈哈哈哈你是不是在做梦啊。” 挂了电话,涂星星忽觉迷茫。 怎么可能呢? 明明昨日朋友还陪她去上课啊。 拿上钥匙,她开车过去。 车上小电视里,女主角正在教室里认真听课。 对,就是这个场景! 昨日她涂星星也去上课了,虽然没听讲。 按照记忆开车到了目的地,面前却是一片虚无。 涂星星揉了揉眼睛,还是看不清。 不可能! 这个世界的人不可能近视的! 她往前走,想要找到学校。 越走却发现这里什么都没有。 忽然,脑子里划过什么。 既然不可能近视,那她怎么会有近视这个概念呢? 涂星星觉得头有些疼。 十几部电影同时展现在一张巨幕、甜品店无限供给的免费甜点、消失的学校…… 这一切来得有些诡异。 攥紧车钥匙。 涂星星想要去探个明白。 电影院她从小到大去过无数次了,轻车熟路就能找到。 可到了地点,却是空白。 又是! 她又开车去了甜品店,那粉色的房子也消失了。 怎么回事? 涂星星再次进入她的小车里,心尖头一次那么激烈地跳动。 先回家吧,回家,回家睡一觉,就一切都正常了。 启动油门,踩离合,很快就能回家了。 可是车却没动。 一滴冷汗掉落下来,掉下她腿上。 她……不会开车了。 这与生俱来的能力呢? 涂星星心脏砰砰地跳,却感觉空落落。 没事,车里电视上,剧还播着呢。 女主角还是女主角的样子,让这时候的她感到安心。 世界并没有变,这电视剧不还正常播放呢嘛。 她也不执着于开车回家了,就靠在方向盘上,看着小小的屏幕。 女主角在一个很热闹的地方,街上全是人,就跟涂星星这儿的街道一样热闹。 她一会儿吃着街边小吃,一会儿又去看看街头唱歌的人。 “嘁。”涂星星哧一声,这编剧还是这么离谱,哪有人会在街头唱歌的? 可是画面中的热闹让她羡慕。 涂星星也想马上去到电影院甜品店那条街,去感受人山人海。 但是她现在头都不敢往窗外看。 小小的屏幕上,女主角继续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涂星星心里的空洞越来越大。 忽然,在画面中,那一切热闹都静止了。 只有女主角,回过了头来,看向镜头。 不、不——看向了涂星星。 女主角透过镜头看向了她。 涂星星浑身爬满了鸡皮疙瘩。 她觉得诡异,想转头不看,但又觉得看车窗外,会有更恐怖的景象。 画面里,人山人海似乎被按了暂停键,只有女主角看着涂星星,一边笑一边动嘴唇。 女主角在说什么? 涂星星认真去听。 听到了。 “涂星星,玩够了吗?我的时间消失了,你快回来,让我的时间继续流淌吧。” 涂星星头皮发麻。 女主角、女主角叫她名字! “还不明白吗涂星星?你所在的世界全是假的,是你沉溺进去了,你敢看一眼窗外吗?哦,没有窗了,你的车快消失了。”女主角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画面渐渐变淡,涂星星冷汗顺着脸颊拼命往下流。 直到最后,她瞳孔一缩,惊惧难安。 女主角的脸,和她一模一样! —— 从梦中惊起,涂星星出了一身冷汗。 手边是她玩到凌晨四点的手机,不远处是她还没写完的作业。 起身打开窗帘,阳光真实地照在身上。 温暖,和煦。 涂星星死里逃生一般,最终勾了勾嘴角。 还好,她逃出来了。 明日就要上学了,还是活在这样有阳光的世界吧。 前世殇,今生愿 文/逝 韵 遇见你,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 那缕淡淡的清香,弥漫在我的世界。这清香让我体会世界的宁静,感受世界的和谐,沉寂在生命的安详。 我开始迷恋上那幽香,迷恋她带给我的一切。她就像是我生命中的罂粟花,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绽放着。 前世 你从盈盈水中走来,行至深处,俯身,掬起一池清水,湖面映射身影,像极了一副柔情款款的江南墨画。远在天边的我,静观着你的一举一动,那调皮的孩童却在此刻选择为你安静,欣赏这一切,珍藏你一生。 从此你步入了我的世界,却未在此片刻停留。我只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未有你的灰色世界里,了无生趣,在生与死的选择中,我步入了轮回。 今生 每一种气息都是一个故事的载体,我追寻着这个故事,追寻着你,经历轮回之苦,再次来到这世间,只是为了续写前世的故事。 在我风华正茂的日子里,多少次曾迷失在人海。岂知那次茫然时,我感觉到了你那熟悉的气息,那前世弥留我梦境的气息。 前世的你我相遇却不可相知。为你而选择轮回的我,又岂会在今生选择逃离。今生邂逅的刹那,我再次迷失在你的那缕清香中。那江南的水墨再次映入我的脑海,如前世那般清晰。奈何桥前,是否我未曾喝下孟婆汤? 追寻着这缕清香,追寻着抬眉间那静好的微笑。此生你又撞进了我的世界,多少次我在笑梦醒来。 庆幸此生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静静感受穿越时空的浓情依恋,岁月安然。给你一片宁静的天地,和你赌书泼茶,此生相守。 如再有来世,愿厮守生生世世。 创造 文/楚州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旋涡中待了多久,没了生命,也没了时间。 这是哪?他问自己,是虚无吗? 自己为什么还存在?他四处看了看。 白色的,他看向四周,全是白色的。自己呢?他心想。但是他却没有看见自己。 他没有形态,只是一团意识。 这是哪?他的意识飞快飞向运方。向左,向右。 无边无际的白色。 自己能做什么? “你需要想象。” 这一句话浮现在他的脑海。 “自己的身体。”他用意识描绘着自己的身体。 “要会走,会动,会看。”他心想。 “需要帮助吗?” 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在他意识中出现。 “你是谁?” 他问道。 “引导者。” “什么意思?” “能帮助你想象的人。” “你要怎么帮助我?” “用我以前所见过的事物帮你。” “你需要一个身体。” “那我应该怎么做?” “你先想象,我教你。”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身体给想象出。 “你要学的有很多,新人。” 老人的身体出现在了他面前。 老人的眼睛里满是星辰,浩瀚无边。 “慢慢来吧,你要创造一个世界。” 他看着老人,心中充满了疑惑。 “如果想象上有什么问题,随便问,我都会告诉你。但如果是关于你或者其他的问题,每一百年我会回答一次。” “一百年?”他心中没有时间这个概念。 老人没有多解释。 “继续吧,你要学的还有很多。” 第一个一百年过去了。 他已经将世界创造好了10%。 世界有大地,还有蓝天。 “第一个一百年过去了,你有什么想问的吗?” 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刻。 “谁创造了我。” “我。” 老人回答到。 第二个一百年过去,他已经将世界创造了20% 。有了水和植物。 “问吧。” “为什么要创造我。” “因为你要创造世界。” 第三个一百年过去,世界已经完成了30% ,有了云和动物。 “问吧。” “为什么我要创造世界。” “因为这是你的愿望。” 第四个一百年过去,世界完成了40%,有了山和雷。 “问吧。” “你会死吗?” “会啊。” 第五个一百年过去,50%,有了雨和四季 “问吧。” “你是被谁创造的?” “被你。” 第六个一百年过去,60%,有了光和暗。 “问吧。” “什么是生命。” “有自我意识的东西。” 第七个一百年过去,70%,有了人。 “问吧。” “我是人,对吧。” “人是被你创造的,人是你。你是被我创造的,你是我。” 第八个一百年过去,80%,有了宇宙。 “问吧。” “创造的意义是什么?” “是毁灭。” 第九个一百年过去,90%,有了机器。 “问吧。” “机器算生命吗?” “你要问人,这是人创造的,不是你。” “人是我创造的。” 老人笑了笑,没有回答。 这是他第一次见老人笑。 第十年,100%,人类超出了他的控制,毁灭了一切。 “问吧。” “为什么人要毁灭我创造的一切。” “因为毁灭是创造的开始。” 一切从零开始。 过了很久…… 引导者仍在引导。 他仍在接受引导。 一直,永远不变。 “还要创造吗?” “是的。” “有尽头吗?” “没有,只有创造和毁灭。” 所谓的创造的工具。 问世界情为何物 文/活泼的凤儿 有一个这样的感情化的女孩。可以因秋枝上的一片残叶而抨然心动;可以为流水中的一片落花而黯然伤神;憧憬着风花雪月里浪漫的故事;回味着《红楼梦》里千古绝伦的爱情悲剧…… 多少年来,她说;我常常问自己,情为何物?却一直无法作出明确的回答,只是隐约感觉到天下之情很复杂,却无处不让你感觉到它的存在,很纯,很美…… 天下男女,谁非母生?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从新的生命诞生那一刻起,这世间便多了一份母子之情,生身之恩。男孩也许一辈子也体会不到这是莫大的恩情,女孩终将在成为人母之后感触良深。 母亲生下了儿女,接下来的便是漫长的养育与无尽的操心。父母们不辞劳苦,万里奔波,共同撑起一个温暖,安全的家,让自己的孩子享尽呵护与关爱;儿女的一点不顺,也会伤及全家,父母们恨不能有一种特异功能,能把子女的痛苦苦占为己有,让自己承受那分伤痛;当自己面临巨大的悲怆时,还要强作欢颜,惟恐伤及儿女;儿女的一点欣喜,也会让他们感到由衷的快慰;自己得到几许快乐,恨不能掰开来与儿女们同享……“可怜天下父母心”! 人无疑是感情性的动物。如果说亲情是由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话,那么友情则实在是人感情性一面的明证了。 在这个拥有着近六十亿人口的地球上,你也许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但你却可以发现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的心是相通的。这种“通心”之情存在于至真至诚的朋友之间。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让他们相识相知,从此成为挚友。 真正的友情是一种永恒的概念,“美丽纯洁如冰雕”.在这里没有狭隘的相互利用,没有世俗的利益计较,惟有真诚的关爱与无私的奉献。汪国真说:“友情是相知。当你需要的时候,我还没有讲,友人已默默地来到你身边。他的眼睛和心都能读懂你,更会用手挽起你单薄的臂弯。因为友情,这个世界上你不会感到孤单。”古代中国崇尚“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的豪情;关羽的义气千年传唱不息。友情永远是诗人和小说家写不尽的话题。 现实生活也许会让你更加真切地感受到那份友情的弥足珍贵。为着求学,我独自一人背起行囊从遥远的闽国来到成都。起初的日子,没有成为“天之骄子”的欣慰,只有不尽的乡思与离愁。有诗人说:“友情常在顺境中生成,在逆境中经受考验,在岁月之河中流淌延伸。”后来我的不幸遭遇证明了这一点。 当我打电话告诉家人我病了时,我哽咽了;当我一个人默默地躺在床上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时,我忍不住哭了。并不为病痛本身,而在于那种飘零异乡的孤独感。我多么希望得到来自故乡的问候呀,可是我没有。“天涯何处觅乡音?”此时能给我予关心和帮助的,是我的舍友,是我的老师。这些我该永远铭记在心的人们。 我想说,一个人离开了家,真的很脆弱;一个离开家的人又很容易满足。他可以因朋友一句体贴安慰的话而激动不已,可以因朋友一点细微的关怀而永远心存感激。这便够了,这便是情,它可以让一个濒临绝望的人勇敢地生活下去,它可以让一个心灰意冷的人重新崛起!我不敢想象一个没有友情的世界会有多么孤凉。 世间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相信很多人会说有,具体是什么,答案会有很多。但我敢肯定爱情会在其列。君不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不仅使万物之灵的人类生生不息,更作为一种人类特有的社会文化植根于人们的潜意识中。爱情决不仅是两性的结合,幸福的爱情也决不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有些人家财万贯,挥金如土一生,却一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爱情;有些人平静而安详地过日子,却拥有一个最美丽的爱情,常常使我们不由想流下一掬清泪……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多少人感慨万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多少人为爱追寻一生,无怨无悔。我曾经看过这样一部电影叫《泰坦尼克号》中,杰克把最后一块救生的浮板留给了露丝,在得到其一定会勇敢地活下去的承后含笑而去……《天仙配》中,七仙女为了能与董永生死相守,不惜忍受脱胎换骨的巨痛,化为凡人,古今中外,多少凄美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凄然泪下,它们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看到年轻的一对儿亲昵地从身边走过,你不能不有所羡慕,但那只是爱情的开始;看到白发苍苍一对儿挽着手儿从你身边走过,你不能不有所感动,那才是相依一生的情人! 人并不只对人生情,周围的一切都可能让他心有所动。要不人怎么会触景生情,怎么会对一掊乡井土一往情深?长空的孤雁让他乡愁如丝,江南的水乡让他诗情万丈,漠北的黄沙让他满心惆怅……人啊人…… 我终于可以对情作出较为全面的理解了。情为何物?情是看不见的丝,把你拴住,若即若离,永远难以摆脱;情是一枚青色的橄榄,有人尝着甘,有人尝着苦;情是碰撞出来的火花,它光芒耀眼,照你前行,它亘古恒今,一经产生便难以磨灭…… 彼岸的花,隔着绝望的海 文/O○。偶不懂乌龙茶的 有人说,蝴蝶飞不过大海,是因为海的那边已经没了等待…… 也许、也许、也许,我心里的那只蝶,已经轻飘飘的落在这片苍凉而又绝望的蓝色之中,哪怕彼岸花香正浓。世界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明天就可以看到曙光,却早已在昨天绝望。 我曾一度重新拾起那坚定的信念,哪怕受伤,哪怕心痛,也要坚持到底,我也曾告诉自己,要守候在你身边,就像你当初陪在我身边的样子,就算你心里已经被她占据得满满。没关系、不重要,傻傻的为自己鼓气。但,拆一座城堡总是比建一座城堡来的快,那些话,那些拼凑起的零碎的心痛,瞬间摧毁我的世界,连同要一起陪你到永远永远的心,满目疮痍。在感情的角逐里,我终是输的那一个,从开始到最后,我想我是流尽了一生最悲伤的眼泪了。绝望?已经不能完全形容那时的自己,三年的记忆从此被掩埋,心底最深的地方变成了一座荒芜的坟,埋葬着最年轻的梦。 那时候,我开始拼命地在小说的虚幻世界里寻找希望,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没有阳光,没有月亮,就像那个小女孩点亮了小小的一根火柴,在黑暗世界中看见了希望,在冰冷世界里取得了一丝丝温暖。不知道在小说那个虚幻世界里漂浮了多久,在某天某月某日,我蓦地掉在厚重的钢筋水泥地上,脚踏实地,原来这才是活着的感觉。后来我才明白,我只是对那段情绝望,而不是整个世界,爱我的人依然还在,我爱的人也依然还在,只是我的世界少了一个人的存在,这样,还好。 习惯了人一个人的存在,便不去想两个人的感觉,只是生活的轨迹又开始凌乱,只因着我说我还会单身两年,只因着又回过头的你说你等我……死灰是没有办法复燃的,曾经那个爱你的她已经溺死在绝望之海。乱了阵脚的自己,只不过是因为生活中那份宁静被打破而已。不是所有的凤凰欲火都能重生,也许有那么一些已经化为灰烬,洒落在不知名的土地中。有些爱情历经风雨的洗礼会更加迷人,而有的爱情经不起这些,只能硬生生的被摧残至枯萎。 我们之间的种种,都已随那些伤害如烟散。 如同那只漂浮着的蝶,隔着汪洋大海,即使是化为泡沫,也抵达不了彼岸,而那彼岸之花,又何必再等? 外面的世界 文/方卿 一 兵想,这老大的确不是个好人,自己应该激流勇退了。 你让开,我去办点事。兵翻身坐起来,拍拍老婆的肩头,对她说。 你起来干嘛?老婆揉揉睡眼问。 杏子,我们不能再跟老大干了。他低下头,附在她耳边悄悄说。你看嘛,老大把三老表支到干沟去烧窑子,却天天把梅梅带在身边,那鬼事你还看不出来吗? 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三老表这顶绿帽子算是戴定了。她说,也怪梅梅那***;母狗不摇尾,哪个公狗敢上背嘛! 是啊!不过,杏子,我们还是应该离开老大另谋出路,因为他的确不是个好人;别惹火上身了!他说。 你这话也对,不过,他能放你走?她眼珠转了几下,担心地问。 我想好了,我写一封加急信,先寄到老家给虎子,再让虎子把这信给我寄回来,然后我拿着这封信去找他,我们全家就可以全身而退了。他把全部策划都告诉了她。 她眼珠又转了几下,想了一会,同意了他的想法。她翻身坐起来,把睡在里边的丈夫让下了床。 兵披上厚厚的棉衣,看了一眼妻子,又走到大床对面的小床边,看了一眼小床上一对熟睡中的儿女,然后来到书桌前,摊开信笺,唰唰地“编”起信来…… 说老大不是好人,也不完全准确。他和杏子拖家带口出来打工,若不是他收留和提携,哪会有今日呢? 二 记得前年初到镇海打工,已经是腊月二十挨边了。他和杏子一人背着一个孩子,来投奔三老表。 三老表刚结了婚就和媳妇到镇海打工,已经两年了,有了一个孩子。三老表在电话里跟兵说,他们在一个火砖厂打工,待遇还差不多。这火砖厂专收带家属的工人,说是这样的人稳定。 兵家弟兄多,分家后,每人只分到8分地,靠种庄稼基本没有什么出路,所以夫妻俩只有选择外出打工。兵曾经多方联系已经外出打工的亲朋好友,但很多地方的工种要的都是单身劳动力,拖家带口的一般不好找工作。这次听三老表说他所在的砖厂专门招收带家属的工人,兵真的有些喜出望外。他和杏子商量后,就把那8分地转包给了隔壁狗子耕种,卖了家里的牛、猪、狗、鸡、鹅、鸭,得款2580元,锁了门,夫妻俩带着嗷嗷待哺的一双儿女,从顶效上了列车。 腊月的镇海特别冷,地上、海上都已经结了冰。 梅梅带着兵去找老大,老大把兵一家安排在建筑工地一栋还未装修的大楼楼梯间下面,将就安身。 梅梅告诉兵,老大是四川人,今年48岁;他在镇海承包了一个火砖厂和一个建筑工地,手下有200多工人,所有工人全部是带着家属;他还养有10多个闲人,对外称管理人员,其实就是打手。 梅梅的这番介绍,听得兵毛骨悚然。 梅梅接着说,她现在给老大和这10余个“管理人员”煮饭,每月工资3000元;她丈夫三老表在老大的干沟砖厂烧窑子,每月工资3500元。她两口子的收入加起来还是可观的。她还说,他们出来两年已经存了60000余元,准备再干两年就回家去修房子。 梅梅还告诉兵,老大安排他在建筑工地干活,按每天35元点工结算,让他先干着再说,时间长了工资肯定会涨的。 五大三粗的兵,年轻力壮,干活也很认真。建筑工地因气候冷,不宜浇铸混凝土,目前的工作就是平整地基和清理工地垃圾等杂活。 每天大家都下班了,兵都主动配合“管理人员”收拾好所有的工具,或捡好现场遗留的钢材、钉子等。他的诚实肯干被老大看在眼里,于是安排他带工,每天多增加30元的带班费。 兵要求大家下班前把所有的工具,现场遗留的东西全部收拾好才下班。工人牯牛欺生,不服管理,认为兵的要求是多管闲事,所以骂了他一顿。兵一是初来咋到,二是生性软弱,所以对于牯牛的侮辱谩骂只能默默忍受。 是夜,10余个打手赶来,团团围住牯牛住处,把他从床上拉下来,拳打脚踢,一顿好揍,直打得鼻青脸肿,哭爹叫妈,直到牯牛不能动弹了才住手。有的说把他废了,有的说干脆扔到海里面喂王八。 工友们闻声起来,亦只能远远观看。大家知道就是因为白天牯牛辱骂兵的事。有埋怨牯牛不该首先欺负兵的,有悄悄议论打手们不该这样残忍的…… 兵也在远远观看。这事因他而起。他虽然恼恨牯牛白天对他的无理,但听打手们说要把他废了,心里也慌了起来,人命关天!他赶紧跑去找老大。 他“咚咚”地拍门。 哪个?老大隔着门问。 是我,老大!兵颤抖着说,要出人命了,老大! 你等着,我这就起来!老大翻身下床的声音。 老大开门出来。那一瞬,他仿佛看见梅梅就睡在老大的床上。对!不是仿佛,就是梅梅,那身形样貌就是她!不过,此时他不敢分神,也不敢多想。 什么事?大半夜来拍门!老大不太高兴。 牯牛,牯牛……老大!兵结巴起来。 去!这事我知道!不服管教,这是他该得的! 不是!老大,他们说要把他拉去丢海喂王八!人命关天啊,老大! 你去吧,这事我会处理好的,睡觉去吧,别瞎操心! 三 兵继续带工。只是他再也没见到牯牛。他问了许多人,也没有人知道。 除了兵是新来的,其他工人在这建筑工地都干了些年头了,不过大部分人都是耗子舔米汤只够敷嘴。 这些工人中,只有三老表家还混得不错,经济上有些积攒。大家眼红,但同时心里也有些不屑,都知道老大对他家特别关照。不过梅梅为人大度,哪家有些困难,她都热心帮助,这也使得大家对她的看法有改变。 三老表在干沟烧窑,吃住都在那里。干沟距建筑驻地有10公里;每星期回来一次,都是老大亲自开车去接他。 建筑工地上没活可干了,于是工人们就窝在公棚里御寒。男人们轮流坐庄买二锅头,在炕上用被子盖住双脚斗地主;女人们也是一堆堆窝在一起南款天北款地,最多的话题就是聊男人……老大最近也没在工地露面了。 年越来越近,这些拖家带口的工人们心情越来越急,因为老大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说是年底统一结账。但是,都快腊月二十八了,老大影子都不见,工资没处要,工人们急躁起来,有人喝酒醉了就发酒疯,或打老婆出气,或砸自家东西,弄得乌烟瘴气的。 酒醉心明白。虽然大家都是对老大不满,但却不敢提半个字,都惧怕着那一帮管理人员! 三老表从窑上回来了,只有女儿花花在家。她告诉他,妈妈和老大到北京出差,可能有一段时间才回来。三老表也没说什么,心里不好过,于是也加入斗地主的行列,打发时光。 腊月二十九了,管理人员提着一袋钱来到公棚,告诉大家说,老大和梅梅因业务没有谈好,年前可能回不来,让大家每人预支1000元过年,其余的等他回来再结算。 兵虽然没干几天活,也预支到1000元钱,但他和杏子却高兴不起来。 四 兵寄回老家的信虎子又给寄回来了。兵到邮局取了信,就像取回了一根救命稻草。 老大和梅梅大年初六才回来。梅梅穿得挺洋气,绿色貂皮大衣配上黑色保暖裤,加上粉红色丝巾围着脖子,比平时漂亮迷人!她给三老表编了一套这次跑业务的经过,还说由于这次节假日外出工作,老大发了10000元的奖金。 三老表既不责怪也不高兴,木讷地“嗯嗯”两声。 兵当晚拿了自己编的那封信,先找到三老表和梅梅,声泪俱下,声称父亲去世,家里等着他回去料理后事。 三老表和梅梅都知道姑爹姑妈都70多岁了,姑爹突然去世,他们也感到悲伤。 梅梅陪着兵找到老大,兵眼泪直流,把急信递给他。 老大看完信后说,你两口子回去办完父亲的丧事就回来。我非常欣赏你带工,我还会给你加工资的。另外,我再预支给你2000元,回回来做工抵,怎么样? 谢谢老大!谢谢老大!兵心里打翻了五味瓶,心想老大外貌和行为虽然粗莽,但是心地不算坏嘛!管他的,既然谎已经编圆了,还是走吧! 第二天,兵和杏子收拾了行囊,一人背着一个孩子,出发。 三老表和梅梅到车站送他们,给了他们1000元钱,说是姑爹的丧事他们参加不了,这是他们两口子的心意。 兵接过钱,出神地看了老实巴交的三老表和花里胡哨的梅梅一会,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眼睛一热,眼泪就掉了出来。 车开了。兵从车窗伸出头来,对着朝他们挥手的两口子说,三老表,你好自为之;梅梅,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要注意分寸啊! 我会的,她表叔!梅梅说,你们赶紧回来呀,这里钱好挣,我们等你们。 五 事隔三个月,兵和杏子又拖着孩子回到镇海。两个孩子由于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兵和杏子蓬头垢面,非常落魄。 三老表大概在干沟烧窑子,没在家;花儿也不在家,大概读书去了;在三老表家的独立工棚中,兵和杏子找到了梅梅。 看到兵两口子这副模样,梅梅有些奇怪。 兵把背上的大孩子放下来,交给杏子,之后“噗通”一下跪在地下,声泪俱下地说,三表嫂,我两口子对不住你,请你原谅吧! 这话怎样讲?梅梅愕在当地,继而上前把兵拉起来。都是自家姊妹,还兴见外?来,坐沙发上,有什么事情慢慢地说。梅梅倒来一杯开水,放在兵面前的茶几上。 兵抽泣了几下,终于控制住情绪,慢慢向梅坦白了他们之前离开镇海的动机,坦白了自己之前编的瞎话,历数了他们离开镇海后,在杭州谋生的种种艰难和遭遇…… 原来,那天他们离开镇海后,下了大巴车,便决定在杭州谋生。 他们到“贫民区”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了一间低矮的破屋居住。第一个月,由于过春节,没活可干。第二个月,兵准备到郊外的建筑工地找些活干。 这天,他下了公交车,来到一条冷清的街头。忽然,前面的路上一个红色的包袱比较显眼。他放慢脚步,瞧瞧前后无人,心底便冒出私欲,于是快步上前,捡起包袱,装作没事一样继续前行。刚来到一转弯处,一卷毛女人走出来,一手抓住他手上的包袱,一手抓住他的手,并高声喊,抓小偷!抓小偷! 一时髦男子跑过来,迎面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顿时鼻血直流。 女人蹲下来,递给他一张纸巾说,跟我们去派出所吧! 兵忽然明白自己中了“丢包”的道,只悔自己不该去捡那包袱,于是自认倒霉,乖乖从怀抱里摸出仅有的1000元钱,说,大哥大姐,我身上就这些了! 那时髦男也不客气,接过钱,又把兵的几个口袋翻了个遍,才与卷毛女满意地离去。 他边走边问路,走了5个小时才走回自己的出租房。 接下来,两个孩子接着感冒,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在这饥寒交迫的日子里,两口子想了许多事,亦想通了许多事,理解了许多事…… 梅梅依然出面给他们找住处、找老大、找工作,反正能帮的都帮了。至于兵两口子“扯谎”那一截,梅梅替他们在老大面前隐瞒了。 梅梅笑着对他两口子说,以后别想七想八的了,就在这里好好干。出门打工就是进熔炉,适者生存。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这个世界宝妹来过 文/宝妹 青春的篇章,我翻阅过,一页一页。迄今为止,我无悔经历过,那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证据,是上天赐予我人生最好的礼物。 祭奠和怀念那死去的爱情,是为了证明曾经真诚过、幸福过;坚守现在的感情,是为了相信真爱不会绝迹、仍然存在。 打开过去的荧屏,回顾那些曾经流着泪或带着笑容的面孔上演过的一幕幕,还有那句“没你没幸福”如今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没有意义,犹如纸上谈兵。我们曾认定的幸福再也没有下一集。那些开心的、难过的都已经在匆匆岁月中被我们渐渐淡忘。那是我亲身经历的青春,是让我哭过、笑过、疼过、无奈过、甚至疯狂过的青春。一辈子就那么一次,我经历过,足矣。 每每走到有我们一起走过的地方,那双脚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停下来,也许是想为逝去岁月里的人和物做最深的怀念。眼睛走过的地方,心也会附合着,那是我们爱过的证据。我偶尔会想,如果某一天我们在不经意间不约而同的从彼此身边走过,站在一边的你我是否还能轻易的把彼此认出来?也许会吧,我可能不确定了。不是时光带走了曾经熟悉的容颜,是日复一日的度过,我苍老了那颗早已麻木的心。熬干烧焦了的期望值在时间的轮回里一点点递减,直至消退。我从时光的角落里撤离了你的世界,张开双臂去拥抱整个天空,一步离开就是千万年的回不去。即使千回路转都改变不了的东西,突然在一念之间,我成了你心里的路人甲,你成了我眼中的陌路乙。 那一段段剪影,像古代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每次回望,我似乎都沉浸在那些无法用言语代替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童话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就像手机像素与数码相机的区别。它反衬出来的只是现实里失真的片段,拼凑不出那种真实感的效果,因为最终的结局里再也找不到过去完整的两个人。 还有再相见的可能性吗?我知道,那时候的你不再是当初的你,在你右手边牵手的是你真正的女主角。而我站在那里,顺理成章的成为你最熟悉的陌生人。在我的左手边也已经有了始终如一、一辈子保护我,疼我爱我的天使。我一直都是幸福的。而你,当你不再给我那种忧伤的感觉,我想我已经看到了我想要的那种结果。当这一切都尘埃落定,你我只是凡尘里不同的两粒,落不到一个洞穴里。你如果也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都不曾后悔过。这个世界我们都曾来过,别说谁负了谁,谁对不起谁,曾经的无限希望如今凝结成了无尽的哀伤,爱上你是一部忧伤的童话,而生活在现实里的我们,就必须脱离童话的虚无缥缈。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的,曾经的我们经历过青春岁月的层层关卡,感情艰难步履的洗礼,我们无法与命运抗衡,只能慢慢用心去抚平那曾经被某种东西刺痛的伤痕。它永远无法消失,就像摔碎的花瓶,虽然可以把它粘好,但还是会有痕迹,那是我们人生走过的印迹。我们纠结过、徘徊过、闹过、争吵过,最终还是以理智性的思维走向幸福的彼岸。所以,现在的我们还在继续、还在考验、还在为幸福铺路。 在过去的人生里,有些幸福是被自己亲手埋藏的,所以…没有谁会想念谁一辈子。不是不愿意,而是被时间无情的封杀,那个伤疤再次揭开定会痛不欲生。在现在的人生里,有些幸福真得很值得我们去好好珍惜,没有谁会等谁一辈子,错过了就真得回不去了。所以…如果爱,请紧紧牵住彼此的手深爱,如果不爱,大大方方的把手甩开请走开。 这个世界宝妹来过。 这个世界我经历了。 无怨无悔。 今生,能否与我共伞相依 文/雨儿的世界 细雨蒙蒙,花纸伞下 你的指尖划过一个冰冷的世界 你的温情暖了三个季节的严冬 即时,心海里,春暖花开 闭上眼睛,娇羞朦胧 你的矜持透过若离的距离传来 你的柔情通过娇羞的气息传来 霎时,一把伞,一个世界 (一)忆 多少情真,多少醉,一剪寒梅;细雨翡翠,芳菲菲,魂牵梦回。 我的梦萦绕在淡墨浅韵的江南水乡,我的情遗落在细雨霏霏的江南雨巷,杏花烟雨的街头,弥漫着一帘疏雨的芳香,撑一把油纸伞,从唐风宋雨里出发,轻轻的,轻轻的走进我百折千回的天堂。 还记得,那年于清雅江南的依柳河畔,伞下,我低语浅笑,低眉处,情思飞扬,你颔首注视,研一池墨香,用最芬芳的文字,描绘我幸福的模样;你用清澈的雨丝织成缠绵情怀,静静拨开我心中的一抹柔肠,荡起一瓣一瓣的馨香,那温润、那倾城、那醉人的悠远情意在心灵深处悄然叩响。 记得么?你枕着一帘幽梦,听我一语低喃,匆匆流年,一路踏歌蹁跹,我多想,绾住你的博雅清颜,与你泛舟流连;静待流年,穿越了隔岸的尘烟,依然清丽潋滟。那一片落红,浸红了谁人的相思信笺?那清幽的雨巷,又淋湿了谁人心底的柔软? 牵一抹真诚,在那一枚清浅的平仄诗行里,独自清欢。 剪一缕时光,在那一段婉约的平湖秋月里,静守流年。 悠长的雨巷,古色古香,魂牵梦萦的依然是丁香一样的姑娘。带着些许的幽怨,些许的感伤,些许的迷茫,些许的芳香…… 琉璃回眸间,酌一杯香茗,守一段流光。 伞上,雨丝飞扬。伞下,低吟浅唱。 二(意) 看,静美的雨花石吐露着千年的玲珑心事,听,十月的秋雨任性地飞扬着小小的纯真梦想,吻着恬淡的花香,仿佛是朵朵花儿的守望,还有你嘴角上上扬的一抹芬芳,叠成一朵淡淡兰花的忧伤。 一池柔情,一抹芳菲,桥外的荻花,是老去的故事。嫣红的脸颊,寂寞绯红于三月花雨的传奇。 一路柔橹,一叶白帆,一夕飞沙,一曲离殇。何处归程,长亭连短亭。那万顷的柔情,漾涌于清清笔端。 时光荏苒,我自清欢,是否有一个地方,可以安置我漂泊的心灵港湾。 细雨梦回,小楼吹彻玉笙寒。我的目光,湿在幽深雨巷边。当年你一去无回,别离的愁绪万千,纵使相知成陌路,我依然为你植下相思的玫瑰园。 厚重的记忆,在玫瑰色的清晨,是我不愿打开的往事,打开就是婆娑的雨季。曾经鲜衣怒马的时光,褪色成了烟雨明净的淡泊。一澜秋水,一羽洁白,我依旧在昏暗幽静的小巷里迂回,抬眼望去,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 夜晚,当星辰的微光吻上我的面庞,人约黄昏,三分柳绿,七分月光。梦里,当年你的足音一如琴弦迸发柔声,细腻的敲击着梦的睫毛,你轻轻的向我走来,一如你当初的模样。请把我欣喜的泪幻做天边的云彩吧,用点点墨香,用幸福和快乐装饰成的耀眼花环,套在你的脖颈上,让你再也跳不出快乐的圈,永远生活在幸福里。 想要忘怀偏又无法忘记的你,凄婉地伫立于记忆。凋零的花瓣,愁肠百结的落红,静伫立于雨中,遗落了一抹淡淡的忧伤。 三(依) 或许,有一天,我伫立于雨中,忽然有个人,打着一把伞,把我拖进伞下,为我挡住了肆虐的风雨。蓦然回首,肤色明净,一抹微笑漾在眉弯,我早就感知,除了你,再也没有人肯为我遮挡风雨。 那一刻,你会瞬间明白,你为我撑起的那一方晴空,原来是如此的娴静。有了爱的人,此刻就有了休憩的避风港湾。那一刻,是否愿意一生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管外面的世界是暴雨如注抑或电闪雷鸣,伞下的世界,绯红的脸上是温馨宁静的柔光。 每一滴雨,滴在伞上,冥冥中接住了万千执着。 每一滴声响,打在伞上,缓缓打开了心灵的花朵。 一梦江南,我的诗笺,挽着我流年的记忆,别在髻上点点菲芳,撑一纸雨伞,捧一首易安小令,点一地浪漫飞花,在秋意正浓中聆听我温婉的心语,幽幽的叹息,小小的柔情,还有我淡淡的心曲。 执你手,在生命里绘一幅丹青水墨的奇迹。 握你心,在静默中住进我玲珑剔透的城里。 今生,能否与我共伞相依?在烟雨朦朦中,婉约成一脉温香。在那馥郁幽香里,在人生漫漫的长路上,吟一首高山流水,奏一曲千古绝唱,墨守时光,源远流长。 一把伞,丰盈了一个世界。 流浪一周年记 文/水木唐风 流浪,打拼,过去一年,大抵如此。唯一欣慰的是,结识了一大批热诚的朋友,认识了很多不一样的人生,如此,也算人生之幸事。 而我的人生之路,也亦在曲曲折折中,蜿蜒前行。 年轻,所以选择去远方。因为远方有很多未知数,可以给你一个编织自己梦的机会。老了,就要结束漂泊,在一个最深爱的地方,终此一生。 生命的绚丽,因为生活的多彩。 陌生而熟悉的城市,陌生或熟悉的面孔,陌生而熟悉的自己。 年复一年的花落花开,日复一日的晨曦晚霞,时时刻刻老去的青春年华。 生活,总是充满着很多未知数。日子就像长途列车,缓缓地开过一个又一个驿站,会有很多人默默地闯进你的世界,有些人会停留并和你前行一段日子,但更多的人在慢慢的淡出你的世界。 但是淡出的,也是不一定不会有交集,或许下一个十字路口,又有机会见面,然后,或许还有机会重新携手,共度一段新的人生路,或许,十字路口,除了微笑,也只剩下挥手。除了祝福,也只剩下珍重。 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但并不是一滩死水,而是如小溪一样细水长流,至少必须知道,最迟什么时候,小溪可以拥抱河流;最迟什么时候入,小溪可以融入大海。 生活的动力,在于梦,在于希望,有梦,脚步才会踏实,有希望,至少不会迷失方向。 热爱生活,去寻找生活的美和生活的乐趣,拥抱生活,拥抱世界。 张扬个性,并不是和世界格格不入,而是为了让世界更多彩。 华灯已上,万家灯火,胡乱写点,以此献给我已逝去的2009年,献给过去一年流浪的零零碎碎,点点滴滴,祝福过去一年闯入过我生活的所有人,快乐幸福,梦想成真。 鲸落万物生 文/风峙 有一种花,是纵然死亡千遍也要开花的。它开出的花,或许无色无味,或许并不美丽,却始终是要开的。那是它孤独的骄傲,也是生命怒放的勋章。 ——题记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从哪儿来?又要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 我缓缓地睁开了深邃的眼睛,看着四周波光粼粼的海面,感到迷茫无助。周围的一切是如此的光怪陆离,像是处于一片虚幻之中,让我对眼前的一切无从下手。 我仰头看向星空,却发现不知何时,这一片黑夜已经被萦绕在了一片浮光之中。我苦笑着,再次闭上了双眼,迎接漫长的长眠。 …… 我是一头鲸,一头在茫茫的时光长河独自遨游的鲸。我在这浩瀚的海洋之下诞生,也终将在这浩瀚的海洋中死去。大洋之中,有很多我们的同伴,我们互相看到了对方,却只是相视一笑,独自离去。每头鲸都存在于人的脑海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头鲸。当人们离开这个世界之时,我们就会钻出来,带着他们的记忆回到这片生我养我的海域,在这里停留上百年乃至上千年,乃至休憩好之后,等待着我们的又是新的人生。 人生于我们而言,不过只是一段旅程。 曾经听同族之中活了千百万年的鲸们说,我们也是会歌的。在深不见底的海底,当月光笼罩在这生命的摇篮之时,总能够听到先祖们的歌。那歌幽邃悠远,像是来自几十亿年前的世间的第一道叹息。它们在歌什么?它们又能歌什么?为什么? 我不知道。 所以我只能在这片海之中打转,始终不能出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的万物。曾问过远行的伙伴们,人间,是何样貌呢? 人间,是不冻的河流,是和煦的微风,是吹不化的雪,也是这个世间,最美好的模样。 许是我太笨,终究无法理解这一连串的形容,单是倒数第二句句话我就不能明白:世间怎么会有吹不化的雪呢?人间,又怎么会变成了模样呢? 人间就是人间。 终于等到了我听到了鲸歌的这一天,我踏上了坤之门,走向了我期待已久的,人间。 …… “邓世昌!现已至此,你还不投降吗?”昔日的伙伴站在敌方的甲板上,色厉内荏地叫道。我瞪着已至充血的双眼,冷冷地笑了。“你们,这群背叛家国的叛徒!你们,这群不知羞耻为何物的狗贼!明朝戚继光,自己组建了戚家军,击退了海上的倭寇!台湾之祖郑成功,虽然妄想与我大清王朝为敌,退至琉球,却帮助琉球击退了不知侵略了多少年的荷兰蛮夷!而现在,我邓世昌身为致远舰管带,带军几十年,却拙了眼,败在了你们的手上!”我狂吼着,眼角挤出了已是许多年来未曾流过的泪。 “邓世昌,看在曾为同僚一场,你也待我们不薄,算我求你了,你,投降吧!”他跪在了甲板上,老泪纵横。“大清国的灭亡已是定局了!何必再死守那个空壳?你不是常对我们说吗?大清国早在娜拉氏上位时就已经亡了!这么多年来,我们为大清卖了这么久的命,也算是不孚的大清对我们的恩情!” “生是大清的人,死是大清的鬼!你们这么轻易地就背叛,可是叛国之罪!只恨世昌不能亲手手刃了你们这群养不熟的白眼狼!大清纵有百错,于我们亦如生身父母!国虽错,而为完乎!”我又一次笑了,绝望。 “致远舰,听我口令,前进四!目标,敌方旗舰!”我吼道,脸上的青筋暴露。致远舰像是一条鲨鱼一般,刷地冲向敌方。 终究还是失败了啊。 我跳入冰冷的海水里,虽然刺骨,却感受到了一股异样的温暖。或许这便是我的归宿了吧。我闭上了双眼,任凭身边的伙伴如何呼喊,只是慢慢地沉入海底。 …… 我在漫长的时光长河中转转苏醒,带着一颗鲸珠。我感受着上一世的悲壮与惨烈,发出了鲸歌。巨大的尾巴晃动着海水,怀恋着那些温暖的回忆。 那些曾在我最痛苦之时给予我鼓励的人不在了,那些曾在我孤独之时给予我温暖的人不在了,那些曾在我悲伤之时给予我欢乐的人,不在了。 所有的笑与泪,都汇聚成了一颗鲸珠,围绕在我身旁。 人间啊,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的模样呢…… 我守着这独属于我一鲸的一世记忆,在时光的长河里游动着,想要找一个隐秘的地方躲藏起来。我还是太过幼小,只是一次的轮回,便让我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或许等百千年之后,我仍能再次醒来,投入下一次的轮回。 我游啊,游啊,游到了一口浪尖上。我摸着白色的浪花,不知怎的忽然升高了起来。浪尖越升越高,又突然消失。我闭上了眼睛,迎接着那茫茫之中的结局。记忆中的一切从我脑海中闪过,邓世昌在对我微微笑着,他究竟是谁?至于我,我究竟又是谁?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从哪儿来?又要到哪儿去? …… 我再次睁开眼,发现周边的浮光已经散去,远处的天空中,一头巨大的鲸鱼的虚影从我身旁掠过,带给我时光厚重的气息。 或许短暂,但终究是活过啊。 它存在的意义,便是如此吧。倾尽全力的怒放,只为一朝有人能够一采它的芬芳。 巨鲸落在了海面上,化成了一座岛屿,在其上有万物生长,亦如那此间的少年,在漫长的岁月里经久不拔,透露着生的希望。 鲸落,万物生。 它巨大的尾巴重重地拍打在海面上,泛起滔天巨浪。那是一个世界的呼吸,生机。他伸开双翼,飞向辽阔的天际。 就像风,它翻涌着,它沉睡,是世界;而它苏醒,却仍是巨鲸。任这三千世界如何喧嚣,它都只是淡淡地晃着。 漫漫的时光长河中,它闲散的游动着,给世界印照着,反射着阳光的底色。 虽以成岛,犹是巨鲸。 亦如鲸落。 鲸落,万物生,温柔,献馈赠。 说起传奇古话。 鲸鸣不死。 风中的那株小草 文/写下年华 小草是一个不相信宿命的孩子,他从一开始就爱上了一个梦,这个梦,悠长,悠长…… 春风在吹奏着一曲永不完结的歌,周而复始,小草早已习惯了这种听在耳畔的舒爽。日复一日,偶尔的丝雨会拍打着他那瘦弱的身体,发黄的小脸上抑郁着一颗漠然的心,而心里,却又是一个别样的世界,这世界里,有山,有水,也有情…… 空气中又荡起了这首春风的乐曲,所不同的是,还有着淡淡的花香,小草没有闻过花的香味,对于这个茫然的世界,这种虚无的气息,他只能把它当作是心灵放逐的一种舒心剂罢了。这种对于灵魂的冲击,一分一秒都刺激着他,想邀他一起共享这春光的美好,这山,这水,对了,还有湖里正在嬉戏的鸳鸯…… 山是青青的,水是碧绿的,这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小草总觉得缺少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也正让他感到了自己内心的空白,空落落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小草笑了,可他的笑声中满满的都是凄凉与无助。他笑这风景的可怜,也笑自己的孤独,他笑这些美好的风景只有他一个欣赏者,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个欣赏者的孤独,他依偎着春风,静静的,当黄昏的夕阳快要落下帷幕的时候,他也只能是一声轻轻地叹息,唉…… 日子渐行渐远,转眼飞逝的时光依旧在前行着,缺少了色彩的天空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封闭了天地,小草失落地看向远方的世界,他把自己的目光透穿了整个的所有,所有的思念,而这思念,只是空洞的暗黑。他没有一个离他很近的“家”,“家”,在他的眼中,只是一种奢侈的向往所在,自从他的散落,岁月的侵蚀早已让他忘忽了所有,他已记不清自己到底是谁,到底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家啊! 抹了抹自己的心酸,想着清明就快到来,他有些彷徨了,无措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向远方那遥远的不知何处的思念,他多想有一个温柔的故乡,故乡里有他的亲人,他的最爱,以及他一生的眷恋。 风,还在不停地刮着,曲子还在不停地响着,然而,小草的尘世却已到了尽头,他要去寻找那份属于自己的温暖,久别的故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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