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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 读《天狼》有感
释义

读《天狼》有感 篇1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读《天狼》有感 篇2

盛夏的夜晚,我们常常能看见萤火虫。在我的印象中,萤火虫不但美,而且很奇特。它们尾部发出的亮光在黑暗的夜里,就像天上闪闪的星星。小说《萤王》中的萤火虫,更神奇。不但会引路,还懂得报恩。就像童谣里唱的那样:“萤火虫,像灯笼,高高挂,慢慢飞,黑夜里,引着我,慢慢走……”

小小的萤火虫也知道谁是好人谁是恶人?小说《萤王》中那五只有灵性的萤火虫就知道。

在一望无际黑暗的芦苇荡里,萤火虫引着爷爷,慢慢走,终于获救了。爷爷在感激之余,决定保护萤火虫一辈子。可秋虎不理解,处处和他作对。捉萤火虫去卖钱。爷爷勇敢机智地解救萤火虫。萤火虫知道报恩,帮爷爷一起,救起了秋虎落水的儿子,用行动感化秋虎。秋虎想拯救萤火虫的栖息地――芦苇荡,可一切都晚了,爷爷死了,跟着萤火虫走了。

《萤王》里爷爷和萤火虫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们村张爷爷和桂花树的故事。

我们村马路边有一条绿化带,里面种着桂花树和香樟树。平时有些村民把垃圾随手一扔,丢在绿化带里面的缝隙里。日子久了,垃圾堆成了小土包。垃圾边的桂花树,也许是垃圾里肥料起了作用,长得特别旺盛。一天早上,不知是谁点燃了垃圾堆里的`废纸,冒出了滚滚浓烟。一阵风吹来,火苗像一条火龙窜出来。旁边的桂花树像个可怜的孩子,在浓烟中摇摆,好像在呼喊:“来人呀,快来救救我,救救我!”可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像谁都不在意它。当时我也看见了,也是这么想:别多管闲事了。

正在这时,我看见张爷爷急步向桂花树走去。张爷爷今年70多岁,满头白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的发亮。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和铁铲,一手拎着一桶水,来到垃圾堆旁,放下铁桶和铁铲。双手拿起扫帚,弓着腰,高高举起向火苗拍去,连续拍打了十多下,火苗消失了了。然后他拎起水桶,把水泼在垃圾上,顿时火全灭了。他又拿起铁铲,把垃圾装进铁桶里,拎到对面垃圾箱倒掉。这样来回好几趟,垃圾终于铲完了。桂花树得救了,张爷爷笑了。

那以后张爷爷做起了护花使者,好像爱花护树是他的责任。

今天晚饭后,我又看见张爷爷静静地坐在桂花树下面。桂花树长满了很多小小的花苞,一串串,密密麻麻,可爱极了。等到花开,香气四溢,一定令人陶醉。桂花树的叶子在风中摆动,好像在给张爷爷扇扇子。太阳的余光,通过桂花树叶子的缝隙,星星点点洒在张爷爷脸上,身上,手上,发出金黄的光芒。

读《萤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里的一虫一鸟,一花一树都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和爱惜它们。

读《天狼》有感 篇3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读《天狼》有感 篇4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qiang)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猎人)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读《天狼》有感 篇5

暑假,我迷上了《天狼》这一本书,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天狼》是一部动物小说。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6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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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1:20:30